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说

第一章 国际私法学说

依上编所述,外国人得享有种种之权利,然外国人享有此等权利时,应适用何国之法律,将依所在国之法律乎,抑依其本国法律乎?不可不加以研究也。(https://www.daowen.com)

欲解决此问题,宜先解决法律主权之效力,有以地为范围者,有以人为范围者。故法律有两种主权,土地主权与人民主权是也。两种主权因私益关系冲突时,是为法律之抵触,视学者所持之主张于两种主权,偏重其一,而属地主义属人主义之说出焉。大抵国际私法学者,决定法律抵触应用之法律,实不外属地属人二说,其余学者,皆根据此两说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