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和生物决定论的失败

地理和生物决定论的失败

在19世纪,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吸引了相当大的学术兴趣。其中有一位英国历史学者,巴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大概是当时地理决定论的领军人物,著有《英格兰文明史》(The History Civilization in England)。巴克尔深受17世纪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以及几位德国地理学者特别是里特(Karl Ritter)的影响。他的中心论点就是人类社会是自然力量的产物,也因而可以有自然的解释[比尔斯泰德(Bierstedt),1981:2]。巴克尔相信自然环境对“原始”人类的影响最直接而且最强烈,而后随现代文化的进步而衰退。大自然那些目力可及的层面因而被赋予了特殊的社会学意义:如果自然环境的优美令人震撼或其破坏力令人战栗,它就会促使人类的想象过度发展;相反,如果自然环境不是那么震慑人心,更加理性的智慧就可能蔚然成风。英格兰,以其缓缓滚动的丘陵和驯化的农畜,构成了后者的一个主要代表地区。

19世纪,巴克尔有关社会变化的地理学理论在学术界被广为传阅,颇具影响[泰玛什弗(Timasheff)和席尔道逊(Theodorson),1976:93]。例如,经济学家卡弗(Thomas Nixon Carver)在哈佛教授社会学课程时就曾使用过《英格兰文明史》一书,那是远在哈佛成立正式的社会学系之前。再如,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这位公认的美国第一位社会学家在牛津学习神学时就对巴克尔的理论产生了兴趣(比尔斯泰德,1981:2)。

第二个地理决定论的领军人物是亨廷顿(Ellsworth Huntington)。在他主要的社会学著作《文明与气候:世界力量及其演化》(Civilization and ClimateWorld Power and Evolution)和《种族的特征》(The Character of Races)中,亨廷顿试图建立一系列的气候与健康、能源以及诸如智慧、天才和意志力等的相互关系。在通过猜想而确立了一个所谓“最佳气候”的各个参数后,他试图证明整个文明(比如古罗马)的兴衰是与其历史阶段中气候带的迁移相伴随的。[1]

在对这个“地理学派”的评价中,索罗金(Sorokin)[1964(1928):192~193]指出了它那似是而非的理论、虚设的相关关系以及对地理环境这一角色的过高估计。不过与此同时,索罗金也告诫说:“任何社会现象的分析,如果没有考虑地理因素,是不完整的”。

自然世界也经由达尔文的“进化”、“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等概念进入了早期的社会学话语。在达尔文的理论里,最能适应环境的动植物得以生存,其他的都会消亡。存活者会把它们的优点通过基因传给下一代。达尔文主义被许多早期社会学思想家采纳,其主要论点亦被(并不总是正确地)运用到人类的范畴[参考霍夫斯塔特(Hofstadter),1959]。最著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是英国哲学家斯宾塞(Herbert Spencer)。他提出了一套进化论的公理并将自然选择的原理扩展到包含人类世界。斯宾塞极其尖锐地反对任何认为人类社会可以通过教育或社会变革而转变的观点。他相信若任由发展,进步将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

萨姆纳是斯宾塞在美国最重要的信徒,发展出了他自己的“生活竞争”的概念。在这里,人类不仅要和其他物种在自然界竞争,还要和其他人类在社会竞争。结合当时的自由资本主义哲学,萨姆纳将“强盗男爵”——就是那些靠不择手段在银行、铁路和公用事业行业里发家致富的美国19世纪的产业大亨们——的成功合理化了。在萨姆纳看来,他们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会推动社会进步。

这两种“社会变迁的单一因素论”(比尔斯泰德,1981:487)都被主流社会学以同样的理由所抛弃了。到了20世纪20年代,19世纪进化论的放任自由教条让位给了一种新的对社会计划和变革的强调。“社会改良论(Meliorism)”——刻意追求提高社会成员的福祉——出现在这些认为无论是地理或生物决定社会,总之无法更改的社会理论面前。

而且,在这个时候,社会学理论的基础转变了。许多社会学者开始从物理学或生物学转为接受心理学作为社会学的基础(泰玛什弗和席尔道逊,1976:188)。这在由米德(Mead)、库利(Cooley)、托马斯(Thomas)和其他美国“符号互动论者们”建立的社会心理学传统中尤为明显。他们强调认为一个场景的现实性完全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社会行为人所赋予的定义。而这一定义本身是社会生成的,就像库利的“镜中我”概念。物理(和环境)特性只有在被行为者所认知和定位为有关联后才会真正产生关联[邓拉普(Dunlap)和卡顿(Catton),1992/1993:267]。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失败,以及在一个稍小的程度上,地理决定论不能成立的事实,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了对运用生物—环境因素解释社会现象之尝试的强烈反感。这一反感在社会学的姊妹学科人类学中也同样明显。

在1886年迁居美国后,博厄斯(Franz Boas),公认的美国文化人类学创始人,开始回应当时正在上升势头中的优生学,所谓的“科学的”种族论,以及其他生物决定论的表现形式。他为此把文化提升到作为个体和社会发展的核心角色这一高度,同步降低了物理环境和生物遗传的重要性。这种对文化过程的强调由著名人类学家米德(Margaret Mead)和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本顿(Benton),1991:13]带进了20世纪。文化实际上开始被认为对人类社会所有层面都有关键影响。

可笑的是,社会学在根除了生物学解释之后,一直保留着一个明显具有生物学含义的名词。功能论这一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头号社会学理论,进一步推进了涂尔干的有关社会由社会“有机体”构成的理论,即认为有机体必须时刻适应外在的社会与物理环境。社会的均衡或稳定状态可能会被各种干扰打破,但最终会像人体从高烧中恢复一样回归正常。狄更斯(Dickens,1992)注意到功能论者,特别是他们的掌门人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可能想走得更远而去实际发展出一个环境范畴里的社会进化理论,强调生物遗传是如何使人类可以在适应自然的同时也改变自然。这一可能后来没能化为现实,环境因素也因此成了社会学解释中的一个边缘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