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生物多样性损失:一个全球环境问题的“成功之路”

第9章 生物多样性损失:一个全球环境问题的“成功之路”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1992年6月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所提出的两个重大议题之一,另外一个是全球变暖。它更被称之为1993年最热门的环境话题[曼尼恩(Mannion),1993],探讨该问题的学术论文和民间书籍可谓方兴未艾。维利弗罗恩(Valiverronen)(1999:404)认为生物多样性是“最新的环境‘大’事,其重要性与酸雨、臭氧耗竭和气候变化不分伯仲”。然而仅仅20年前,生物多样性这个术语还不为人知,在任何构成环境威胁的目录摘要中也找不到这样的字眼。生物多样性缺失议题的迅速“走红”本身,显示了一个“跨国知识共同体”(见第7章)是怎样集成、提出并成功地抗争一个全球环境问题的。

生物多样性本身是个多层次、多角度的复杂概念[尤德尔(Udall),1991:82]。生物多样性的官方定义是:“所有的,尤其是生活在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系生态体系以及它们所从属的生态复合系统中的生物有机体的可变多样性。”[托尔巴(Tolba)和埃尔·霍利,1992]。简言之,它是大自然多样性的一个概称,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环境保护,1993:227)。

通常我们认为生物多样性存在于三个独特的层面上: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指在一个特定地理区域中供生物体生存的栖息地的多样性。人们认为经济的飞速增长使生态系统多样性日益降低。尤德尔(1991:83)指出,地球生态系统受到来自诸如捕猎、农耕、砍伐、修建水坝、污染等种种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入侵,就像一只成熟的南瓜,不断被人们掏空。随着飞快的发展步伐,陆地生态系统已经越来越变成一种“孤岛栖息地”,比如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片热带雨林被庄稼地包围,成为雨林孤岛[弗兰克(Franck)和布朗斯通(Brownstone),1992:37]。

物种多样性,指一个生态系统中所发现的物种种类的多变程度。虽然在过去也曾经有过物种灭绝的现象,但是今天物种灭绝的速度和范围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洛夫乔伊(Lovejoy),1986:16]。究其原因,大多可归属于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减少;作为一个广义的普遍法则,栖息地面积减小90%就意味着它能长期供养的物种种类将下降50%(托尔巴和埃尔·霍利,1992:186)。

基因多样性,指单种群物种的DNA(脱氧核糖核酸)中所记录的基因信息范围。生物学家非常重视基因多样性,因为它被视为帮助生物体适应环境变化的基础。农业生产中十分重视植物的野生品系,因为它们常常具有能够抵御病害、虫害的基因,而人工的单一栽培作物在这方面则要脆弱许多。在动物世界中,由于丧失栖息地或者商业掠夺而被孤立的种群会产生种群内部近亲繁殖,长期以来会降低该种群的生存能力。这样的例子可以参见美国西部黄石公园的大灰熊的命运(尤德尔,1991:82)。

当我们综合考虑以上三个层面时,就会发现生物多样性损失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环境问题。不过如巴顿(1992:773)所见,一直以来已经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条约,管辖诸如濒危物种的国际贸易、区域保护以及特定物种的保护行为等等。例如,候鸟条约是美国和加拿大两国于1917年签署的,这是上世纪初拯救北美鸟类运动的一个核心法律条文。在此6年之前,即1911年签订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国际协约——保护海狗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