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东南海疆
16世纪开始,不少大陆和澎湖渔民、商人去台湾捕鱼和经商,有的即移居台湾。16世纪中叶(明嘉靖年间)以后,闽、浙、粤海上和台澎地区出现不少武装集团,前后曾盘踞台湾,如林道乾、林风、林辛老、颜思齐、郑芝龙等,有的还建立过政权。1624年(天启四年)荷兰殖民者占据了台南地区,筑热兰遮城(今台南市安平区)。1626年(天启六年)西班牙殖民者登上台湾岛北部,进入鸡笼港(今基隆),接着在台北各地扩大侵略,占有淡水、宜兰等地。1642年(崇祯十五年)荷兰人击败西班牙人占据了台湾全岛。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郑成功自金门率军进攻台湾,次年荷兰人被逐出台湾,结束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台湾38年的殖民统治。郑氏收复台湾后,设置了承天府和天兴、万年二县,以后又增设了州县。沿海漳、泉、惠、潮等地人民大量移入,对台湾的开发起了很大作用。台湾岛东北钓鱼列岛最早见于1532年(明嘉靖十一年)陈侃所著《使琉球录》,该书明确指出赤屿与久米岛之间为中国和琉球的分界线。此后1561年(嘉靖四十年)郭汝霖《重刻使琉球录》、清康熙年间徐光葆《中山传信录》所记均同。可见钓鱼列岛自来即为中国领土。
1553年(嘉靖三十二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手段取得在澳门停泊船舶权,1557年已取得正式居留权。自此葡萄牙人得到明政府的默许,在此通商居住、贸易。以后又不断扩展地盘,修建教堂、炮台、城墙,直至清代前期澳门成为由葡人经营、管理的中国领土。
明代海上航行较前代更为发展,东南沿海渔民去南海一带捕鱼很多,因此明代计有20多种图籍有千里长沙、千里石塘、万里石塘、万里石堤等记载,这些岛屿大多为珊瑚礁岛,无人居住,具体所指各书不同,大体指今西沙、中沙、南沙群岛。这些记载反映了我国沿海人民在南海地区的频繁活动。
明朝时期中国境内又分裂为明王朝、鞑靼、瓦剌、女真后金、属察合台后裔的亦力把里、吐鲁番、叶尔羌、台湾的郑氏等几个政权,中国又有200多年处于分裂状态。元帝国的出现虽然对结束宋时期各民族分裂局面,各民族地区之间的交融创造条件,也曾对这种交融起过重要的作用,但元帝国成立后政府采取的却是民族分化和民族压迫、歧视的政策,如根据不同的民族和征服的先后,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在官吏任用、法律地位、科举名额和待遇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这种民族分化和歧视政策,引起汉人、南人中上层分子的强烈不满。因此当南方汉人夺取政权后,对蒙古民族有一种心理上的憎恨,再加上游牧民族失去了对农业区的统治后,更加深了对农耕区的破坏,使明王朝不得不修长城加以防范。这种心理上、地理上的对立,阻碍了民族的团结和融合,使农耕区和游牧区处于长期分裂的状态。由此可见,民族分裂和民族歧视是统一国家的大敌。

图7-15 明时期形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