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话法

(二)谈话法

谈话法是教师用问答或对话的方式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它的特点是不仅教师讲,而且学生也讲。谈话法可以用于讲授新知识,如教师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拟出谈话题目,通过提问,引导学生对所提问题作出结论,从而获得知识。谈话法也可以用于复习和巩固旧知识。

谈话法的作用主要有三:

一是教师在运用过程中,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提供问题线索,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引导他们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

二是学生既有静态的听,又有动态的答,能在最大限度上维持心理活动对学习过程的指向和集中。小学低年级尤其需要谈话法。

三是有利于教师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准确地获取反馈信息,及时地调整教学过程。新课程提倡教学时教师是与学生对话中“平等的首席”。可见“谈话法”将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运用谈话法的基本要求是:

(1)教师要有充分的准备,谈话要有计划性,并拟定出谈话提纲。

(2)提问的问题要明确,要有启发性,要难易恰当。

(3)提问的对象,要普遍,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问题,要适当地让不同程度的学生回答。

(4)要善于引导点拨,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自觉地回答问题。

(5)要注意听取学生的回答,不论学生回答正确与否,教师都要有明朗的态度,以鼓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