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节庆
郑国(河南)的春季节庆——在郑国,成群的青年男女聚集在溱、洧两河交汇处。在那里,他们成双结对地采集兰花,以对歌形式相互挑战,然后卷起衣裳过河。当新的恋人结合后,他们就互赠花朵作为爱情的信物与约婚的象征。[1]
节庆在溱、洧河水泛滥时举行[2],也就是说,当孟春之月东风解冻时[3]。但另一个传统则认为节庆是在桃树开花、春雨初降时[4]举行的,这两个农时事件在农历中都是在仲春之月[5]。然而,这个事实并不否认节日是在三月上巳之日举行的[6]。显而易见,节庆一开始是与初春的复苏相联系的,但后来则指定在由历法固定下来的某个日期举行。
关于节庆的场所,我们可以举出进一步的证据[7]。集会是在都梁县山麓举行的。清澈的泉水从山上潺潺流下,在泉水旁边,生长着名为“都梁香”的兰花。由郑国这个狭小山国的男男女女参加的节庆,就在河边和山麓举行[8]。
采兰是节庆的特色。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有很多的资料可用。我们被告知说[9],采兰是为祛除“邪气”和“虫毒”,是一种祓除仪式。我们还被告知说,郑国的青年男女在河边手持兰花祓除“邪恶”、“不祥”和“气秽”或“岁秽”。同时,他们也举行“招魂”和“续魂”仪式,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他们召唤神魂(“灵魂”)复[10]于形魄(“肉魄”、“鬼魄”、“亡魄”)。
在郑国,慰抚、各种祓除仪式、采花、涉河、赛歌、性爱仪礼、约婚,所有这些,在山川的春天节庆中都是融为一体的。
鲁国(山东)的春季节庆——某日,孔夫子与四弟子同坐,问他们各自的志向如何:如果有哪个诸侯看中他们的才能并请他们出仕的话,他们怎样施展自己的才华?一人表示,他能够让一个饱受饥馑与战乱的国家强大起来;另一人愿意尽力于礼乐;第三人愿意协助举行庙堂礼仪。但最后一人一边放下正在弹奏的瑟,一边回答说(如果中国注释家和欧洲翻译者没有弄错的话):“在春天的三月,我身穿春天的衣裳,与五六个成年人和六七个年轻人一起,去到沂河里面洗浴,并在祈雨坛下面享受微风的吹拂,唱完歌以后(或者,一边唱着歌),就回到家里。”[11]孔子对这种回答称赏不已。
孔子的赞赏实在有些令人费解。难道这位圣人对田园之乐的喜好要胜于对国家大政的重视吗?难道他接受了老子的影响决定从此不再教化人心吗?还是这个弟子的回答中含有令他感动的曲婉奉承?这是我们从注释家那里获得的印象。按照他[12]的说法,这个聪慧的弟子希望表达的意思是,在赏春并歌颂古代帝王之后,他愿意马上回到夫子身边,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13]。多么单纯的愉悦!多么令人感动的情怀!但这种苍白的解释根本无法令人满意,这是因为,如果这个弟子确实想自娱自乐的话,他为何还要身着春服,为何还要伴以一定数量的冠者和童子,为何还要在舞雩(祈雨之坛)下面的特定位置呢?
由原文本身来判断,极有可能的是,孔夫子予以首肯的这种愿望与其他三个弟子的愿望实际上不会有很大差别。毫无疑问,这个弟子也像其他三个弟子一样,希望以自己的方式从事治国,而雨水正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一个良好的政府,其职责就是要在适当的季节里降雨。与物质的进步、仪式和庆典的规整相比起来,这种与季节相应的降雨更能够证实君主的美德。孔夫子很可能就是坚持这种观念的;我们可以肯定,在中国,《论语》中的这段话就是这样阐释的。在《论衡》[14]一书中,王充相信这是对春季祈雨节庆的描述,在孔夫子的生国鲁国就实行着这些节庆。
王充在其著作中保存了对这段话的几种不同注释,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归”字通常都被翻译成“归来”,这种译法使注释家们能够对孔夫子极尽赞美之情,但“归”同时也与另一个字即“馈”同音,“馈”的意思是“馈食”,这意味着在祭祀献祭之后的飨宴。王充就作出了这种解释,他认为在庆典歌舞之后要举行一场飨宴。
其他的注释也饶有趣味。时间不可能在三月,因为“春服既成”是在二月,并且人们身着春服是为了参加典礼。那些参加者都是舞蹈家和乐师,他们的职责就是举行祈雨仪式(“雩”)。这些人分成两组,一组由六七个童子组成,而另一组则由同样数量的冠者组成,因为想要参加并主持这个节庆的孔子弟子必须把自己也算在冠者之列。他们一起涉过沂河,在小丘上且歌且舞进行祈雨(“舞雩”)。说他们在河中沐浴然后在风中晾干身体(“风干身”),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二月依然春寒料峭。因此,王充认为,将“风乎舞雩”解释为“在舞雩之台上享受微风吹拂”或“在舞雩之台上吹干身体”是不对的,而应解为“在舞雩之坛上唱歌”,这种解释把“风”的原意改为“歌”或“谣”的意思,比方说,《诗经》第一部分《国风》就取了这种含义。最后一点,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一点,王充认为在涉沂河的过程中,人们列队跳舞,这代表着龙由河中现身。
因此,在鲁国,在春天的某个时间(这种时间虽然有所变化,但一定要与“春服既成”的时间[15]相吻合),要在河边举行一个祈雨的节庆。两组表演者且歌且舞,这个庆典以献祭和飨宴宣告结束,其基本特征是涉河。
显而易见,在这种节庆和郑国的那些节庆之间存在着关联,郑国节庆也是在一年内的同一时间举行的,并且其主要仪式也是涉河。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郑国,当青年男女一起渡河的时候,他们也要模仿龙的形象。在公元前523年,“(在这个国家里)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16]焉”。[17]贤相子产拒绝了这个请求。但是,虽然子产本人不认为有必要对主雨之龙进行祭祀,普通民众却是深信不疑的,而我们可以想到,当他们渡过洧水时,年轻人必定要模仿龙出于水的形象,由此一来就会天降甘霖。
在鲁国有没有采花和性的仪礼?显然,后者是必定没有的,因为参加的人只是一些官员和年轻人[18]。据《周礼》的记载,周人祈雨用巫(女)觋(男)[19]。但在鲁国,只有男性(即“觋”)才能参加,孔夫子一点也不非难这种官方的祈雨节庆。
陈国(河南)的节庆——据《国语》的记载[20],陈国国运系于大姬(“陈由大姬”)。《诗经》注释家都认为大姬是陈国风俗淫乱的始作俑者。大姬是周王室之女,下嫁陈国国君为妃。她没有子嗣,沉湎于巫觋的歌舞,这也正是何以后世陈国之人毫无节制地在宛丘树下式歌且舞的原因[21]。
说陈国人这样毫无理由地耽于歌舞,这无非是一种诋毁[22];但更大的诋毁却是指责他们在舞蹈中行淫乱之事。连高贵的少年人也出现在这种场合,而这是他们本不该来的地方。很可能,他们确实过于沉湎于舞蹈了,对此,一首诗歌以不无讽刺的口吻说道:“无冬无夏!”[23]男女混杂确实是事实;他们相互对唱情歌,倾吐爱情并互赠花朵[24],但是,要说高门大第也为此蒙羞,却决然只是注释家们自己的意思,他们把“子仲”和“原”都解作人名,因此在注释家那里,也就出现了以“子仲”和“原”为代表的两大家族。
关于子仲,歌谣中曾经提到他的孩子[25]在市中跳舞之事。他被说成是一个名吏。要从陈国史书中找到一个像“子仲”这样常见的名字,这原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关于“原”,人们就更相信他是一个人了。“原”可见于歌谣中,他(或他的女儿)出现在我在上文翻译过的诗句中:
在一个美丽的早晨, 穀旦于差,
他们相会在南方的平原上。 南方之原。
我采用的这种解释既简单又明了。在这段话中,现代注释者恢复了“原”的本义,即“平原”。
古代注释家们却真是好运气,他们居然在陈国发现了“原”氏家族,他们将这两行诗作了如下巧妙的解释:
在一个美丽的早晨,
他们前去寻找南方的原氏(的家族的女儿)。
既然注释家们在这些诗句中发现“原”确定无疑是一个女儿身,那么显而易见,她必然是受到子仲之子的引诱,因此子仲之子必定是一个男子。
这种天才的解释还不止于此。注释家们注定要在这首歌谣中发现官吏名字的做法也是一以贯之的。在注释家们看来,该诗描述的是祈雨节庆,而且必定是官方主持的节庆。在该场合中出现的子仲之子是舞蹈者的领袖,因此,他的职责就是要在榆树下跳舞。但何以他还要遭到非难呢?因为他招来的是一帮女性舞者。但即使这样,《周礼》中不是也说,男觋之长率女巫跳舞吗[26]?关键在于,这些人都不是专职舞女,她们显然是一些普通的女子,纺织才是她们的日常工作[27],而她们来参加这样的露天集会显然是件丑闻。显而易见,经典解释处处都是自相矛盾的,而注释家们也没法逃脱两难的境地,因为他们是非要从歌谣描述的民间节庆中看出与鲁国相似的官方庆典来不可的。
陈国节庆是在纺织工作结束时(纺织在整个寒冷季节中都在进行[28])举行的(这样人们就可以穿上轻便的麻衣)。人们要演奏古代的乐器[29]。他们一边摇着扇子和白鹭羽毛,一边唱歌。舞蹈队伍沿着宛丘斜坡上上下下地来回游移,一边祈祷雨水降临。他们渡河是否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是否代表龙出于水的形象?所有学派的注释家都十分肯定,他们确实正在举行祈雨节庆,某些注释家认为,《东门之墠》的第5句和第9句的最后两个字即“差”与“逝”是一种特殊的呼声[30],用以召唤雨水[31]。
歌者和舞者由男女两性组成。正如在陈国洧水岸边一样,男女青年在宛丘上用歌声相互问讯,互赠花朵,表达爱情。性爱的仪礼在节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大姬的名声是造成性爱仪礼包含在节庆之中的原因。
大姬没有子嗣,而且大姬非常喜好这些节庆。她会不会仅仅关心是否天降甘霖呢?那些贡献香椒种子的人是否满足于土地的丰产力?事实上,种子是一种生育力的象征[32],恋人赠送“握椒”不仅仅是爱情的象征,同时也是生育力的象征。据说,它们的芳香气味能够召来神性的力量;因此,在洧水岸边,人们用“都梁香”来招魂。在陈国的春天节庆中,女人们仿效大姬的做法来求子。因此,毫无疑问,郑国妇女们采集兰花也是出于这种目的,因为,一位郑国国君不就是因为其母获赠一枝兰花而降生的吗?[33]
祈雨、生育、约婚的节庆,伴随着歌舞赛会、采花和性仪礼,所有这些就是在宛丘上举行的节庆。
王室的春季节庆——不在河边和山麓,而是在首都的南边,在春分日(玄鸟归来之日),“以太牢(牛羊豕三牲)祠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镯,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34]乍看上去,这种庆典是非常清楚的。弓和矢是得男子之兆[35],因此高禖是求子之神。但高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神,为何在古典仪式中,这个所有节庆中独一无二的神灵要把男女两性都集中到旷野之中呢?
中国的神灵经常是古代官吏的神化。古代曾设“媒氏”一职。据《周礼》所载[36],媒氏的职责是在仲春之月(春分之月)聚会男女。他的职务从婚姻制度确立伊始就已经有了,他负责在婚礼中执行某些祓除仪式[37]。
在玄鸟归来之日举行的王室仪式与婚姻没有什么联系。那么,高禖在其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饶有趣味的是,他并未与已经消亡的媒氏一职等同起来,而是与帝王等同起来。据说,高禖就是高辛帝[38],就像前朝殷一样,周王室也认为自己是高辛帝的后裔。其他学者指出,“郊禖”也是一个经常使用的词汇:也就是在郊外向“媒氏”的献祭,而不是向“高禖”的献祭。更合理的说法应该是,这位身份模糊的神灵是在仲春之月举行飨宴,而不是与某些结婚净化仪礼有关,而且,人们到郊外远游的目的是向他求子。
殷、周都是高辛帝的后裔,这也就是说,高辛帝的两个后妃奇迹般的怀孕,生下了殷、周的先祖。
周人女祖是姜塬[39],她在举行“禋祀”时怀孕,禋祀是一种纯洁心志的献祭或是为了洁净身体的献祭。“她因此拔除了无子的厄运(‘以弗无子’)”,或者根据注释家的说法,“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这种祓除仪式采取了怎样的形式?
我们只知道姜塬履大人迹[40]而有子[41]。这究竟是巨人的足迹,还是上帝的足迹,抑或是她丈夫高辛的足迹呢,这问题尚悬而未决。一般的看法是,这种奇迹是在高禖和南郊的节庆中发生的。司马迁只简单地提到姜塬是在野间漫步时怀孕的。
殷人女始祖简狄[42]在沐浴时怀孕,“(简狄)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是司马迁的叙述,《竹书纪年》[43]对此叙述得更加完备,“以春分玄鸟至之日,从帝祀郊禖,与其妹浴于玄郊之水,有玄鸟衔卵而坠之,五色甚好,二人竞[44]取,覆以玉筐,简狄先得而吞之,遂孕”。
山川的春季节庆,伴随着祓除、沐浴及竞赛,这是一个求子的节庆,它是玄鸟回归节庆最原始的形式,在后来的古代仪式中,它逐渐被简化成了一个纯粹的丰产节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