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提出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人类历史源头的利益分化、演变的分析,揭示了由于生产发展导致利益的分化从而使人类早期的共同体内部发生“核裂变”,演进为阶级社会,产生了国家。马克思恩格斯说:“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而这始终是在每一个家庭集团或部落集团中现有的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益的联系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在我们以后将要阐明的已经由分工决定的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些阶级是通过每一个这样的人群分离开来的,其中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一切阶级。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1]
在马克思看来,在阶级社会利益分化的条件下,出现的所谓的利益共同体的形式即国家,是虚幻的,其实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马克思所研究的有阶级存在的社会直至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这样一幅社会景象。因此,马克思预言,人类社会一定会经过否定之否定,在将来更高的层次上(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迎来新的社会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以取代阶级社会的虚幻的共同体(国家),彻底解决人类社会利益分化的问题,这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到来,同时也是国家的自行消亡。
但是,马克思确实没有也不可能深入设想过: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其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以后,也有利用国家这一共同体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利益关系,缓解利益矛盾的激化,形成社会的较和谐发展(如北欧等国家那样)的状况。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些阅读了马克思著作的理论家和政治家们,是不会睁眼看着资本主义国家因自身矛盾尖锐化而进入毁灭过程却视而不救的。
马克思主义到了列宁阶段,列宁指出,因为无产阶级革命没有在马克思设想的西欧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里首先发生和成功,而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俄国首先发生并获得成功,因此,俄国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中间必须有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的时期,只能继承资产阶级的国家并把它改造成无产阶级的国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论述了过渡阶段需要使用国家的镇压职能来维护无产阶级的统治;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因为生产不够发达而不能实行按需分配,国家还需要行使管理的职能。列宁过早去世而没有来得及研究这一过渡时期应该有多长、应该怎样过渡,以及进入社会主义后的国家职能的具体内容等问题。他的继任者斯大林在俄国十月革命成功的17年之后,即1936年发动了全面的经济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苏联结束过渡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斯大林没有做到以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结合苏联进入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去创新和发展关于新的社会主义国家理论,而是一方面在理论上宣布阶级没有了,另一方面却在实践上强化国家机器的镇压职能,对党内和社会上持不同意见者采取大规模的清洗和镇压,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