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漠南北蒙古诸部

一、统一大漠南北蒙古诸部

明末蒙古分为漠南、漠北、漠西三大部,各部处于分裂状态。漠南蒙古即《明史》中的鞑靼,为元朝的后裔,其时分居于东起吉林,西至贺兰山,南邻长城,北距瀚海的广大地区。1470年(明成化六年)达延汗统一了东蒙古,遂将漠南蒙古分为左右二翼,共6万户,分封自己子弟。左翼3万户:察哈尔(今锡林郭勒盟)、乌梁海(今即兀良哈,今昭乌达盟)、喀尔喀(今喀尔喀河一带);右翼3万户:鄂尔多斯(今伊克昭盟)、土默特(今乌兰察布盟)、永谢布(今张家口以北一带)。以后喀尔喀人口增多,居于大兴安岭以东为内喀尔喀,居于今蒙古国为外喀尔喀。诸部中以察哈尔部最为强大。另有居于嫩江流域的科尔沁部。建州女真兴起,建立了后金政权。为了解决与明朝战争中的后顾之忧,就是怕蒙、明联合起来腹背受敌,于是开始进行与蒙古的联合。早在明朝中叶蒙古南迁起,就与女真各部产生了密切的贸易关系。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随后攻占了明朝辽东地区,最先接触的是漠南蒙古各部,于是双方就产生了矛盾。后金采取政治上威逼、经济上排挤,以及联姻等软硬手段,迫使漠南蒙古就范。从1629年(后金天聪三年)开始至1635年(天聪九年),科尔沁部、内喀尔喀部、察哈尔部先后归附后金。在此期间至稍后崇德年间右翼三部也先后归附清廷。1636年漠南蒙古16个部49个封建领主,承认皇太极为可汗。同年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市)即帝位,改国号为清,并逐渐与漠北、漠西蒙古建立联系。总之,清廷在入关以前已经将漠南蒙古诸部收入版图。

漠北蒙古即喀尔喀蒙古,为居于喀尔喀河(今内蒙古流入贝尔湖的哈尔哈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元、明时居于河东为内喀尔喀,河西为外喀尔喀。明嘉靖末年内喀尔喀南迁至辽河流域,后附清实行札萨克制。居原地的外喀尔喀仍称喀尔喀。其地东临呼伦贝尔,西至阿尔泰山,南至大漠与漠南蒙古相连,北与俄罗斯为邻。外喀尔喀蒙古分为三大部: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车臣汗。1635年(后金天聪九年)就致书与后金通好。1638年(崇德三年)开始,每年遣使向清朝朝贡。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清朝在喀尔喀设立札萨克,从而使喀尔喀蒙古与清朝中央在政治上有密切联系。此后喀尔喀内部发生纷争,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准噶尔首领噶尔丹乘机向喀尔喀大举进攻,喀尔喀蒙古举旗投清。1691年(康熙三十年)康熙帝与内外蒙古各部首领在多伦诺尔会盟,规定喀尔喀蒙古遵行清朝法令,宣布保留喀尔喀三部首领的汗号,并赐以与满洲贵族同样的各爵位封号,行政体制也与内蒙古同样实行札萨克制,加强和巩固了清廷对喀尔喀蒙古的管辖。1732年(雍正十年)喀尔喀亲王额驸策掕击败准噶尔部有功,清廷从土谢图汗部分出21旗隶属额驸策掕所在赛音诺颜部,为大札萨克,喀尔喀由此分为四部。外蒙古自康熙以来即为中国直属领土的一部分。至17世纪末,内外蒙古全属清朝直属版图。

当内外蒙古归属中国时,俄国的势力已进入西伯利亚。于是出现了中俄在蒙古高原与西伯利亚之间界线的问题,但未经划定。1689年《尼布楚条约》后,中俄东部边界划定,中方多次向俄方表示为西段界线谈判,俄方为扩大侵占蒙古高原土地,一直拒绝中方建议。直至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订立《布连斯奇条约》,条约规定:以恰克图和鄂尔怀图之间第一鄂博为起点,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经萨彦岭至沙宾纳依岭(即沙宾达巴哈),北部归俄国,南部归中国。遂为有清一代稳定的北界。同年又订《恰克图条约》,规定中俄双方有关两国政治、经济、宗教方面的事项,取得了中俄边界的长期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