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的高校招考政策:在单独招考与统一招考之间反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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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以前,日本的高校没有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而是由各高校进行单独招生考试。1902年,文部省制定了《高等学校、大学预科试验规程》,要求高等学校、大学预科实行统一招生考试,包括预备考试和选拔考试两个阶段。预备考试是对没有中学毕业学历者进行中学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科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参加大学入学选拔考试的资格,而选拔考试就是高校入学考试。这种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其志愿次序综合决定考生所分配到高校的系科。1908年3月,文部省停止了统一考试、综合选拔的做法,而采用各高校单独考试选拔新生的办法;但是,文部省对笔试科目有统一的规定,各高校不得更改考试科目,而且考试日期全国统一。这种高校单独招生的办法虽有利于发挥高校的专业特点,但不同高校之间的录取分数线差别很大。因此,1917年4月,文部省又废除了这种做法,并制定了《高等学校、大学预科入学者选拔规程》,重新实行统一考试、综合选拔的方式。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虽然各高校入学者的最低分数较为接近,但各高校按第一志愿入学的考生分数之间的差异很大,而按第二志愿分配的考生因分数太低而被高校拒绝接收。1919年,文部省颁布《改正高等学校令》,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为适应此需要,文部省将统一考试、综合选拔的方式改为采用统一考试、单独选拔的招生方式。1927年11月,文部省对统一考试、单独选拔的招生方式进行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是:(1)当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要考查考生中学的学业成绩,结合中学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综合决定是否录取;(2)选拔考试的科目统一规定为三科;(3)以身体检查取代原来的体格检查;(4)选拔笔试的题目,允许各高校单独命题。虽然改革的目的是强调重视考生的中学学业成绩,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高校依然只重视单独命题选拔的考试成绩。因此,又出现各高校入学成绩差异悬殊的局面,这种状况遭到当时高校校长联席会的尖锐批评。1941年,高校招生开始执行“共同考试、单独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具体措施为:(1)笔试从中学必修科目中选取三门作为考试科目;(2)文部省对笔试科目进行统一命题;(3)重视口试;(4)录取依据中学校长的调查书、笔试成绩、口试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来决定。这次改革缓解了高校入学考试的压力,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1945年,又对招生录取作了两项调整:一是文部省的笔试命题考核中心由原来的考核基础知识转变为考查能力与素质;二是将录取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根据调查书对考生按招生数的2倍进行初选,第二步是高校根据笔试成绩、口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作出综合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