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当代诠释及启示

(二)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当代诠释及启示

基于上述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总体性把握,并结合马克思身后一个半世纪世界历史与社会发展态势的现实,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作出如下的当代诠释:

人类社会如果从所有制性质,进而从经济结构或生产方式上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等五大经济社会形态。如果对这五大经济社会形态作进一步的抽象,从人对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或社会关系上进行划分,又可以归结为三大社会形态,这就是人直接依赖于人、人直接依赖于物和人全面发展能力成为人们共同财富的社会。对应于五大经济社会形态,那么,第一大社会形态(原生形态)一般是指前资本主义社会,属于渔猎社会与农业社会;第二大社会形态(次生形态)主要指资本主义社会和目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属于工业社会;第三大社会形态(再生形态)则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属于智业社会。三大社会形态又对应于三大经济类型,在第一大社会形态下,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第二大社会形态下,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在第三大社会形态下,产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类型,它既是第二大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同时又是自然经济向产品经济过渡的中间环节。在人类社会三大形态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独特的历史作用,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超越的阶段。

三大社会形态划分的依据,不是我们长期以来认为的那种财产关系和阶级关系,而是全社会范围的生产关系,它反映个别劳动和社会总劳动关系的历史发展过程。与此相联系,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对社会进步之本质理解,不是看个别劳动质的占有是否公平,是否存在剥削,而是着眼于个人同社会处于何种关系,人的生产能力的发展水平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获得独立和自由的程度,人类对社会整个生产过程、生活过程的控制和自由程度。它所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不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胜利,而是整个人类从谋生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人类从人对自然和人对社会的双重关系中获得自由,实现人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

三大社会形态是由生产力社会化程度制约的,具有客观必然性,是普遍适用的规律。生产力社会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制约着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以生产分工很不发达的协作劳动为主的狭小区域范围范畴的社会化生产力,必然是自然经济社会。随着协作劳动的生产率的缓慢提高,人口增加引起的竞争加剧,以及地区之间在区域自然分工之基础上发展起转运贸易,综合性的协作劳动就会发展为分工劳动。分工一方面形成交换产品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形成生产者的独立利益和对产品的所有权,在这个基础上自然经济社会就要转变为商品经济。分工劳动的充分发展,又必然导致用机器自然力取代人的过程。随着这个过程的发展,最后必然导致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科学化,使人类的生产能力由以体力为主转化为以智力为主。在这个新的生产力基础上,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人的劳动时间,较多地取决于机器体系的效率,而机器体系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机器所消费的劳动不成比例,相反地取决于一般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既然这样,那么用人的劳动时间作为衡量财富的尺度就失去了物质基础。由于商品经济归根到底以人的劳动作为财富源泉之基础,因此商品经济社会就会辩证地转变为产品经济社会。

另外,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有两个重要的观点更值得正在实现百年“中国梦”的当代中国人加以特别关注。一是“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的论断;二是“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对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的警示。这两个重要的观点对准确确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任务和最终目标与正确评估当前资本主义世界的发展趋势有着十分重大的启示意义。

第一,“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的论断告知我们:对于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的中国来说,大力推进工业化生产、促进包括农业在内的全社会产业结构的升级、缩短工业化水平层次提升的进程是实现中国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从而使目前“不发达、不合格的社会主义”状态尽快转变为“发达、合格的社会主义”状态的首要与基础性任务。这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这虽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可惜过去我们重视得不够。其实,在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绝对不可缺少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物质基础的。否则,所谓“社会主义”只能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批判过的反动的“农业社会主义”。这方面,当代中国是有不应遗忘的惨痛的历史教训的。为此,重温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十分必要。

马克思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能够结束“史前时期”(前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就在于它确立了机器生产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并由此引起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嬗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充分肯定了工业化的历史作用及其不可超越性。他们认为,工业化既是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现代化的首要内容。这是他们超出同时代思想家的一个深刻见解。马克思指出,工业化“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29]恩格斯也指出,蒸汽机和棉花加工机的发明是从18世纪后半期开始的,“大家知道,这些发明推动了产业革命,产业革命同时又引起了市民社会中的全面变革,而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只是在现在才开始被认识清楚。”[30]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趋势上预言工业化发展的最终结果必将摆脱资本主义的形式而造福于人类,并且最终为人类进入未来新社会创造着物质方面的条件。马克思指出,“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景象。”[31]这就是说,处在不发达状态的民族、国家只有通过实现工业化,才可能具备最终进入未来新社会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主义还非常强调工业化的世界性及其普遍意义。马克思恩格斯一直认为工业化是全世界的必由之路。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大分工和人们的交往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考察了工业化大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专门讨论了“交往和生产力”的问题。他们指出,“某一个地域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3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认为是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又从大工业生产和世界市场的开辟这个角度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性所带来的国际性后果,从而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33]资产阶级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甚至,恩格斯在致弗·阿·佐尔格的信中更直接地指出,中国必须创办大工业,“这样一来,旧有的小农经济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农户自己也制造自己使用的工业品),以及可以容纳比较稠密的人口的整个陈旧的社会制度也都在逐渐瓦解”。[34]

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又提出了关于落后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的设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民族独立是落后国家走向工业化的先决条件。在1882年2月7日给卡尔·考茨基的信中,恩格斯指出:“一个大民族,只要还没有民族独立,历史地看,就甚至不能比较严肃地讨论任何内政问题”,“排除民族压迫是一切健康和自由的发展的基本条件。”[35]其次,对外开放是落后国家走向工业化的必备条件。一方面,恩格斯认为落后国家要走向工业化必须打破封闭状态,利用与发达的工业国生产力共存这一特殊条件,才有可能利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来实现社会形态的转型。他指出:“任何人都没有像俄国人自己那样不得不因与外界隔绝而付出沉重的代价。”[36]另一方面,在政治上,恩格斯强调落后国家走向工业化必须有国际革命的支持,西欧无产阶级革命是东方落后国家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条件。恩格斯认为,“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37]

由此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落后国家走上工业化道路的理论不仅是有条件的,而且是一种设想,这就给马克思主义者后来的探索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从上述所分析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业化的思想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工业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民族国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

第二,“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的论断警示提醒我们:要冷静清醒地看待当今资本主义世界的新发展,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状况与发展态势,要深刻认识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必然性。

马克思“两个决不会”的论断说明,一种生产关系的消灭和另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以生产力的发达程度为基础的。当一种生产关系还能容纳一定生产力从而还促进生产力向前发展时,即使人为地把它“消灭”了,它也还会以各种形式顽强地“复活”;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在没有具备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前,即使在某种情况下人为地把它强行建立起来,也难以持久地存在。如果政治上强制地维护这种生产关系,必然会造成生产力的停滞、倒退和破坏,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是苏联、东欧各国和中国在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了的客观事实。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38]因此,世界范围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将有一个很长的并存时期。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1]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3页。

[2]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79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72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12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1—52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104页。

[14]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345、585页;第4卷,第532—536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页。

[16]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3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87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1—10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17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1页。

[24]1879年至1881年,马克思研读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梅恩的《古代法制史讲演录》、拉伯克的《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菲尔的《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佐姆的《法兰克人法和罗马法》、道金斯的《不列颠的原始人》等著作并写下了摘记。其中,前4种的中译本已收入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菲尔著作的笔记的中译文连载于《马列主义研究资料》1987年第1—4期。1881年底到1882年底之间。马克思又研读了施洛塞尔的18卷本《世界史》、博塔的《意大利人民史》、科贝特的《英国和爱尔兰的新教改革史》、休谟的《英国史》、马基雅维利的《佛罗伦萨史》、卡拉姆津的《俄罗斯国家史》、塞居尔的《俄国和彼得大帝史》、格林的《英国人民史》等著作,其间摘编了一部世界史编年纪要,内容主要是公元前1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国家的政治事件。见红旗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历史学笔记》。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2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50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论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论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7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7、428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0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2页。

[38]《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2—383、379—380页。邓小平这个重要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的结尾部分得到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