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阅读教学目标
(一)总目标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3)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的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6)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阅读浅易的文言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小学阶段为“5—40—100”万字的阅读总量)。
(7)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二)学段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
(1)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
(2)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学习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
(4)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
(5)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
(6)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
(7)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象,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
(8)认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
(9)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
(10)喜爱图书,爱护图书。
第二学段(3~4年级):
(1)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初步学会默读。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
(3)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生词的意义。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
(5)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
(6)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和逗号的不同用法,了解冒号、引号的一般用法。
(7)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
(8)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语言材料。
(9)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领悟内容。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
(10)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并与同学交流图书资料。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
第三学段(5~6年级):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默读有一定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
(3)能借助词典阅读,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恰当意义,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
(4)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
(5)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6)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
(7)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阅读诗歌,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8)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9)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和叹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
(10)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
(11)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阅读。扩展自己的阅读面,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三)对于阅读目标的解读
1.阅读中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在阅读目标方面,第一个要关注的问题是阅读中积极健康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使德育目标、智育目标和美育目标能够得到综合的体现。
情感态度方面,首先是强调培养阅读的兴趣。常言道:“乐此不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阅读有兴趣,就为学生持续阅读和提高阅读能力提供了内因条件;对阅读有兴趣,就会减轻疲劳感,就不会感到负担过重。如在第一学段的阅读目标中,第一条就是“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
怎样才能使第一学段的学生感受到阅读的乐趣呢?
一是内容要浅近。如童话、寓言、故事、儿歌、童谣、古诗等。所谓“浅”,就是浅显,学生能够读懂;所谓“近”,就是要贴近学生实际,学生感兴趣。这样,学生可以通过生活经验读懂,能读懂就有收获,就有成功快乐。
二是形式要多样。
(1)学生的学习形式有读一读、演一演、画一画、唱一唱、比一比、做一做等。
(2)教师的教学手段可借助音像、课件、游戏等让学生聆听美的声音,欣赏美的画面,感受美的形象。
(3)以此激发学生的表现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鼓励学生个性化的体验和表达方式,使阅读成为赏心悦目的享受,成为学生自我表现的舞台。
三是关注个体差异,教师要积极地看待每一位学生,充分肯定每个学生的进步;同时,要引导学生学会纵向自比,让每个学生的每一天都能品尝到成功的愉悦。
其次,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习惯是由多次重复而达到的带有稳定特点的自动化的思维或行动方式。良好的习惯有利于人们高效地进行工作学习,有利于提高学习、工作、时光、生活的质量,良好的习惯使人终身受益。
因此,第一学段的阅读尤其要重视以下阅读习惯的培养:
(1)喜欢阅读。
(2)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3)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
(4)喜欢图书、爱护图书。尤其是“喜欢图书、爱护图书”不仅仅只是一种阅读习惯,也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一种勤俭的作风,一种美好的情操和健康人格的体现。
以上习惯虽然只在第一学段提出,但其他学段也要重视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形成和保持。
再次,在阅读内容和方法中,努力渗透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交融,正是这一次课程改革所要追求和尽量体现的。如第一学段第6条“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第二学段提出“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第三学段提出“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思想”。
2.在阅读过程中培养阅读能力
培养阅读能力是阅读教学的主要目标。阅读能力包含阅读的记忆能力(方法:读与背)、阅读的理解能力(方法:体验与感悟)、阅读的迁移能力(方法:精读与略读)、阅读的速度(课内与课外)。具体怎样达成这一目标?
(1)在阅读过程中,《语文课程标准》特别强调要加强朗读,而且贯穿于各学段的目标之中,即要求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为什么如此强调朗读?
其一,语文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语感,而朗读是培养语感最有效的方法。
其二,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老师的讲解代替不了学生自己的阅读,只有通过学生自己多次的阅读实践活动才能形成阅读能力。
其三,在阅读教学中,学生与学生的对话,学生与教师的对话,教师与文本的对话,学生与文本的对话,教师、学生与编者的对话中,学生与文本的对话才是真正重要的对话。因此,一堂只闻教师讲课文,不闻学生读书声的阅读课不是一堂好课。
“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三方面的要求,不能互相分割,分别要求,应该一以贯之,密不可分,但在不同阶段可以有所侧重体现循序渐进。
朗读的目标要求在各个学段的表述分别是这样的:
第一学段: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二学段: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三学段: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仔细看,我们可以明确不同学段朗读要求上的差别:
第一学段是“学习用”,要求较低,它强调的是在教师指导示范下用普通话朗读,强调了学习的过程。
第二学段是“用”,它强调的是使用普通话进行朗读实践的过程,并培养学生用普通话朗读的习惯。
第三学段是“能用”,它强调的是能力上的达成度,具有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水平。
在阅读过程中,还要学会哪些阅读方法?
其一,朗读和诵读。朗读和诵读都要出声读。由于儿童内部语言机制不发达,需要把出声读作为书面符号和潜在意义之间的媒介。儿童只有读出声,自己听到,才能把书面文字符号的含义联系起来。读出声音,可以维持他们的注意力,有助于增强记忆力。一些难以言传的词句,通过出声地读,可以意会。出声读还有助于改造口语中不规范的语音和语法,得到语感训练,受到思想感情的感染。但朗读和诵读是有区别的。出声读一般的“文”,是朗读,它要求凭借轻重缓急、语气、语调,读出文中蕴涵的情感,并具有表演性;诵读指出声地读,反反复复声情并茂地读文言文、抒情诗文,小学阶段专指出声地读“诗”。诗与文的主要区别在于诗富有音乐美,它讲求声韵、节奏。诵读即要出声地读出诗的音韵和节奏,只有通过诵读才能感知诗的音乐美。所以《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一学段要求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第二学段要求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领悟内容,第三学段要求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
其二,默读。默读是最有用的阅读方法,也是学生要熟练掌握的一种阅读方法。默读是把书面语言转化为个体的内部言语,不影响别人,也不受环境限制,可以略读、跳读。默读由于少了外部发音和听觉器“核准”的程序,甚至实现眼脑直映,可以做到注视次数少、知觉广度大,所以速度比朗读快。默读时发音器被抑制,有利于思考、推敲,还可以自由停顿,重复看,反复想,可深入理解读物。它的基础是朗读,同时它又是精读、略读、浏览等阅读方法的基础。
默读的目标在各个学段表述分别是这样的:
第一学段:学习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
第二学段:初步学会默读。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
第三学段:默读有一定的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知道第一学段要求掌握默读的方法:眼脑并用。眼看,口不出声,逐渐减少停眼的次数与时间,扩大视觉范围;逐渐做到一眼看一词、一句甚至一个句群,不要漏字,回视,看得准,看得快。第二学段要求提高默读的质量,即默读理解有一定的深度;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如边看书边圈点、批注,同时又要保持书面的整洁。第三学段要求提高默读的速度,并有具体的数量作为测定默读速度的依据。
其三,精读。精读就是对文章的词、句、段细加品味,体会作者用词谴句的精妙,同时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从中使学生受到审美教育。像这样精细地读、反复地读,从语言到内容全面地把握,深入地理解,就是精读。一般来说,文情并茂、内涵丰富的文章或文章中的某些部分可由学生自主选择,进行精读。
其四,略读。“学生从精读方面得到种种经验,应用这些经验,自己去读长篇巨著以及其他单篇短什,不再需要教师的详细指导,这就是略读。”(叶圣陶语)
浏览和略读都是大致地读。按照一般的理解,浏览意在提取信息;略读的目的是粗知文本大意,文章的结构、语言修辞等不是它所要关注的。它的优势在于快速捕捉信息,在于发挥人的直觉思维的作用。这种阅读方法在学习和生活中运用很普遍,因此,第二学段提出“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
其五,背诵。背诵就是熟读成诵,是我国传统的读书方法之一。背诵能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和感受;对不规范的口头语言起着规范作用;用说话和写作积累丰富的语言材料;能发展学生的记忆。背诵的基础是理解。背诵要用普通话,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背诵必须把原文一字不差地背下来,而复述只需抓住课文的重点词语说出主要内容。
朗读、诵读、默读、精读、略读、背诵不仅是阅读方法,也是阅读技能,它们是培养阅读能力的过程,也是评价阅读效果的标准之一。所以我们应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和作用,扎扎实实地进行训练,使之形成能力。
(2)要重视阅读感受和体验。
长期以来,我们的阅读教学在总体上存在着重认知轻情感、重理性轻感性、重分析轻综合的倾向,实际反映了以学科知识为本位而非以人的发展为本位的课程观。在阅读目标上强化感受性、体验性,就是为了纠正长期流行的理性化分析的偏差。
注重感情体验,是《语文课程标准》关于阅读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遵循了语文学习的规律。语文是人文性很强的学科,大多数的阅读文章都包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如果我们在阅读中不会引导学生体验这种情感,阅读的功能就减少了许多;如果没有受到情感的熏陶、感染,学生就不可能对文章的内容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会对表现这些内容的语言文字留下深刻印象。
因此,在第一学段的阅读中,让学生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是它的主要任务。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培养阅读的兴趣,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并乐于与人交流。在第二学段的阅读中,体验情感,领悟内容是它的主要任务,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写什么”。第三学段提出“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写”。从阅读理解的层次上讲,第三学段的目标更高,要在“写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怎么写”,并要“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鼓励学生独立判断,求异创新,促进个性发展。
此外,从第三学段开始,阅读目标对不同问题进行分别表述,即分别就说明文、叙事作品、诗歌提出阅读目标。这样表述是为了根据不同问题的特点,提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要求。这样细化的目标,在教学中更易于操作,对学生而言,当然也体现了阅读要求的提高。
那么《语文课程标准》怎样对待阅读分析呢?过去的大纲中,分段、概括段意是中年级的训练重点,《语文课程标准》在阶段目标中没有涉及“段落”这个概念。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呢?这是因为过去段的训练容易把我们的教学引向烦琐分析的桎梏中,它追求的是标准、结论、答案的统一,忽视阅读中的情感体验,压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违背了阅读的规律,把“分段、概括段意”变成必不可少的训练程式。在阅读教学中,对于段落及其概念,我们是不可能完全回避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把分段、概括段意作为把握内容、体会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来看待。
过去小学高年级阅读的重头戏“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在《语文课程标准》中未被强调,与之相应的提法是“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语文课程标准》的这个提法更科学更合理,过去的“概括”,现改为“体会”。“概括”需要理性地判断,一般是要求能够比较确切地“言传”。而“体会”则更多的是伴随着感性的把握,其表现形式也比较自由,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表达(言传),也可以通过各种动作、表情来展示(意会)。过去突出“中心思想”只能固定在“统率全文”这个层面上,而且只能被认为是唯一的。“思想感情”则可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去阐述,是多元的。“概括”注重结果,“体会”更注重过程。对“概括”的要求,还往往强调规范、统一,所以难以顾及学生的个体差异。现在对“体会”的要求,重在自主感悟,鼓励自由表达,所以能关照学生的个体差异。
(3)提倡多角度、有创意地阅读。
在强化个性体验、感受性阅读的基础上,《语文课程标准》把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能力的目标,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第一学段,要求“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第二学段,要求“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学贵有疑”,人们的进步往往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得的,而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必然前提,阅读也不例外。能抓住要点,抓住关键提问,提出的问题有价值,这是一种能力的体现,这种能力对学生阅读水平的提高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第三学段,提出“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其中有一个新提法,就是“推想”。所谓“推想”,是一种猜测推断,这种猜测推断是建立在学生初步感受的基础上的。这种推想能力是一种很重要的阅读能力。人们在阅读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大都是运用这种方法解决的,它是一种使用价值很高的方法,但过去的语文教学大纲很少明确提出这个要求。
从第三学段开始,《语文课程标准》更强调探究性阅读。如“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研究性阅读”。“探究性阅读”是开放性阅读,它的阅读渠道不仅在课堂,也在课外,要“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探究性阅读”是自主性阅读,阅读主题的确定,阅读的组织、途径、方法及阅读结果的总结、整理,主要由学生自主完成;“探究性阅读”是挑战性阅读,既然是“探究性”的,就是未知的,有一定难度的,它对学生多方面的能力是一种挑战;“探究性阅读”也是综合实践性的阅读,它要求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方法进行综合运用才能完成阅读。这条条目,从方法到途径都给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反映出新的教学理念:即面向未来社会、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质。有的实验教材设计了阅读专题,要求学生多角度地有创意阅读,有的还倡导比较阅读,都是在这方面作积极的尝试。
(4)培养语感,注重积累。
《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部分就强调“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在总目标中又要求在阅读方面注意“有比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然后在各阶段中再对此加以具体化,导向十分明确。语文的学习是很难做到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只有“厚积”才能“薄发”。没有积累,谈不上培养良好的语感,也绝不可能有真正的听说读写能力,当然学不好语文。
为落实这一指导思想,目标首先从阅读的数量着手。这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提倡扩大阅读面,要“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并与同学交流图书资料”“扩展自己的阅读面,拓展自己的视野”“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二是规定课外阅读量,一5万,二40万,三100万,背诵优秀诗文60篇。这一数量,是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后确定的,大多数老师反映能够达到。《语文课程标准》还提倡读整本书,并在“附录”中提出了“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其次,目标提出积累各种语言材料(阅读内容),加强背诵(阅读方法)的要求。要求“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语言材料”。积累语言材料,其实是感性的语言模块的整体储存,它可以看作是生活经验材料,也可以看作是形象材料,或者是思维材料、情感材料,这些材料储存于大脑,将成为学生的终身营养,也就是语文素养的重要构成,它们一旦被激活,就会产生综合效应,极有利于接受和表达能力的整体提高。基于此,我们认为加强背诵是一种积累的好方法。《语文课程标准》在四个学段共要求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并在附录中开列了古诗文篇目120篇,其余部分包括中国现当代和外国诗文,由教材编者和任课教师补充推荐。
《语文课程标准》还特意提出了诵读方法,而且在这方面表述得很具体,诵读是我国语文教育优秀传统中一种有益于积累、有效提高语文能力的好方法,应该适当提倡。诵读是反复朗读,自然成诵,尤其适宜于抒情诗文、文言文等需要声情并茂朗读的作品。诵读比简单的朗读更有助于从作品的声律气韵入手,体会其丰富的内涵和情感,又不像朗读那样具有表演性,这一方法有助于积累素材、培养语感、体验品味、投入情感,达到语文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目的。
3.关于知识和能力的关系
过去的语文教学大纲比较重视语文的知识传授,诸如标点符号、语法修辞、表达方式、文体知识等等,《语文课程标准》在阅读目标中如何对待知识的问题?
在语文知识的要求和表达方面,《语文课程标准》确有较大的变化。其指导思想是:学习语文知识是为了运用,应该促使知识向能力方面转化,在义务教育阶段,特别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感,即语言直觉,而语感只有在大量的阅读中才能获得发展,这就是在总目标中提出“形成良好的语感”的初衷。因此,课程阶段目标尽可能将知识要求转换成能力要求来表述。
关于标点符号,不仅把它当作一种知识,还把它当作理解内容,体会感情的一种手段。第一学段提出“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第二学段提出“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与逗号的不同用法”,第三学段提出“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这与过去大纲笼统提“认识常用的标点符号”是有区别的。
有关语法修辞和文学知识,《语文课程标准》不主张系统地讲授,所以在各学段都未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这与过去的大纲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在第四学段,提出一条总括性的目标:“了解基本的语法常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基本的语法知识,常用的修辞方法,重要的作家作品和文化常识,对阅读者和阅读过程来说都是有用的。但是过去的阅读教学,对这些知识内容过分强调,使阅读失去了自身的特点,不再成其为阅读实践,变成了语法修辞等方面的知识训练。
《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语法修辞知识的要求,仅限于帮助解读课文,这也就是《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三部分“教学实施建议”中强调的:“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与此相配套的《语文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特意规定:“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同时《语文课程标准》的附录部分给“语法修辞知识要点”确定了一个适当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