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我国三大领域权力格局的演变

三、1949年以来我国三大领域权力格局的演变

一个主体拥有的权力种类和权力大小取决于其掌握的权力资源以及组织结构。在面对同样资源的情况下,那些能控制更多资源并把资源组织得更好的主体就能拥有更多的权力。在1978年以前,由于资金、技术、劳动力、社会媒体等资源都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经济领域的营利组织和社会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的权力就被政府组织所控制,形成政治领域垄断一切权力的“单极结构”。1978年以后,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转变导致三个领域的活动主体因获取资源的数量与性质的不同而发生了权力格局的变化。伴随着政治领域权力的减弱,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权力正在逐渐成长,权力发生由政府向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重大转移,权力格局由“单级结构”向“多级结构”转变[20]

(一)1949年至1977年的权力格局

1978年以前,政治领域是绝对自治的,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处于政治领域的严格控制之下,没有丝毫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全都集中于政治领域,政治领域垄断全部权力。整个社会高度政治化,政治的强制原则贯穿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之中,政治逻辑统治一切领域,直至家庭生活和个人的内心世界[21]。总的来说,改革前的中国是以国家极强、社会极弱、国家全面渗透和控制社会生活为特征的[22]

经济领域的活动主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政治领域对经济领域的控制集中表现为政府全面控制了经济领域活动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政府不仅直接支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全部过程,而且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人、财、物实行“统一计划,直接管理”,政府完全决定了企业生产什么产品、怎么生产、产品定为何价、产品销售给谁、向谁购买生产资料以及使用多少人员、发放多少工资等,企业没有任何自主经营权。

社会领域的活动主体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正式组织、家庭、个人,1978年以前的中国社会领域处于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政府对社会领域的全面控制不仅表现为政府的控制力渗透到每家每户,对个人的工作、消费、休息、思想、阅读、交往、表达等方方面面进行严厉的控制和全面的渗透,直至每个人的心灵深处[23],而且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管理型组织也进行严格控制。(https://www.daowen.com)

(二)1978年以后的权力格局演变

1978年以后,党和政府及时把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

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的大规模放权一直在进行之中,并取得明显的进展。这种放权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改革人民公社、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二是允许非公有企业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改革,政府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控制逐步减弱,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已经进入到了原来由计划机制控制的绝大部分领域,占据了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这意味着市场的权力在持续扩张,而政府的权力在不断减弱,在宏观层面上经济权力正在从政府向市场大规模转移[24]

在社会领域,改革从两条途径推进:一是赋予原有主体更多自主权,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主体自主管理共同作用的局面。例如,在政府宏观管理下,允许高等学校享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二是允许社会领域新主体的发展,如允许民办高校的成立和发展。然而,相对经济领域而言,社会领域所获得的权力要小得多,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自治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社会领域的主体还是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另一方面,这些主体的发展严重依附于政府权力。虽然社会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要素,但是政府对于社会领域依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总之,从权力在三大领域转移的情况看,权力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的转移取得较为成功的进展,通过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改革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经济领域的企业和个人获得相当大的自主经营权。然而,社会领域的改革并没有像经济领域取得那样的成功,而是“社会领域基本上仍处于政府的全面控制之下,社会领域的改革还处于‘初级阶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