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遵循语文学习规律相结合原则
2025年11月16日
(三)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遵循语文学习规律相结合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学习要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在“教学建议”中又说:“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语文的规律,选择教学策略。”根据课标的这一理念,我们在进行小学语文教学时,必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遵循语文学习规律相结合的原则。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他们的学习过程都有一定的规律,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学习潜能、学习积极性直接制约与影响教学的效果与质量。小学阶段的学生在7~13岁之间,正处在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正确认识与把握这一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并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开展有针对性的语文教学,是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前提与基础。因此,教学中,首先必须动态地把握学生的心理活动特点及其规律,了解他们在学习活动中的不同阶段的变化特点以及面对不同教材时不同的心理反应。其次还应关注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和规律,体现语文教育具有人文性、实践性、民族性、感悟性四大特点,把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语文学习规律结合起来,这样语文教学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