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学生全面发展与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
2025年11月16日
(五)强调学生全面发展与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因此,一方面,语文教学应十分重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这是我们教育的目的。语文教学要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全面的“语文素养”,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非常重视学生良好个性的形成和发展。由于遗传素质、家庭条件、社会环境和教育作用的差异性,决定了人的个性发展的差异性。因此,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我们要承认个体差异,允许不同理解,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鼓励学生发表独特见解,发展求异思维。即在贯彻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时,要考虑个性的差异性,抓住“个性发展”这一重要环节,注意给学生一个自由的空间,给他们选择的机会,给他们展现自我的舞台,给他们公平的评价,以便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个性发展结合起来,使每个人都能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