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至隋唐时期北部农牧交错区的出现
北魏拓跋氏虽然具有游牧民族的传统,但受农耕文化的影响,自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以后,就在五原(今包头市西北)至稒阳(今固阳)一带进行屯田。4世纪末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又在平城周围“劝课农耕”,“为畿内之田”。[8]于薄骨律镇所在银川平原上引黄灌溉,兴办农业,大获其利,并有余粮支援河套以北的沃野等镇。[9]以后西魏、北周都曾在河套地区设置郡县。隋代也设置了丰、胜等州。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大业五年(609年)设置在黄河中游和河套地区有18个郡,总户数为55万,以每户五口计,约有275万口。这说明当时必须开垦大量农田才能提供这些人口的粮食。但这时期农牧转化的特点与西汉时期不同:一、不是将少数民族赶走,迁入大量汉民,而主要是原居此地的少数民族逐渐汉化,当然也还有少量汉民迁入,因此这种转化是缓慢的,在地域上也是逐渐扩展的;二、鄂尔多斯高原经秦汉时代过度开垦后,造成植被的严重破坏,在干旱气候、悬殊温差和强大的风力作用下,已出现了沙漠化的迹象,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再也无法逆转。如5世纪时,高原西部“道多深沙”,南部出现了“沙丘”、“沙陵”和“沙溪”。[10]这些地区当然已无法从事农耕,当有畜牧业传统的民族占据该地后,仍然维持原有生产方式,但已非理想的牧场了;三、黄河流域经过数百年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大融合,不论北方民族统治的政权还是汉民族统治的政权都兼重视农耕业和畜牧业。北魏平定了赫连夏,占有了秦陇之地后,“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11]隋朝在河套地区进行屯田,而在其南的鄜县、合川、泾川以南一带,成为“勤于稼穑,多畜牧”的农牧兼营区。唐代在安史之乱以前,在陇右、陕北地区设置了许多牧监,发展畜牧业。麟德时(664—665年)有马70.6万匹,开元时(713—741年)有马44万匹。以原州(今宁夏固原)为中心包括秦、渭、会、兰四州(今甘肃东部)监牧地范围至广,东西约300公里,南北约200公里。在晋北岚州(今山西岚县北)置内外厩都使管楼烦等三监,其中楼烦监最为著名。唐时今鄂尔多斯高原先后为突厥、党项所居。以内附突厥部落所置六胡州(后改置宥州,治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城川故城)地,以产马著称。在党项族所居的夏州(治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境内,人烟稀少,“所业无农桑,事畜马牛羊橐驼”。[12]
这时鄂尔多斯地区北部今库布其沙漠区内已出现“库结沙”、“普纳沙”等沙地。[13]其南部今毛乌素沙地的夏、宥州一带,更有“广长几千里”的流沙。[14]夏州城外积沙“高及城堞”。[15]上述已经沙化的自然环境当然不可能再发展种植业,况且居住在这里的原就是从事游牧的民族,必然继续进行传统的畜牧业。而夏、宥二州相邻的胜州(治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麟州(治今陕西神木北)一带却是明显的农耕区,“地甚良沃”,“人至殷繁”。[16]此两州正相当于今窟野河一线,夏、宥二州南界包有今横山、白于山地区,则当时的农牧分界线大致在今窟野河和横山、白于山以南一线。此线以北至黄河河套、阴山一带,为当时农牧交错区;沙地、草原相间之处,为放牧之地;而水土肥沃之地,则用以农耕。如唐中宗景龙时(707—709年)张仁愿筑受降城,在河套地行过屯田,首尾数百里,开田数千顷。其与内地农耕区未能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