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1.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60年代左右,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在英、美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使经理人员长期处于严重的短期目标压力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较之于传统的股东至上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系统,企业与给企业活动所提供法律和市场基础的社会大系统一起运作,[31]企业的发展需要综合平衡考虑其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的目标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32]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使企业在进行某一决策时,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利益诉求。而这又能反过来激发利益相关者关注、重视企业自身利益,从而减少企业决策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在企业活动时企业激励监督的成本。[33]
那么,究竟什么是利益相关者呢?对此,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Freeman,R.E.)指出,所谓利益相关者就是“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34],并从所有权、经济依赖性和社会利益三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基本分类,将其对企业的影响力分为经济的、技术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管理的影响。然而,这种以“是否影响企业或受企业影响”的界定方式过于宽泛,使其在实际运用时产生了一些问题。对于是否一棵树、一些恶化的或改善的自然环境(包括地球的大气层、海洋和土地)、人类的后代、非人物种等非社会性的个体与群体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追问,使学者们在实证研究和应用推广时几乎寸步难行。[35]为了走出这种宽泛界定的藩篱,西方学者关于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分类的研究相继经历了“窄定义”“宽认识”“多维细分”“属性评分”等过程。[36]其中,由美国学者米尔切(Mitchell)和伍德(Wood.D,J)所提出的利益相关者分类中最常用的分析工具——“评分法”(Score-based approach)登上学术界和企业界的核心舞台。米切尔明确指出,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核心的两个问题分别是利益相关者的确认(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和利益相关者的特征(Stakeholder salience)问题,即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和应依据什么来给予特定群体以关注。进而,根据合法性(Legitimacy)、权力性(Power)、紧急性(Urgency)三重属性,对可能的个人或群体进行评分后,可以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细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s)、预期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s)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Latent stakeholders)三种类型。
如图1-1和表1-1所示,所谓合法性是指相关利益主体被赋有法律上的、道义上的或特定的对于企业的索取权;权力性是相关利益主体拥有影响企业决策的地位、能力和相应的手段;紧急性是指相关利益主体的要求能立即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米切尔认为,至少拥有其中一种属性的个人或群体才能成为利益相关者。其中,对于同时拥有三重属性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A与企业目标的达成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个人或群体。企业管理者必须十分关注与满足这类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其典型代表往往包括股东、雇员和顾客。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中的B同时具有合法性和权力性,是支配型利益相关者;C同时具备合法性和紧急性,属于依赖型利益相关者;D同时具有权力性和紧急性,属于危险型利益相关者。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则分为具备合法性的静态型利益相关者E、具备权力性的蛰伏型利益相关者F和具备紧急性的苛求型利益相关者G。
图1-1 基于“评分法”的利益相关者类型图
资料来源:改编自Wood D J.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and Salience: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7,22(4):872.
表1-1 基于评分法的利益相关者类型界定
2.高校教学管理活动中利益相关者的甄别
近年来,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教育研究中。根据现代管理学和教育学的观点,“大学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机构,而是一个拥有一定自治权的各种团体组成的社会”[37],“人们‘拥有’大学就像人民‘拥有’国家一样”[38]。而这些大学的“拥有者”实质上就是与大学有着密切关联的利益相关者。因此,高校也被认为是类似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共治的组织。尽管高校与企业存在差异,但在市场竞争以及对社区高度责任的时代,高校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需求。这些复杂需求也使得高校及其利益相关者期望高校能够变得更加开放,并与政府以外的其他参与者互动。[39]因此,考量与分析高校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成为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高等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甄别,是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研究的逻辑起点。在借鉴Freeman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经典界定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高校的利益相关者是向高校投入了一定的专用性资本(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其活动能影响高校教学目标的实现,或受到高校教学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个人或群体。[40]诸如政府、行政人员、教师、学生、校友、捐赠人、银行、社区等都属于高校的利益相关者。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这些利益相关者又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类别。基于米切尔的利益相关者评分法,如果把高校多元主体根据合法性、权力性、紧急三重属性将之分类(如表1-2所示),事实上,这三个维度都建立在一定的个体或群体投入到大学教学管理中的专有性资本之上,而资本的稀缺性程度又导致了大学对该资本的依赖性。然而,合法性维度与选取的利益相关者种类的前提相互矛盾,且不具备可操作性。
表1-2 基于评分法的高校利益相关者判断标准的依据
资料来源:改编自陈晓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研究型大学治理机制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6:38-39.
针对此,我国学者陈晓光博士对合法性维度进行了修正,提出用重要性维度——利益相关者对资本的依赖程度进行分析。本书在此分类方式的基础上,按照高校教学管理中多元利益主体的重要程度、权力大小及利益诉求的紧急程度,结合既有研究结论[41]及当前我国高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各利益主体进行分类。整体来说,政府、教师、学生、学校管理者因同时具有三重属性,属于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校外的教学质量评审组织等与高校教学管理活动保持密切联系,拥有两项属性,属于预期型利益相关者;而家庭、社区、社会、媒体等只拥有其中的某项属性,只有当他们拥有一定的合法性或获得某种权力,能够对高校教学管理行为拥有合法的控制,或能对高校教学管理决策行为施加压力时,高校管理层才会关注其需求。具体而言,政府是负责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组织国家事务的行政机关,事实上扮演国家代理人的角色,代表着公共利益。在高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中,政府主要指制定国家层面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教育部门,它承担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维护高等教育公平,监督高等教育质量、统筹教学管理的责任。学校管理者是学校和各利益相关者的代表,是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运行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服务者,维护的是高校教学管理活动中高校的利益。教师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实现者,掌握着高校教学和研究的重要使命。学生既是教学活动的对象,也是参与者之一,是高校教育服务的根本所在。由此可见,除政府外,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关涉高等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三大直接核心利益相关者——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