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人在吾国有权利义务,已于上编言之。关于外国法人应依其成立国之法律处理,抑依所在国之法律处理乎?未经认许之,外国法人在吾国无权利义务之可言。其已经认许者,学者有谓外国法人之成立与否,全视所在国之认许,应依所在国法律办理者。然法人成立,在所在国认许之前,法人成立之原因权力之范围,皆经法人成立地国。审度规定,除有害所在国公共秩序外,固应许其适用成立地之法律。盖法人成立地法,即法人本国法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