过渡时期的高校招考政策(1949年—1951年)
这阶段高校招生政策的最大特点是招生方式完成了由高校单独招生向统一招生的转变,同时在报考资格、高考科目以及招生录取政策上做了一些调整。
(一)高校招生方式由单独招生向统一招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全国高校都沿用1949年前的招生办法,即实行单独招生,由各高校自主决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招生标准,各高校充分行使了招生自主权。高校单独招生在新旧政权的交替时期起到了独特的历史作用,有利于高等教育迅速走入正轨,但也随即暴露出单独招生的固有缺陷:(1)考试成本大为增加。考生要到处奔波多次参加不同高校的入学考试,报名费、旅途食宿费以及身心投入等有形和无形的支出成为考生的沉重负担。(2)各校新生报到率差别很大。“因为考试成绩较好的学生常常被几个大学同时录取,造成新生报到率很低,最高的只达录取数的75%,少数学校仅有20%。”[18]因此,有的高校如北平师大、辅仁大学等高校不得不进行第二次招考。
为了解决上述高校招生中出现的问题,1950年5月26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提出该年由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的联合或统一招生,并允许各校自行招生,各校招生名额由各大行政区负责审核。可以看出,该年出现了大行政区统一招生、高校联合招生和高校单独招生三种招生方式共存的局面,在全国201所公、私立高等学校中有73所实行联合招生[19]。经过这些政策调整,1950年高校招生基本实现了一次招生就招足名额的预期目标,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政府对高校招生进行干预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1950年招生政策调整所产生的良好效果使中央政府对全国统一高考有了更大的信心。1951年,为进一步改变各校自行招生所产生的混乱状态,减少人力、物力及时间上的浪费,政府规定各大行政区可分别在适当地点争取实行全部或局部高校统一或联合招生。如统一或联合招生有困难时,可以根据情况,允许各校单独招生。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要求单独招生必须在统一或联合招生之后举行,日本学者大塚丰认为这对招生逐渐过渡到统一化产生了决定性影响[20]。自此,全国统一招生的规模迅速扩大,全国214所高校中有149所参加了统一招生考试,比1950年增加了一倍,而且考试时间基本集中在7月22日至27日[21]。由此可见,全国统一高考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二)报考资格政策的变化
1949年6月,中共东北局颁布了《关于整顿高等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学生的选拔标准是“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经入学考试合格者”。大连大学规定的报考资格为“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持有相当证明之男女青年,年龄未满二十四岁者”。华北大学招生委员会则要求“除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可以报名投考外,并招收同等学力者”[22]。1950年,教育部的招生文件指出:“关于报名资格,凡志愿为人民服务,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投考:(1)曾在公、私立高级中学毕业,有毕业证书或升学证明书者;(2)曾在后期师范毕业,有毕业证书及毕业后服务满二年之证件者;(3)曾在公、私立高级职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毕业,有毕业证书及毕业后服务满二年之证件者;(4)凡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同等学力者。”同时,要求报考者必须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证明,或者县以上工会或解放军以上政治机关之证明。1951年,教育部决定继续沿用前一年的招生报考资格规定,但对文化要求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报考资格政策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没有对考生的年龄进行限制;第二,只要求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对其他身体健康方面的规定很少;第三,考生必须获得县级以上相关机关的证明方能报考。
(三)高考科目未分文理
1949年,各高校实行单独招生,根据各校及专业特点要求确定考试科目。1950年5月出台的招考文件规定的共同必考科目为:国文、外国语(英语或俄语)、政治常识、数学、中外历史、中外地理、物理、化学八科。在此基础上,允许考生申请免试外语,各校根据系科之分别加试各该系科之主要科目。试题由各大行政区组织命题,不应出奇僻与超出中学课程范围的试题。1951年的考试科目规定与前一年相同。这一阶段的高考科目并没有实行文理分科考试。
(四)确定了优先录取的对象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高校招生政策明显向工农子弟、革命军人、少数民族、华侨等群体倾斜。例如,教育部在1950年规定,对于“有三年以上工龄的产业工人;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及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即使是“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23]。1951年,教育部规定对以下人员可从宽录取:工厂、矿山、农场等产业部门的青年工人,工龄在三年以上者;工农家庭出身或本人是工农成分的干部,参加革命三年以上者;非工农家庭出身,本人又非工农成分的干部,参加革命五年以上者;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学生;同时要求“各高等学校招生,在录取名额中对曾长期从事革命工作的工农干部、知识分子干部及产业工人,应使达到一定的比例”[24]。
概言之,过渡时期的高校招考政策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高校招生方式迅速完成了从高校单独招生向全国统一招生的转变;第二,考生的报考资格要求是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没有年龄的限制;第三,高考科目不分文理,考生必须报考共同的八个科目以及不同系科要求的科目;第四,高校招生录取采用反歧视政策,优先录取工农子弟、革命军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华侨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