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与马克思人民主体论的内在一致性

(三)“中国梦”与马克思人民主体论的内在一致性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人民最关心的时代问题的探究,也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理论表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现实的人作为其哲学的逻辑起点和归宿点,深切关注现实的人的生存境遇,认为工人阶级的状况是现代社会的核心问题,“是当代一切社会运动的真正基础和出发点”,[51]也是目前社会灾难的最尖锐、最露骨的表现。为此,他们深入考察工人阶级悲惨的劳动状况和贫困的生活条件,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奋笔疾书、高声呐喊和不断斗争,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彰显出巨大的人文关怀和深厚的现实感,也使其包含了丰富的人民主体性思想。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国梦的论述中所表达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从上学就业到住房就医,习近平总书记所体现出来的是对人民现实生活境遇的深切关怀和对人未来发展命运的关注。中国梦,在历史观、实践观和价值观上,与马克思的人民主体论一脉相承,两者之间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

1.在历史观上,中国梦的实现主体与马克思人民历史主体论的内在本质要求高度契合

人民群众是中国梦实现的主体力量,实现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执政理念。这与马克思关于人民是历史创造主体的思想具有高度一致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类的历史,人类历史是人民创造性生活的历史,也是人民彰显主体地位的历史。但历史首先又是以人民为主体的人类活动的基础上对客观世界进程的推进,是人民的社会实践创造历史发展的结果。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社会历史是由现实的个人及其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构成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不仅是形成人类历史的最基本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创造历史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讲,在于人民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力量——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有其存在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力量。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生产方式,其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而人民群众是一切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其智慧和能力的发展决定着进行物质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作为生产方式的主体,人民是以推动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的最伟大的客观物质力量而存在的。人民群众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不仅创造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也创造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精神财富。人民群众还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历史前进和社会进步最终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实现,一切社会的变革运动最终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完成。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表明,人民群众始终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源头活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中国梦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寄托着无数仁人志士的意愿和期盼,凝聚着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的奋斗和牺牲,凝聚着中国十三亿人民的奋斗和实践,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和根本力量。实现中国梦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充分承认、尊重并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一历史主体在实现中国梦的历程中所发挥的创造性作用。

人民群众是“中国梦”实现的主体和根本力量。一方面,实现中国梦的原动力在于中国十三亿人民的意愿和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中国十三亿人民找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和进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于过上更好生活充满了热烈的期盼。他们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随时随刻真诚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需,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实现的终极目标,也是人民为之奋斗的不竭动力。

另一方面,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中国梦实现的最根本的中国力量。习近平多次强调,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本力量。中国梦的深厚源泉在于人民,中国梦的根本归宿也在于人民。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必须让人民参与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让每一个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激发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创造热情,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包括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显示的智慧、所进行的创造、所发挥的作用等等,内在地包含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也内在地包含着尊重人民利益需求。”[52]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就必然尊重人民的意愿。人民群众有了当家作主的认同感,他们的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创造力得以充分展现,人民群众主人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群众就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汇聚十三亿人的智慧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诚如恩格斯所指出:“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的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53]在由合力推动的社会历史发展中,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的巨大的推动力必须建立在顺乎人民群众的呼声,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发挥人民主人翁的首创精神,调动起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之上。因而,最大程度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改革,最大程度促进全面小康的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动员全体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不断激发每个中国人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显得极为重要。显然,在历史观上,中国梦的实现主体和马克思人民历史主体论的内在本质要求具有高度一致性。

2.在实践观上,中国梦的实践主体与马克思人民实践主体论的本质要求高度契合

首先,人民群众的实践为实现中国梦夯实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亲自创造社会实践并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实践是人们自觉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创造性活动。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能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根源在于人的主体的自觉能动性指导实践活动的进行。这集中体现了实践主体的目的性、自觉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不仅能够认识客观规律,而且能够利用客观规律,积极能动地改造世界。正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断地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唯物史观还告诉我们,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历史的发源地,是人类从事其他各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行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资料生活本身。”[54]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雄厚的物质基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十三亿中国人民是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推动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动力。而“中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要使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美好生活,还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55]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开幕大会上的讲话,深刻地揭示了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的根本途径。

推动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必须发挥实践主体的目的性、自觉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尊重实践主体即人民群众的目的性、自觉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第二位的历史性飞跃。2014年,居民收入和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可支配实际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3%,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利用客观规律,积极能动地改造世界。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梦的基本图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谈到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发展生产力这个基本现实,其核心思想,诚如他在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56]

其次,人民群众的实践为实现中国梦提供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在社会领域中是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主体,也是精神财富生产的主体和主要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物质财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为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们从事精神生产活动提供了前提条件。任何真正有价值的精神财富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而社会实践的真正主体是人民群众。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的创造性活动,一旦离开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就必然成为无水之源。人民群众还直接参加了对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尤其是人民群众中的知识分子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具有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是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中华儿女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中华文明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今天依然是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而永续发展的巨大财富和宝贵遗产的主要来自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那么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

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战略的高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他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提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样,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如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以及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创造的主体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57]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必须从中吸取并充分利用,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第三,人民群众参与实践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根本动力与保障。一切历史的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存在的本质体现为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人们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一定阶段上的生产力是其根本内容,正是它的发展变化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更,并决定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变更,推动着历史不断向前发展。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是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而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是劳动者。所以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和最终决定力量。正是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人类全部历史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变革推动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决定社会发展的伟大作用,在社会变革时期显得尤为突出。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表明,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实践所推动的。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人民群众能够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愿望来创造历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必然受到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在一定特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力量是有限的,然而人民群众又可以通过发挥能动作用创造改造社会历史的条件。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源头活水。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其革命的主体即民族资产阶级,一方面既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又受封建主义的束缚;另一方面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两重性决定了他们既不能充当先进生产力的承载主体和实践主体,又不可能领导人民群众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先进生产关系,因而也就无法领导人民群众取得革命的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取得胜利,就在于中国无产阶级具有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等特点和优点,使其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58]他们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具有强烈的变革社会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愿望,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新的伟大成就,生动展现了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伟大力量,展现了阔步前进的十三亿中国人民的伟大力量,展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力量,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向世人昭示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中国的十三亿人民始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依靠力量,始终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基本力量。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无论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都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调整错综复杂,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需要我们党和政府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改革。人民群众作为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主体和动力,也对坚持改革开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当代中国,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唯有如此,发展中的各种难题,才能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得以破解,改革开放才能真正持续深入下去。让人民群众通过社会实践确证与发展自身的主体性,充实自身主体力量,则能更好地为中国梦的实现夯实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的改革,与改革初期相比,问题更复杂,利益更加突出,是更深层次的改革。深水区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这就需要更加重视顶层设计,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今天的改革需要把人民广泛吸引到改革开放这个历史大舞台上来。在制定改革方针路线和决策中,充分听取人民的呼声,吸取人民的建议,吸纳人民的参与,把专家的见解和人民的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改革方案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所强调的:“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尊重实践、尊重创造,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59]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实践观上,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主体与马克思人民实践主体论的本质要求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

3.在价值观上,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追求与马克思人民主体价值论的价值目标高度契合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中国梦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价值追求来看,它与如前所述的马克思人民主体价值论所追求的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中国梦就是要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的、民族的、社会的、个人的多维发展。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60]“三个共同享有”思想的提出,从理论上诠释了人民群众是中国梦的社会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三个共同享有”体现了人民共创和人民共享的有机统一。根据唯物史观,就价值观而言,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追求与马克思人民主体价值论的价值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

首先,马克思人民价值主体论认为,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追求价值、创造价值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目的性和能动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们从事实践活动所追求的一个基本目标。“人民群众依据客体对象的特点、本质、规律,根据自己的利益、目的、需要及本质力量,所进行的价值创造活动,既成为联系主要目的需要和客观现实存在的中介和桥梁,又创造和实现了价值。”[61]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从事物质实践活动的人民群众是自觉地能动地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相互作用的确立者和推动者,也就成为追求价值和创造价值的主体。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始终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意味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价值体认和价值追求。马克思有一句经典格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2]人们的物质利益直接表现为经济关系。争取经济利益是人们积极参加生产和社会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总是这样或那样地、直接或间接地受人们的物质利益所制约、所决定。所以,中国梦实现需要凝聚中国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则取决于他们的利益能否实现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因此,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是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关键所在。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显然,实现中国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在不断满足人民在物质上和文化上需要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繁荣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才能保证人民社会实践的热情,从而使人民群众以极大的热情,自觉地把个人梦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过程中。

其次,马克思人民价值主体论主张,人民群众是价值活动的评价主体。“人民群众的活动作为一切价值的本质和源泉,说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根据,是一切价值生成、发展的主体根据,理所当然也应当是历史的主体和主人,是价值的主体和主人,当然人民群众也是价值评价的主体和主人。”[63]坚持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主体思想,是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价值立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评价来判定作为执政党的社会价值,自觉地把人民群众放在价值评价主体的位置,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任何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最终都取决于人心向背。“人心就是力量。”人民是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评价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64]党的一切工作成效应由人民来评判,凸显了我们党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坚强信心和决心。

第三,人民群众是价值成果的共享主体,这也是马克思人民价值主体论的基本主张。马克思人民价值主体论认为,人民群众既然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其创造的价值成果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依据唯物史观,新的一届党中央一再重申,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主体,人民理所当然地应该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实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写入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党中央并提出要加快释放改革红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党对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的创新性发展。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价值所在,也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作为当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诉求,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内在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当然,我们承认,我国现阶段存在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这些现象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必须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既要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上,也要体现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上,还要不断增进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以及社会公正正义等各方面权益上。有饭可吃、有学可上、有房可住、有病能医等基本需求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底线,是基本人权的底线,是社会文明的底线,也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底线。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价值标准是实现中国梦的科学的价值理念,从根本上说,与马克思人民价值主体论的科学内涵高度一致。


[1]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1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页。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7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0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4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6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72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3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8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4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

[29] 孙晓毛:《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科学解答》,《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42—743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页。

[33] 张艳玲:《坚持唯物史观与以人为本的内在一致性》,《光明日报》2010年3月15日。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3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7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5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4页。

[47] 郑又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思想方法透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17 218页。

[48]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49]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90页。

[50]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17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5页。

[52]章传家:《论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求是》2004年第5期。

[5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

[5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页。

[55] 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2013年4月7日,新华网,http://www.gmw.cn。

[56]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新华社, 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h/2013-03/17/c_115055434.htm。

[57] 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9日),新华网,http://news.youth.cn/gn/201405/t20140509_5168834.htm。

[58]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4页。

[59]《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重要讲话》(2012年12月16日),新华网,http://politics.people. com.cn/n/2012/1216/c1001-19912417.html。

[60] 《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页。

[61] 衣芳:《人民群众主体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1—62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63] 衣芳:《人民群众主体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0页。

[64]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