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果分析
1.教师教学活动权情况的描述分析
通过对教师教学活动权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到教师教学活动权各维度的得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教师教学活动权的概况。
(1)教师教学权利认知的整体概况
从调研结果来看,教师对自身教学权利的认知水平整体偏低,如表4-7所示,均值介于2.227~3.275,由低到高分别表现为教师对所在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了解(2.227),其次是对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教师权利的了解(2.464),对其他教学管理规定所赋予的教学权利的了解(2.493),对《大学章程》赋予的教学权利的了解(2.630),能针对本学科的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计划与考核方案提出意见(2.716),能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教学权利(2.981),教学权力受损后能得到有效解决(3.085),学校在制定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时会征求“我”的意见(3.275)。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对自身教学权利的了解不够,不利于教学权利的行使和维护。
表4-7 教师教学权利认知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续表
(2)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选择权
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的选择权属于教师的专业自主权,该权利是教师基于其特定的职业身份,依托其专业知识能力,在具体教学活动的决策与任务中所享有的专业判断及自由支配、不受他人干预的基本权利,这是教师教学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调研结果来看,教师的专业自主权较差(见表4-8),其中,自主选择教学内容均分为2.825,自主选择课堂教学方法的均分仅为2.024,自主选编和使用教材的均分为2.739,这反映出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以至于教师无法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行使自身在教育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表4-8 教师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方法及教材的描述统计量
(3)课堂教学调控权
课堂教学调控权是高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教学空间、学生参与度的安排和调控,其反映着高校教师教学自主权的实现程度。从调查结果来看(表4-9),教师的教学调控权整体水平不理想,各题均值介于2.464~3.938,这主要反映出如下问题:一是教师无法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自主调整教学进度;二是教师申请开设网络课程的权利尚未得到保障。整体而言,在目前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下,教师的教学活动受外界控制太多,教学调控权利的实现困难重重。
表4-9 教师课堂教学调控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4)评价学生权
评价学生权是《教师法》规定的一项教师权利,在高校教学管理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权体现为对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两方面所进行的客观公正评价,是一项不受任何人或组织非法干预的权利。但从调查结果来看(见表4-10),教师评价学生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各题均分介于1.351~2.796,这意味着教学评价学生权面临较大问题。
表4-10 教师评价学生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续表
(5)指导学生权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自古以来,教师就承担着指导学生的义务和权利。指导学生权是指高校教师能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因材施教,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法,在学生学习、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指导的权利。这也是我国《教师法》赋予教师的一项重要权利。调查结果显示(见表4-11),教师指导学生权的保障不容乐观,均值为1.516,这说明在现行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下,教师不能更好地行使指导学生的权利。
表4-11 教师指导学生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2.学生学习自由权情况的描述分析
学习自由权是指学生有权利自主选择自己所需的学习,具有一个不受教育者、管理者或其他任何人干涉、侵犯的私人领域。它既包括学生选择教师、班级、课程、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等自由,也包括学生“运用自己的感官去认知外界事物并获取信息、形成自己的意见和思想,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态度、见解等”思想自由。泛在学习时代,学生学习自由权显得尤为重要。
(1)学生学习权认知的整体概况
从调研结果来看,学生对自身学习权利的认知水平整体偏低,如表4-12所示,均值介于2.381~2.958,其中,“我清楚教师的哪些行为会伤害我的学习权利”均分最低(2.381),“我清楚学校管理者的哪些行为会伤害我的学习权利”均分次之(2.469),这表明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权认识不清,不能准确感知到自己的学习权受到侵害。
表4-12 学生学习权认知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2)选择学习的自由权
选择学习的自由权包括选择学习形式的自由和选择学习内容的自由两大方面,这表明学生在高校教学过程中对“怎么学”和“学什么”具有选择权和支配权,这是学习自由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学习自由权的基础性权利。当前,在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要旨下,以及技术发展不断突破传统学习时空限制的现实背景下,学生是否具备选择学习的自由权显得十分重要。调查显示(见表4-13),学生选择学习的自由权较差,各题均值介于1.714~2.808,尤其是在辅修二专(二学位)、申请转专业方面,学生选择学习的自由权没有得到保障,同时,在自主选择上课时间、上课方式、课程、教材和学习进度等方面,学生的选择自由权也面临诸多障碍。这表明现行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无法适应泛在学习时代的要求,有待重构。
表4-13 学生选择学习的自由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3)学习思想自由权
在高校教学过程中,仅关注到学习活动中外显出来学习选择自由权远远不够,还应该关注到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学习思想自由权,这是一种自主、自觉的状态。如果在学习活动中,学生的学习思想自由权没有得到保障,那么教学活动就仍然是不自由的。在本研究中,学生自由权主要包括内心自由和表达自由两个层面。从调查结果来看(表4-14),学生学习思想的自由权处于偏低水平,均值介于1.844~2.423,学生认为自己的观点或想法没有得到教师尊重、课堂上没有充分的独立思考时间,同时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或不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这表明,当前学生学习思想自由权实现得不够充分。
表4-14 学生学习思想自由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4)学习知情权
学习知情权是指高校学生在参加具体的教学活动之前对有关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享有知情权。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生尽管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校教学和学习的各种情况,但作为提供服务的学校同样需要采取措施,主动及时向学生提供相关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调查显示,学生学习知情权处于较低水平,均值为2.292,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学习知情权受损,学生对学习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
表4-15 学生学习知情权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5)公平参加教学活动及要求完善学习条件的权利
在高校的教学活动中,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是高校学生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保障学生学习权的前提和基础。要求完善学习条件的权利是指高校学生有权要求学校配备的教育基础资源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的权利,两者都是学生学习权的重要体现。调查显示(表4-16),学生公平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和要求完善学习条件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两者都处于较差状态,各题均值介于1.64~2.495,学生无法公平使用学校教学设施和参与相关教学活动,且要求学校完善学习资源的权利没有得到实现。
表4-16 学生公平参加教学活动及要求完善学习条件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6)获得公正评价权
获得公正评价权是指高校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有权获得学校或教师公正、客观的评价的权利。从调查结果来看(表4-17),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状况欠佳,均分较低,得分介于1.697~3.124,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表现无法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且公正获得考试成绩、获得学习证书和获得奖助学金的权利受损。相对而言,校外交换学习或网络学习的学分转换得分略高,但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表4-17 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情况的描述统计量
(7)监督评价权
学生的监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学管理活动中有权监督和评价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权利,其是学生发挥民主权利,参与大学治理的重要途径。调查结果显示(表4-18),学生监督评价权整体水平不容乐观,均值为2.154,其中“可以参加教师评教活动”得分最低,仅为1.373,对教学活动提出意见次之,得分为2.246。这反映出学生的监督评价权基本没有得到保障,在大学治理中学生并没有充分发挥民主权利。
表4-18 学生监督评价权的描述统计量
(8)诉权
诉权属于学习保障权中的程序性权利,即当学生无法享受或者行使正当权利甚至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有权利向相应部门提出申诉。调查结果显示(表4-19),学生诉权状况不理想,均值为2.234,这反映出学生无法较好地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的学习权利,同时,学习权利受损后也较难得到有效解决。可见,面向泛在学习时代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变革要关注学生的诉权。
表4-19 学生诉权的描述统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