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军事卫所制度
大明帝国军事体制的全面解体,战略举措的全面失败,其祸根早已在太祖皇帝建立政权时就已经埋下。朱元璋是靠枪杆子夺取政权的,当然念念不忘控制枪杆子。立国之初,他和刘基反复研究历代兵制,认为征兵制和募兵制各有长短,前者兵员素质好,军费开支少,后者训练充分,战斗力强,但军费开支大。于是综合二者之优势,创立卫所兵制。即军人列入军籍世代相袭,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管辖,平时既要屯田,又要进行军事训练,是一支耕战结合的队伍。全部兵士编入卫所之中,各地视防务需要设置若干卫所,大致以5600人为一卫,设指挥使等官,下辖五个千户所;以1120人为总旗等官,下辖2个总旗,10个小旗。卫所上设都指挥使司,都司上属中央的都督府。
洪武初年,中央的军事机关为大都督府,后朱老大认为权力太大,把之分解为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分管全国的都司、卫所。都督府只管军籍和训练,没有指挥和统率军队的权力。遇有战事,由兵部遵从皇帝的旨意,任命总兵将官,发给印信,然后调集各兵卫所军队作战。战事结束,军归卫所,将帅立即交还印信。军籍、军政与军队的调遣指挥权分离,实现将不专军,军不私将,军权便集中于皇帝一身,避免了将帅擅兵的危险,但也造成了兵不认将,将不识兵的状况,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军人的来源有朱元璋本部的士兵,敌人的降兵,充军的罪人及征调的民户。
全国统一之后,后两种成为主要兵员,特别是边防卫所多由罪人充军,因此军户受人歧视,“人耻为军”甚至一般民户怕受军户的牵连,往往不愿意与军户通婚。此外,卫所军人为军官任意驱使为役,甚至被迫为权贵种田,生活十分困苦,纷纷逃亡,而军官借机贪污缺额月粮,并不卖力制止。
到明中期,卫所便走向衰败。到了明后期,内外交困,战事频生,军士便成带枪的土匪,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成为民众公敌。朱老大的这种军事制度的设计,是根据开国初期军事强人的特色定身量制的军事体系。他以为他的后代遗传了他的英雄基因,一定也是天资聪睿的全能型政治军事强人,谁知道他的后代一代不如一代,不断因为贪图奢侈和享受,耽于声色犬马,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对于军事的统领也就是盲人骑瞎马,顺着悬崖的坡道下滑而万劫不复。
再加上军事监军制度的设立,内廷太监和外朝御史的参合,军队内部形成了更加错综复杂的矛盾对立体系。对于军队而言,管控难以形成统一指挥动作协调的整体。明代实施的是职业军人制度,平时募集的军士集中居住于卫所,也就是兵营,由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分领各卫所管理,士兵开垦荒地自收自支,地方财赋给予补贴,这就是养兵的意思。战时由朝廷派出督御史兼任总督或者巡抚管理一方军政,明代特设经略,地位高于总督,往往特受兵部尚书衔加太师或者太子太保等虚衔,授尚方宝剑予以生杀予夺大权。然而,文官统兵,却不治兵,武将治兵却不统兵,统治分离,往往统治难于协调,形成对立。朝廷的战略意图不是脱离实际难于操作,就是骄兵悍将难以调遣驾驭实施。
太监、御史监军,享有红旗专报特权,也就是如同一把利剑时时刻刻悬挂于统兵督师将帅的头顶,使之战战兢兢时刻处于皇帝眼线的监督之内,难以放胆施展拳脚,如愿据实指挥作战,战略意图在贯彻上障碍颇多。而这些监军往往都是军事上的外行,只是遵循明朝旧制一味弄权徇私。皇帝唯恐将帅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所以拟定了一种红旗,上面盖有御宝,中绣火珠三颗,并书有“万急如律令”的字样,边将接到这面红旗,无论如何困难也要拼死出战进军,如果仍然按兵不动,红旗再发。依旧不肯进兵,红旗三颁。到了第三次颁至,将帅再按兵坐视就是该将帅已经变心,兵部奏闻皇帝,就要下旨拿办了。自永乐以后,红旗从未用过,到了万历年代老谱沿用,就预示着王朝已经到了危亡之际了。一般在前线将军太监、御史也有红旗专报和调兵的特权,时刻监督将帅对于帝国的忠诚度,如发现边将有投敌嫌疑,可以红旗调兵镇压叛乱,也可以红旗向朝廷专报大捷。
军事指挥系统因分权制约而缺乏战略实施的灵活性,带兵作战系统因统治分离而难以适应机动作战的需要。文武两大集团虽然也有综合素质较高的官员如胡宗宪、熊廷弼、孙承宗、袁崇焕等等,但是受制于朝廷内外各种势力的钳制,下场都很悲惨。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兵志三》中指出:
唐宋以来,文武分成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节制,与士兵则离而不属。事故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得叛。
这种相互掣肘,严重扯皮的体制,原本就是防止武将势力坐大,形成军阀割据,尾大不掉的乱局,周到而严密编织的一张政治大网,目的是为了王朝社稷不被军事集团倾覆。为的是防止唐代安史之乱和元末农民大起义那种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