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以前中国人群地域差异概述

一、元以前中国人群地域差异概述

苏秉琦将已发现的六七千处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划分为以下几个区系类型:(一)陕豫晋邻境地区(仰韶文化的主要分布区);(二)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存比较密集);(三)湖北和邻近地区,其中又可分为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的边缘地区)、鄂西地区(大溪文化)和鄂东地区;(四)长江下游地区,分为宁镇地区、太湖地区(马家浜—良渚—青铜文化)和宁绍地区(余姚河姆渡文化);(五)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分为赣北地区、北江流域和珠江三角洲一带;(六)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自东向西可分为:以昭盟为中心的地区、河套地区和以陇东为中心的甘青宁地区。

他认为,由于人们活动地域的自然条件不同,获取生活资料的方法各异,其生活方式也就各具特色。如果将中国版图分为面向内陆和面向海洋两部分,则面向内陆的部分,多出彩陶和细石器;而面向海洋的部分则主要是黑陶、几何印纹陶、有段和有肩石器的分布区域,民俗方面还有拔牙的习俗。[36]据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墓葬方向(死者埋葬时的头向)在各个地区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37]这可能反映了不同人群各异的生活方式及观念信仰。

李学勤将青铜时代文化划分为七个文化圈:一、中原;二、西北;三、北方,其中又可划分为北方和东北两个亚圈;四、东方,主要是指山东地区;五、东南,又可划分为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两个亚圈;六、南方,指长江中游及其以南;七、西南。七个文化圈的划分大体上适用于整个商周时期。[38]他还以文献和考古成果综合考察,将东周时代的列国划分为七个文化圈,即中原文化圈(地处黄河中游,以周为中心,北到晋国南部,南至郑国、卫国,亦即战国时代的周和不包括赵国北部的三晋一带)、北方文化圈(包括赵国北部、中山国、燕国以及更北的方国部族)、齐鲁文化圈(今山东省境内的齐、鲁和若干小诸侯国)、楚文化圈(长江中游)、吴越文化圈(淮水流域和长江下游,南至南海,东南及于台湾)、巴蜀滇文化圈(今重庆、四川之巴、蜀两国和云南的滇以及西南其他部族)和秦文化圈(以关中为中心的西北地区)。[39]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根据自战国至西汉初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叙述各地的生产、生活及风俗习尚的地域差异,他将全国分为山东、山西、江南、龙门碣石以北(即由黄河山陕峡谷南端向东经中条山、太行山、燕山至渤海湾一线)四大地区。刘向将汉朝全境划分为若干区域,朱赣则按区记述风俗,后为班固辑录于《汉书·地理志》篇末。卢云据此整理出西汉的文化区域可分为关中、巴蜀、齐地、鲁地、楚地、燕地、赵地、韩魏周宋、郑卫、越、西南夷十一个文化区。[40]各个文化区内人群的生活方式,有着相当大的区别。对此,《史记·货殖列传》曾经总结道:

“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地小人众,数被水旱之害,民好畜藏,故秦、夏、梁、鲁好农而重民。三河、宛、陈亦然,加以商贾。齐、赵设智巧,仰机利。燕、代田畜而事蚕。……”

《汉书·地理志下》亦指出:

“……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江南地广,或火耕而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赢蛤,食物常足。故呰窳偷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亡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祀。……”

“呰窳”也就是贪懒、萎靡不振的意思。南方由于山林富饶,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楚人通过“火耕水耨”、“渔猎山伐”等粗放式的经营,即能衣食常足,这也就养成了楚人不事力作的生活习俗。这与黄河下游秦、夏、梁、鲁朴实勤农之风,是明显的对照。

在河北中北部,又是另一种侈靡浮夸的风俗民情。《史记·货殖列传》指出:“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治,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楔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这种民情风俗的形成,当与非农业社会的流动生活习俗和远离齐鲁重农文化影响有关。

从人才分布来看,秦汉时代山东、山西的人文差异颇有历史特色。《汉书·赵充国传》赞语:“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秦将军白起,郿人;王翦,频阳人。汉兴,郁郅王围、甘延寿,义渠公孙贺、傅介子,成纪李广、李蔡,杜陵苏建、苏武,上邽上官桀、赵充国,襄武廉褒,狄道辛武贤、庆忌,皆以勇武显闻。苏、辛父子著节,此其习称列者也,其余不可胜数。何则?山西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处势迫近羌胡,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

秦汉时代的山东、山西,是以崤山、华山和函谷关为界的,故又有“关东”、“关西”之称。《后汉书·虞诩传》亦称:“谚云:‘关西出将,关东出相。’”关西地处农耕的汉族与西北游牧部族交错分布的地区,为了应付不同民族之间时常发生的流血与冲突,当地民间“修习战备”,遂形成了勇武善战的区域风俗及剽悍的人群性格。《汉书·地理志下》曰:“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所谓六郡,是指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和西河(相当于今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当时,六郡良家子弟是京师羽林、期门军的主要兵源。至于关东地区,《汉书·地理志下》也说:“汉兴以来,鲁、东海多至卿相”,这可作为“关东出相”的一个注脚。鲁(国)治鲁县(今山东省曲阜),辖境相当于今山东省曲阜、滕州、泗水等地;东海郡治郯(今山东省郯城北),西汉末辖境相当于今山东省东南隅及苏北一带。这一带是西汉时期的文化中心地区,经学与仕宦相结合,文化最为发达,出现了许多世代读经的簪缨士族。据杨兆贵的统计,西汉丞相46人,依其籍贯或出生地计,属山东者36人。其中,出相较多的是沛、邹鲁、东海及河内诸郡。其中的鲁国经学人才特别众多,多至丞相,宣帝、元帝以后尤盛。[41]

“关东出相,关西出将”是一种独特的人群现象,它反映了不同区域风俗背景下所形成的人才地理分布,有着悠久的民俗传承。直到公元四、五世纪之交,十六国时期的后秦国君姚兴还对群臣说道:“古人有言,关东出相,关西出将,三秦饶俊异,汝颍多奇士。”[42]根据卢云的研究,姚兴所谓的“古人有言”、“关东出相,关西出将”是西汉时期的谚语,而“三秦饶俊异,汝颍多奇士”,则当为东汉以来的状况。“三秦”亦即关中地区的别称,这一带在西汉武帝以后,文化迅速发展。及至东汉时期,文化继续保持着发达的状态。而颍川、汝南一带,则后起直追,文化发展较快,公卿、学者、士人辈出,著述丰硕,居于诸郡国之前列。[43]东汉末曹操与荀或书曰:“颍汝固多奇士。”[44]不少汝颍士人为当时的军阀混战运筹帷幄。直到东晋,仍有“汝颍之士利如锥”之说。[45]

与“关东出相,关西出将”的人群现象相似,西汉以来,长江上游也有“巴有将,蜀有相”[46]的说法。成都平原的蜀郡在西汉时是文化发达地区,而巴郡东部“人多劲勇,少文学,有将帅材”。[47]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地域文化的差异日益明显。北方人具有强烈的文化优越感,《魏书》卷96《司马睿传》载:“中原冠带呼江东之人皆为貉子,若狐貉类云。巴、蜀、蛮、僚、溪、俚、楚、越,鸟声禽呼,言语不同,猴、蛇、鱼、鳖,嗜欲皆异。”据陈寅恪、周一良等人的研究,魏晋以还,中原人常常咒骂南方人为“貉子”或“貉奴”。[48]出于自卑的心理,吴地人士企慕中原,仿效北方的洛下风习。

永嘉之乱以后,晋室东渡,“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中原士族南迁的侨民与江南的土著之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着严重的对立情绪。江南土著与渡江侨旧的通婚,甚至被视作无异于乱伦。东晋葛洪曾指出江南人慕效洛阳的书法、语言、哀哭和居丧,如“转易其声音,以效北语,……乃有遭丧者而学中国哭者”。[49]根据陈寅恪等人的研究,江南士族普遍学习洛阳话。当时,洛阳玄风传播到江南,清谈要说标准的洛阳话,洛阳话成为南朝的官话。南朝士族读书要仿效洛阳书生特有的腔调,称为“洛生咏”。[50]与此同时,南朝士大夫鄙夷江淮以北之人,称之为“伧楚”。慧琳《一切经音义》卷65引《晋阳秋》曰:“吴人谓中国人为伧人,又总谓江淮间杂楚为伧。”根据余嘉锡的解释,“伧”是对“鄙野不文之人”的指称,原来并无地域之分,“自三国鼎峙,南北相轻,吴人自负其山川之美,物产之丰,起居被服,自命风流”。晋室南渡以后,吴人称呼南渡士大夫为“伧”,而这批中原旧族,居吴既久,习其土风,又转效吴人口吻,称后来南渡者为“伧”。“大抵晋宋以后,凡南人而不能操建康语者,则皆目之为楚云。”[51]

及至隋朝,虽然南北统一,但由于民俗传承的惯性,各地的风俗仍然纷繁多样。《隋书·地理志》以南北朝后期梁、陈、齐、周和隋五代为论述对象,将隋炀帝时全国190个郡按《禹贡》九州编次,各于州末叙其风俗,其中就有不少对人群现象的描述。比如,冀州“人性多敦厚,务在农桑,好尚儒学,而伤于迟重。前代称冀、幽之士纯如椎[棰],盖取此焉”,[52]这是指冀州人士的敦厚持重。又如,“齐郡旧曰济南,其俗好教饰子女淫哇之音,能使骨腾肉飞,倾诡人目,俗云‘齐倡’,本出此也”。[53]显然,当时的“齐倡”,与先秦两汉时期的“邯郸倡”,几乎可以相提并论。再如,“京口东通吴、会,南接江、湖,西连都邑,亦一都会也。其人本并习战,号为天下精兵,俗以五月五日为斗力之戏,各料强弱相敌,事类讲武”。[54]在六朝时期,京口因山为垒,缘江为境,为东南襟要所在,兵家必争之地,故而当时人以之为建业之“门户”。长期的战略要地以及频繁的军事纷争,形成了当地人“习战”的特征以及“斗力之戏”的民俗活动。与江北各地较为发达的经济、文化水准相比较,江南则显得相对滞后:“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食鱼与稻,以渔猎为业,虽无蓄积之资,然而亦无饥馁。其欲主鬼神,好淫祀,父子或异居,此大抵然也。……自岭以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疠,人尤夭折。”

及至两宋时期,南北地域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了更大的分异,各地人群的性格特征愈益明显。明人谢肇淛曾引用《绀珠集》的记载说:“东南,天地之奥藏,其地宽柔而卑,其土薄,其水浅,其生物滋,其财富,其人剽而不重,靡食而偷生,其士懦脆而少刚,笮之则服。西北,天地之劲力,雄尊而严,其土高,其水寒,其生物寡,其财确,其人毅而近愚,饮淡而轻生,士沉厚而慧,挠之不屈。”“剽”是轻捷、聪慧的意思,与西北之“近愚”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绀珠集》见宋人《直斋书录解题》卷11,为朱胜非杂抄诸家传记、小说而成。谢肇淛认为:“此数言足尽南北之风气,至今大略不甚异也。”[55]北宋时期,南北士大夫相轻之风极为盛行,北人视南方为“下国”,而南人则视北人为“伧夫”。[56]

从南北人文变迁的角度来看,北宋真宗朝的“澶渊之盟”是一个重要的转捩点。陆游在《渭南文集》卷3中说道:“伏闻天圣以前,选用人才多取北人,寇准持之尤力,故南方士大夫沉抑者多。仁宗皇帝照知其弊,公听并视,兼收博采,无南北之异。于是范仲淹起于吴,欧阳修起于楚,蔡襄起于闽,杜衍起于会稽,余靖起于岭南,皆一时名臣。……及绍圣、崇宁间,取南人更多,而北方士大夫有沉抑之叹。”[57]

在北宋政局中,南方人的地位日趋显著。据张家驹的统计,北宋宰相福建有10名,仅次于河南居第二位;江西有6名,与山东并列第三。司马光曾对宋神宗说:“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二参政皆楚人,必将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58]虽然不无偏见,但亦可见福建人、江西人(即楚人)等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崛起于中国政坛,并为北方士大夫所嫉恨。

在两宋时代,江西人才辈出,及至11世纪初,王钦若成了第一个当上宰相的南方人。其他著名的人物还有:临川人晏殊,庐陵人欧阳修和周必大,南丰人曾巩,新余人刘敞,临川人王安石,高安人刘恕,分宁人黄庭坚,鄱阳人洪浩、洪适、洪遵,吉水人杨万里等。江东路的饶州人,在宋代更是相当令人瞩目。在北宋,饶州是神童辈出的地区。当时特设“童子科”(亦称童子举),15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者,应试后给予出身并授官。在这种“学而优则仕”政策的刺激下,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初当移步来相谒,方及能言便诵诗”的“神童”。宋真宗曾作“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一诗,赐予福建“神童”蔡伯俙。神宗元丰年间,饶州浮梁(今江西景德镇市)“神童”朱天申年仅十二即能背诵“十经”,朱天申从弟朱天锡年十岁,也能背诵七经。叶梦得的《避暑录话》曰:“饶州自元丰末朱天锡以神童得官,俚俗慕之,小儿粗能念书,自五六岁即以次教之五经,以竹篮坐之木杪,绝其视听,教者预为价,终一经,偿钱若干,流俗因言饶州出神童。然苦之以至于死者,盖多多也。”

饶州地处鄱阳湖平原地区,嘉祐年间吴孝中所作《余干县学记》曾指出:“饶地沃土平,饮食丰贱,众士来往凑聚,人语有吴楚之音。江之东西冠带诗书甲于天下,江南既为天下甲,而饶人喜事,又甲于江南。”[59]在宋代,饶州不仅是富庶的大州,而且文风也相当繁盛,神童的培养便是士习民风中极端的例子。汪藻的《修德兴县门楼记》称:“自大江以东,岁以士荐于京师者,其州十而饶为最,环饶之境,而德兴为最。”[60]及至南宋绍兴末年,朝士多饶州人。

除了饶州外,福建和四川两地的人才辈出也受到了世人的瞩目。对此,程民生的《宋代地域文化》一书中,有比较详尽的分析,此处根据他的研究略作概述。朱或《萍洲可谈》卷3曰:“中州人每为闽人所窘,目为‘福建子’,畏而憎之之辞。”江西人王安石,被福建人吕惠卿出卖排挤、罢相退居江宁以后,往往写“福建子”三字以发泄胸中之愤怒。四川人苏轼与吕惠卿也是政敌,曾指斥后者:“福建子亦会做文字!”而司马光与吕惠卿曾在宋神宗面前激烈论战。时人评价:“一个陕西人,一个福建子,怎生厮合得着!”对于福建人的性格,当时人认为:“闽士轻狭。”司马光也指出:“闽人狡险”,并曾说王安石“心术似福州”。对此,程民生认为:“大致都是说福建人有心机,好捉弄人,致使北方人难以应付,不堪忍受,对其又怕又厌恶。”[61]

至于四川人,当时的绰号是“川若直”。黄庭坚指出,中州人因蜀人放诞不羁而称之为“川若直”。“若直是宋代中原地区的俗语,据史料可理解为不规矩、不成熟。换句话说,宋代四川人的习性比较洒脱,有点儿放诞,与中原地区传统的封建礼法不相一致,因而使中原人看不惯,受到蔑视。”[62]

福建与四川两地,当时有“闽蜀同风,腹中有虫”的说法。程民生认为,福建、四川相近之处有以下数点:一是文明昌盛;二是宗教兴盛;三是乡土观念浓郁;四是宗法观念淡薄;五是民间蓄养蛊毒。闽蜀同风,说明了“闽蜀文化已形成咄咄逼人之势,对北方以及南方其他地区产生冲击和威胁,引起北方等地的不安”。[63]

蒙古统一全国以后,推行民族歧视政策:第一等为蒙古人,第二等为色目人,第三等为汉人(又称汉儿,概指原金朝境内的各族人,包括汉族、女真、契丹、渤海、高丽人以及附元较早的云南、四川的大部分居民),第四等称为南人(亦称“蛮子”、“新附人”等),概指原南宋境内的各族人。南人则将前三种人统称为“北人”。当时的“南人”与“北人”,在诸如法律、赋役、选举和任官等诸多方面,都享有不平等的待遇。“南北之士,亦自町畦,以相訾甚,若晋之与秦,不可与同中国。”[64]町畦,是比喻界限或规矩约束。这说明了在元代南人与北人之畛域极为分明。例如,在任官方面,元末明初浙西人叶子奇曾指出:“天下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盖亦仅有而绝无者。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65]腊鸡是指风干的鸡肉。在明代,它成了江西人的地讳(绰号)。这种政策加深了民族矛盾与地区的文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