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考政策的历史变迁:在单独招生与联合招生之间[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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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高校长期在单独招生与联合招生之间徘徊。1949年至1953年,台湾地区各高校单独进行招生。1954年至1972年,台湾地区实行大学联合招生。1954年6月,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张其昀认为单独招生使学生在精神与物质上花费很大,主张实行联合招生。于是,迅速成立由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等四校组成的联合招生委员会,并开始在当年实施大学联招。1955年3月,在高校招生座谈会上,各高校负责人都不同意再继续实行大学联招,但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还是决定由台湾大学、政治大学等五所高校组成联合招生委员会实行联合招生,其他公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自行单独招生。1955年,由于当时军事院校招生的数量和质量远不如大专院校,为了鼓励台湾青年报考军校,蒋介石批准了在1956年实行文武大专联招考试,参加的高校有26所(公立与私立高校15所、军事学校11所);1957年有28所。因文武高校联招还是不能解决军事院校招生不足的问题,1958年决定军事院校在大专联考之前举办联合招生,标志着实施两年的文武大专联招结束。1958年,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梅贻琦主张恢复各高校自由联合招生的办法,并在12月发函公布在1959年将实行高校自由联招的初步决定,但随即台湾大学和省立师范大学决定单独招生,引起其他大专院校的惶恐。于是,梅贻琦召集台湾大学、政治大学等五校校长以及相关人员开会讨论,会议讨论表决结果还是实行大专联招。
1961年11月,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黄季陆召开高校招生座谈会,认为大专与大学教育目标不同,为了让考生多一次报考机会,决定从1962年开始大专与大学(包括独立学院)分别举办联合招生。该年度有13所高校参加了大学联招,12所高校参加了专科学校联招。1963年4月,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开会讨论认为大学、专科分别联招费时、费力又费钱,决定从1963年恢复大专联招。蒋经国于1978年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开始推行新政,重用有学历、有专业知识或技术的青年才俊,加之经济上的成功崛起以及大专联招的不足都对大专联招提出改革要求。从1970年开始,台湾地区领导人邀请徐贤修、郝密克等专业人士对大专联招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对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大学入学制度进行考察。徐贤修等人认为大学与专科学校设置宗旨不同,分别招生可以使考生选择适合自己志愿的科系,还可以增加一次投考的机会。因此,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在1972年2月宣布大学院校与专科院校从本年度起分别办理招生,同时推行高中学生能力评量与辅导工作。
20世纪80年代后,台湾地区改革大学联招的时机逐渐成熟。1981年6月,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孙运璇提出对大学联招进行改进的要求,教育事务主管部门随即设立五人专案研究小组对大学联招的改革进行深入研究。研究小组于1983年2月提出三个改进方案,即“九组招生”、“单独招生”和“先考试、后填志愿、再统一分发”,并建议采用第三个方案。研究小组的建议得到教育事务主管部门的同意和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核准,于1984年开始正式实施新制联招。
20世纪90年代,行政权力的下放为大学自主招生创造了条件,社会各界纷纷提出要求改革大学联招。在这种背景下,1989年7月1日,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协助47所大学联合正式成立“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主要职责是研究改造大学入学方法与技术和办理大学入学考试事宜,结束了以往由各大学轮流办理联招的做法。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于1992年提出“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包括三种入学方案,即“改良式联招”、“推荐甄选”和“预修甄选”,另外有“命题的改进”和“高中成绩的采纳”两项配合措施。1994年9月,台湾成立教改会,聘请李远哲担任委员会召集人。教改会并未提出新的改革方案,而是赞同采用“大学入学多元方案”,采用两阶段考试入学,1994年进行了推荐甄选入学的试点。然而,1997年成立的大学招生策进会否决了实施“改良式联招”。1999年6月,大学招生策进会举行1998学年临时全体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并决定于2002学年度开始实施,报批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获得同意。新方案首先确立了招考分离原则,考试由常设机构办理,各院校自主招生或联合招生。其次是将入学制度分为考试分发入学和甄选入学两类。考试分发入学分为两阶段考试,第一阶段为学科能力测试,第二阶段为指定科目考试,采用考试分发录取的学生一般占招生总数的75%左右。甄选入学把原来的推荐甄选和申请入学合并,结合学科能力测验和院系甄试、审查来决定录取,采用甄选入学的学生占招生总数的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