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对高考加分政策的争议
高考加分政策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高考加分政策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合理性,二是加分政策执行是否公平。争议主要集中在对国家二级运动员、省级“三好”学生(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华侨与港澳台学生、见义勇为者等对象的高考加分政策上。这些争议可以归结为三种论调:维持论、废除论与规范论。
(一)维持论
一些学者从高考加分政策出台初衷的合理性入手,主张维持现有高考加分政策。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认为:“加分制度出台基于这样一种考虑:通过一张试卷反映出来的是一个人应对考试的能力。但我们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加分制度有助于高校全面了解一个学生各方面的特长,就这个意义来看,加分在理论上无可厚非,也更能适应高等学校的入学标准。哪些比赛应该加分,哪种情况不应该加分——这些事关公平公正,都应该得到充分重视,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加分制度本身存在根本缺陷,不论是加分政策是否完善,现行加分制度都应得到坚决执行。”[106]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系毛寿龙教授也指出,高考制度原本就很模式化了,高考加分制度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其缺陷的重要弥补,并且能够让优秀人才不致陷入“一考定终身”的苦恼,因此有必要坚持实行[107]。针对上述维持论,笔者认为,从高考加分政策的现实发展看,一些针对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出台的高考加分政策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例如,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和博士子女的加分政策、高校教职工子女加分政策等,对于类似的高考加分政策显然不能“坚决执行”。
(二)废除论(https://www.daowen.com)
另一些学者从高考加分政策的制度设计或执行结果所存在的问题出发,主张废除现有高考加分政策。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研究员指出,一些初衷不错的制度,类似高考中的保送生制度,以及特长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已在现实中逐渐沦为“腐败通道”……加分制度之所以腐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加分制度本身的缺陷,即对程序公平的忽视,其操作过程往往是封闭的、不公开和不受监督的,没有在操作程序方面的严密规定[108]。也有人提出,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109]。也有学者对高考加分政策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原是出于软化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的弊端,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招生公平,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矫正措施,“加分”之于高考基本制度,只是一种例外性的补充规定,具有很浓的“法外施恩”色彩。笔者认为,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出台的初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考选才的制度缺陷,因此对于加分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制度的完善逐渐给予克服。若针对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所出现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完善执行程序、加大执行监督等途径来提高政策执行的“忠实性”。
(三)规范论
这一派观点不主张对高考加分政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而是在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主张对现有混乱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规范整顿。从对象看,高考加分可分为照顾性加分和鼓励性加分两类。规范论者认为应坚持执行照顾性加分政策,而主张对鼓励性加分进行规范。厦门大学刘海峰教授提出,高考加分制度在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也存在,应该说有着相当的现实意义。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题中之意,人们一般不会产生疑义,应该坚持下去。“我甚至认为,对像烈士子女这类的考生,还可以在高考招生制度上加强扶持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前提下保送入学,因为家庭残缺了,小孩的成长更不容易。”[110]人大代表洪可柱明确提出:“我不赞成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尤其是照顾性的加分政策。对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我是赞成加分的,因为这是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举措。但是,对于一些鼓励性的加分政策,尤其是一些缺乏刚性指标的加分政策,以及明显有违教育公平公正的加分政策,我认为应该进行清理规范。”[111]
笔者对包括重点中学校长、省级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高三年级专任教师在内的151人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对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查结果显示:在149份有效问卷中,主张取消高考加分政策的占25.5%,主张维持现有政策现状的占32.2%,而主张对其中部分加分政策进行改革的占42.3%。在具体加分幅度上,有效问卷140份,其中主张加分幅度少于10分的占33.6%,有61.4%的人主张加分幅度在10分到20分之间,只有5%的人提出加分幅度要高于20分。从调查结果看,主张取消高考加分政策的占少数,而且目前的加分幅度基本上得到多数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