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多维视角及体系
近些年来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探讨中,各种看法纷杂、观点相殊,甚至迥异。这些研究主要是以零散的形式就社会形态的某一侧面、某一角度、某一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而缺少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整体把握,作系统性的研究。有些学者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狭隘地理解为社会形态划分学说,过分地纠缠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到底是‘五大形态’,还是‘三大形态’”问题上,不仅不能使我们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本来的整体面目,也无助于我们清醒地认识当代中国的社会形态处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的方位,更无法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实现“中国梦”(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何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因此,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发展史和文本出发,系统研究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理论特征,以正本清源,还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本来面目,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最为迫切的需要。
其实,只要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发展史和文本的全面考察,不难看出这一理论的基本内容可以大体归结为社会形态结构学说、社会形态划分学说、社会形态演进学说三个主要方面。其中,社会形态结构学说是从静态中剖析社会内部构成,社会形态划分学说是从宏观上考察社会历史分期,社会形态演进学说是从动态中探讨社会发展的历史道路。这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进行全面的系统性把握与作出现代诠释的基础。
首先应该明确,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问题,并不是单一地从其中一个角度出发的,他不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著作中从多维视角对人类社会历史作了不同的解析,而且在同一篇著作中也往往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多重思考,这才形成了完整的社会形态理论。如马克思不止一次在同一部(篇)论著中,不仅有五种社会形态的详细分析,还有大量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的探讨。就三大社会形态学说与五种社会形态学说而言,前者体现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主体视角和价值尺度,后者则反映了其研究社会形态的客体视角与历史尺度,它们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依托,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互相补充,并行不悖,共同反映了人类社会历史区别于自然史的丰富性。这表明,马克思本人无意用其中的一种社会形态划分学说代替另一种社会形态划分学说,因为那样做只会破坏其社会形态理论的整体性。
其次应该懂得,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有一个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大体说来,这个过程经过了19世纪40年代开始形成,50年代在经济学研究中得到发展,60年代及其以后不断完善并成熟起来这样三个阶段。也就是说,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研究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创立唯物史观,指出人类社会发展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基本结构,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发展;第二步马克思从一般研究转向特殊对象的研究,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解剖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揭示它的矛盾和历史运动的过程。从马克思的一些论述可以看出,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包含着这样的意图:把它作为研究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突破口,再从特殊上升到一般,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各种具体形态进行研究,揭示出社会发展的客观逻辑。就是说马克思的第三步设想是,创立一个完善的社会发展理论。三大社会形态学说就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完成的第三步工作的最重要的理论遗产。
马克思最早对社会形态理论的阐述是在1846年,他同恩格斯一起创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该书从现实的人及其物质生产实践出发,通过对社会横向结构的剖析,最终洞察了社会矛盾运动及其推动下社会纵向演进的一般进程,社会形态理论由此开始建构,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学说。
第一,马克思指出现实的人及其物质生产实践才是历史的现实基础,从而找到了探索人类社会的正确出发点。马克思超越了以往哲学家对人的抽象思考,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因为一切人类生存,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马克思的分析告诉我们,历史前提是现实的个人,现实的人及其物质生产实践才是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就观念、思维以及人们的精神交往而言,它们虽然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但它们都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因此,只有从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才能正确解读社会历史。
第二,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出发深入研究社会构造,形成了对社会横向结构与生产关系范畴的科学解读。马克思独创性地对生产关系进行了科学归纳。他认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4]因此,物质生产不仅生产出产品,还生产出整个社会关系。而在所有社会关系中,最初的关系是人们为了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种族延续而建立起来的物质关系;其他关系,包括随阶级产生而出现的阶级关系与政治国家关系,随精神交往发展而产生的思想关系等都是它的派生物。[5]这样,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社会的横向结构的考察,揭示出物质关系、政治关系与思想关系之间的从属关系。由此,他将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决定这个时代政治与思想关系的物质关系归结为交往形式,[6]即后来表述的生产关系,从而完成了对社会横向结构与生产关系内涵的揭示。
第三,马克思从社会分工入手分析社会矛盾的辩证运动,从而形成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及其一般进程的阐述。生产关系范畴形成后,马克思将其与社会分工结合起来,明确分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揭示了作为两者统一体的物质生产的内在构造。他认为,社会分工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起着中介作用:一方面,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表现和结果,另一方面,分工又是形成和制约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现实基础,它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7]由此,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8]同时,马克思还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与法的观念引向深入,揭示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从而完成了对社会矛盾运动的完整分析。正是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探讨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指出: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9]在矛盾产生以前,人们进行生产的一定条件是同他们的现实的局限状态,同他们的片面存在相适应的。这些交往形式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它们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这些交往形式的联系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10]在这里,马克思说明了历史就是在生产力推动下生产关系不断发展、演进的历史,是历史主客体发展的统一。
再进一步,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他们当时掌握的西欧历史知识,从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出发,把西欧资本主义以前的所有制形式的更迭顺序归纳为:“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Stamm)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11]以及资产阶级所有制,并对共产主义社会作了有预见性的分析,从而完成了对历史进程的一般性描述,即“五大经济社会形态”学说的雏形。
但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们不仅能看到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论述,其中也包含不少对三大社会形态的阐发。在这里,马克思发挥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以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复归为线索,同时结合所有制的更替而概括出从公有制形态的人的本质未异化的社会向私有制形态的人的本质全面异化的社会的过渡,以及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向公有制形态的人的本质真正占有的社会的三大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并开始运用正处于形成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对历史进程的一般性进行了另一种描述。
马克思认为,“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12]由此出发,他以社会的生产工具形态、生产关系、所有制、分工等发展的不同阶段为依据,将人类社会的发展依次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不发达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为特征,可称之为“自然形成的社会”;第二阶段以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发达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为特征,可称之为“文明创造的社会”;[13]只有在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消灭了旧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之后,人类社会才能作为“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即“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并“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从而使个人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又把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划分为“自然形成的社会——文明创造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三大社会形态。这可以说是“三大社会形态”学说的雏形。
至此,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正式形成,人类历史发展的原貌在思维具体中得到了再现。在这里不但可以确定: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形态结构学说、社会形态划分学说、社会形态演进学说等三个主要方面。同时也不难看出:在唯物史观形成伊始,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的考察与分析就是采取多维视角的。
当然,此时的社会形态理论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它还只是欧洲历史的概括,研究视角还没有深入东方社会;它只是对历史的抽象概括,还没有进行具体的实证研究,等等。因此,在形成社会形态理论的最初表述以后,马克思又在同时期创作的《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和资本》、《马克思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和《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对其进行了补充论述,使其用语上更加统一,表述也更加准确。[14]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论著中,马克思更是从多维视角对社会形态进行划分,丰富了社会形态理论的内容。
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马克思认识到“部落所有制”缺乏科学材料,于是放弃了这个概念,只剩下了“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三个阶段的历史分期。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15]
在《哲学的贫困》中,通过考察了客观生产力即劳动资料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提出生产工具不仅是时代生产力水平的标志,而且也是时代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发展水平的标志,他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气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6]马克思清晰地阐明了生产力特别是生产资料对经济社会形态的决定作用,并提出了生产力社会形态的思想。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展开了对社会形态理论的更加全面的阐述。1851年,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首次提出社会形态的概念。“形态”一词源自地质学术语,本意是指在地壳的历史中先后形成的不同岩层,一个形态就是一个不同的岩层单位。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由不同的历史层面构成的,社会形态就是要表述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它是表达人类社会发展不同质态的范畴。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因质变而区分为具有不同规定性的各个历史阶段,其中每一个阶段便构成特定的社会形态。这也就是说,社会形态是从同时性(横向)与历时性(纵向)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点。所以,我们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也要从社会形态的整体及其构成要素的综合分析中去理解。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集中反映。在《手稿》中,马克思系统地研究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把它和整个人类历史联系起来,形成了对社会形态发展阶段的新概括:“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17]这是马克思从经济关系与人的发展角度提出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的经典表述。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第一个社会形态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作为根本特征的。这种社会形态还处于自然血缘关系和狭窄的地域关系的制约下,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地域性的关系。因此,原始公社、亚细亚所有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从属于这一社会形态,马克思在这段话中所说的“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可以说把上面提到的不同的社会形式都包含进去了。
马克思提到的第二个社会形态的根本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里所说的“物”就是商品与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在第二个社会形态已经形成普遍的商品交换,从而为人的多方面需求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显然,这种社会形态指的是“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
马克思提到的第三个社会形态是以“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作为根本特征的。这个阶段实际上就是指未来共产主义社会。
同时,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又以生产和分配方式为视角,把人类历史发展划分为“游牧时代”(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等阶段。马克思指出:“在工业社会的这一基础得到充分发展的状态和家长制状态之间,存在着许多中间阶段”。[18]马克思还明确提出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思想:“由封建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以及各国在世界市场上进行的相应的工业战争,都取决于资本的加速发展,这种发展可以不是沿着所谓自然的道路而是靠强制的手段来达到。”[19]
1859年1月,马克思为他即将出版的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的基础上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所作的序中,对指导其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作了科学的阐述,科学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经济形态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一次比较完整地阐述了经济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随着生产力尺度的阶段性转换,社会结构的跃迁呈现为一种社会历史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社会历史逻辑往往通过一些民族、国家的典型发展形式体现出来,“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0]这就是被后人引以为据的一段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的系统阐发,也是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的社会形态理论的最经典的表述。
至此,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从19世纪40年代提出,经历了一个不断充实发展、逐步丰富的过程,达到了较成熟、完备的程度。但是他仍没有放弃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而是进一步不断地完善了它。
之后,马克思在1867年发表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开宗明义地表明:“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再一次强调:“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来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1]并且在《资本论》里继续了其关于社会历史进程可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的见解,并把《手稿》概括的“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个人全面发展”正式概括为“直接的社会关系”、“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即物化的社会关系与“自由人联合体”三大社会发展阶段,进一步丰富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
再如,为了强化资本主义在全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特殊性,从而区分出“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和“后资本主义”这三种社会形态,也是马克思著作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划分。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就以这种划分讨论了“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所有制问题、财富问题和劳动问题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整合的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的遗产。
在《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马克思还从劳动资料视角提出了社会形态划分的思想。马克思明确指出:“在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和农业)的场合,机器被用来完成个别过程,而其他过程(尽管和那些用机器来完成的过程也是相连接的)则形成机器生产过程的中断,它们需要人的劳动并不是用来看管某个机械过程,而是为了实现生产本身。在机器时代以改变了的形式重新出现的工场手工业和大农业的情况就是这样。”[22]马克思进一步提出:“按照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材料,把史前时期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23]这样,马克思按照生产工具,将人类社会依次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和机器时代。
综上所述,马克思认为,从生产工具方面来看,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机器时代等;从生产和分配方式来看,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而生产工具又决定生产和分配方式,因此生产力社会形态理论可以概括为:人类社会大体说来依次经历了以石器为标志的游牧(渔猎)社会,以青铜器和铁器为标志的农业社会,以机器为标志的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目前正迈向以信息化工具为标志的智业社会。
就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而言,虽然它直接分析的是人的能力的发展过程,并将人的主体性作为社会形态的划分标准,以人的自主活动的独立程度作为社会发展的标志,但是它也深刻揭示了人的能力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在这一理论视野下,人的自主个性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能力主要表现为生产能力。第一种形态对应手工生产力阶段,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受着自然界的盲目摆布,为了增强对抗自然的能力,彼此只有互相依赖,结成各种原初形式的共同体(个体也因此依附于共同体),并采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第二种形态对应机器工业阶段,由于生产力大大提高,人的自主性得到迅速发展(但对商品这个特殊的“物”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第三种形态对应自由人联合体智能生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不仅从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而且也从对社会的依赖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然的和社会的真正主人,社会经济演变成为产品经济。
19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马克思晚年,特别是1881年以后,忍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巨大痛苦,并搁置了《资本论》第二卷的写作,转而去阅读了大量的人类学的著作和历史学的著作,并写下大篇幅的研读笔记。[24]这批笔记中蕴含着马克思对原生形态、国家和文明起源以及东方社会发展理论的深刻探索。马克思在笔记中提出了新的“三大形态学说”的社会发展图式,弥补了先前五形态理论和三形态理论的不足,找到了人类社会的起点和科学分析原始社会的方法。把《历史学笔记》和人类学笔记探讨的内容联系起来解读,就可以看到,马克思当时实际上是要从世界通史的广阔视野上,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统一性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具体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的关系,进行一次总体性的再探索,而这种探索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检验和升华社会形态理论体系。
1877年10月米海洛夫斯基在《祖国纪事》杂志发表题为《卡尔·马克思在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的文章,引起了马克思的关注。马克思认为,这篇文章包含了对《资本论》的某些错误的解释,把关于西欧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历史概述看成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将俄国必然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结论强加给马克思。为了澄清认识,马克思于1877年11月写了《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明确反对将西欧的发展模式不加分析地套用在俄国。马克思尖锐地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25]在这里,马克思断然声明他关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的历史概述“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从而,马克思也就对他前期概括出来的“五大形态学说”在社会形态理论体系中的位置进行了明确的定位。
由于斯大林不求甚解的误导,我们长期以来认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五种生产方式的演进规律”,还把唯物史观误解为马克思明确反对的“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这些均为误读。这种误读的害处在于,它很容易使人们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误解为各个民族都必然要按照某种预定的统一模式,经过某一社会形态以后,才能再依次进入下一个社会形态,否则就是偏离于普遍规律的特殊例外或非典型道路。这样就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变成了超历史的、宿命论式的“规律”了。按照这种“规律”去指导现实的历史运动,必然脱离现实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用以指导历史研究,必然导致以思辨的、模式化的历史代替真实的、生动具体的历史。
1879年,马克思从柯瓦列夫斯基和摩尔根的著作中了解到原始社会的典型结构和一系列解体形式后,在1881年致俄国学者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的初稿中他指出:“各种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地质的形成一样,在这些历史的形成中,有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等类型)的解体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26]这就是说,马克思又提出把社会形态可划分为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次生”等三个阶段的另一种“三大形态学说”。这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重大发展,标志着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体系的最终完成。
如前所述,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理论经历了由不完善到完善,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显而易见,马克思早期对于社会形态的研究偏于狭隘,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和多样性。真正使马克思跳出这一思想牢笼的正是其晚年的思想研究。马克思晚年对于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使其克服了早年的局限,将社会形态理论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提出了人类形态社会新的发展图式: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马克思对于历史环境在各民族发展道路中的作用的关注是其提出新的“三大形态学说”的真正原因,也是它的真正含义和关键所在。
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中有很多关于氏族公社和财产关系、公社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古代印度和阿尔及利亚等社会形态的性质和特点等方面的内容。当科瓦列夫斯基认为穆斯林时期的印度,在“采邑制”和“公职承包制”下处于封建社会时,马克思否认了这一看法,认为印度不存在农奴制,因而并非处于封建制度之下,而是属于“实行非资本主义生产并且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他也否认了在阿尔及利亚历史上存在过封建制度。更重要的在于,马克思通过对摩尔根《古代社会》著作的阅读,纠正了自己之前关于先有家庭后有氏族,氏族是在家庭基础上的扩大的观点。第一次搞清楚了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过程,正确认识到了人类文明的起源,提出了“原生形态”的概念。由此也纠正了之前以“部落所有制”和“亚细亚生产方式”代替“原生形态”的看法。由此,马克思确定了亚细亚社会的历史地位:它实质是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是原生形态的最后阶段。马克思还对摩尔根认为“现代社会”必将“在更高形式上复旧到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27]的观点深表赞同,并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肯定了这一观点。
通过对人类学与历史学的研究,马克思懂得了古代社会形态像地球的太古结构那样是由一系列不同时期沉积组成的,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依次更迭的时代的阶段,从而把握了“原生形态”的秘密,明白了“农村公社”是古代社会“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的时期。马克思在研究俄国农村公社问题时提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28]根据马克思论述的观点,“原生形态”指原始公有制社会;“次生形态”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也就是私有制社会;“再生形态”指共产主义社会。根据马克思的新的“三大形态学说”可以看出,人类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不一定非要经历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呈现出多种发展路径。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发展路径只是众多路径中的一种。因此“新的三大形态学说”实质囊括了之前的“五大形态学说”和“三大形态学说”。马克思的“新的三大形态学说”既包括了西方发展的道路,也囊括了东方发展的道路,是在东西方文明相互作用下的多线进化图式。从这一发展图式可以看出,虽然人类社会发展可以有多种发展路径,然而原生形态始终是各民族最初的起源,再生形态是其必然的归宿,因此,这也是人类“世界历史”的图式。
马克思在论述“新的三大形态学说”的过程中,依然坚持了其根据社会经济形态决定人的发展的观点,表明了他从未改变用物质生产方式来划分社会形态的根本方法。马克思晚年通过对“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概念的确定,不仅证实了由“原生形态”出发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多路径,并且说明了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晚年对于“原生形态”理论的探讨是马克思对于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全面成熟阶段,同时也表明他对人类社会发展道路多样性的探讨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所以,马克思的“新的三大形态学说”是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性的观照:就其抽象的表现形式来说,原生形态(人的依赖关系)——次生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再生形态(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它揭示了人类社会演化的普遍规律,比“五形态说”更具有普适性,更能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到目前为止,不管什么地区、什么国家,都不能逾越“三形态”演进序列,每个民族都依次经历。而“五形态”的演进序列,只是部分国家、民族,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次经历,也可以跳跃其中一个或几个形态。
就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来说,“新的三大形态学说”揭示了欧洲社会与东方社会有差异的演化模式。具体表现形式又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欧洲社会形态的演进模式:原生形态(氏族公社、亚细亚所有制)——次生形态(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再生形态(未来共产主义)。
另一种是东方社会形态的演进模式:原生形态(氏族公社、亚细亚所有制)——次生形态(a.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即直接进入社会主义;b.也可能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即发展到资本主义)——再生形态(未来共产主义)。
总之,无论马克思采用何种视角来考察人类历史,在他看来,社会经济形态(其中包括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所有制关系等)的发展和演变,归根到底取决于“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即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是多维视角共同的理论基点。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理论基点之上,马克思还在不同的语境下提出了其他经济形态的划分,如在《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从社会经济形式的角度所作的划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等等。由于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点,这些划分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共同构成马克思的经济形态理论体系。因此,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的有关思想时,应该将其纳入这个统一而有机的理论体系整体中加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