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 论

第一章 绪 论

我国教育部于2018年修订出台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成为语文课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因此,了解《语文课程标准》,并对其要点、特征进行把握是师范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语文课程标准》一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前言”,涉及对“课程性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的设计思路”的阐述;

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包括“总目标”和“阶段目标”;

第三部分是“实施建议”,包括“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四部分是“附录”,包括“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语法修辞知识要点”“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

《语文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包括四个方面,即“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四大理念紧紧围绕语文课程“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一价值取向,针对语文教育的目标和规律、语文学习的方式、语文课程的开发等作出了规定和诠释,为小学语文教学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