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导致政治危机

八、司法腐败导致政治危机

从冯梦龙的《沈小霞相会出师表》这一传奇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帝国的司法制度实际已经名存实亡,小说中的皇帝没有出场,但是无处不在,冤案的制造离不开皇权的纵容,这几乎是从武宗朝一直延续到熹宗朝的痼疾,明朝开国之初,鉴于元代法律松弛,贪腐成风的现实,明太祖十七年建三法司于太平门外,中山之阴,名曰“贯城”。三法司是指刑部、督察院和大理寺三个相互制衡的法律机构——刑部受理天下刑名,督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驳正,相当于现代的公安、检察、法院的分工制约,有大案太祖亲自参加审讯,防止构陷,重要案件采取三法司会审的制度,并实行三审五覆之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6]

洪武十八年颁布《大诰》,明代法律(刑法)大致形成。贯城乃是取“法天”之意,所谓“贯索七星如贯珠,环而成像名天牢。”三法司乃是天道的象征,立法的本意,也就是天道、德治、法律三位一体,成为帝国礼法的三大支柱。无非贯彻朱元璋:

仁义者,养民之膏粱也。刑法者,惩恶之药石也。舍仁义而专用刑法,是以药石养人,岂得为善治也。

《明史巻九十三·六十九·刑法一》记载:“明太祖平武昌,即议律令。吴元年冬十月,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参知政事杨宪、傅献、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二十人为议律官,谕之曰‘法贵简当,使人易晓’”。可见老大对于以法治国的重视,组建专家班子,提出制定原则,定期听取汇报。最终“类聚成篇,训释其义颁之郡县,名曰《律令直解》”,依据汉、唐、宋律,结合大明实际由通硕大儒李善长等人牵头制定多年,修订完成颁布。[7]可见朱老爷子本意也还是为了贯彻以仁义治天下的儒家理念,虽然在现实中他对于高层政治势力的警惕,在清洗危及政权及贪污腐败的官僚方面毫不留情,对于敢于犯颜直谏者残酷打击。因而明初的重刑酷典层出不穷。明初的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死者高达四万。明成祖“靖难之役”杀建文旧臣株连家族,无所不用其极。

但是针对民间的普遍性执法还是强调礼制的教化作用,用刑的宽简恤民。明代对于官员多用重典,对于百姓相对宽松。《大明律》对于刑讯拷问也有严格规定,要求案件审判必须审慎“凡内外问刑官,惟死罪并窃盗之重犯,始用拷刑,余止鞭扑常刑。”在一般案件中,严禁使用挺棍、夹棍、脑箍、烙铁、灌鼻、钉指等手段取得口供,哪怕是未去棱的竹片鞭背、脚踝而至伤,审问者也会被问罪、充军。

明仁宗时,刑律方面有了许多特殊规定,禁用鞭背、宫刑及连坐等暴酷之法。明代法律对于用刑的规定,不可谓不细密;对于防范严刑逼供,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在晚明时期,早期对于民间的轻刑宽政政策为暴政苛政中酷刑私刑所取代。

“诏狱”事实上是皇权回避三法司私设的公堂,最终成为太监所把控的地狱,地狱之门的敞开,既可打击政治对手,又可趁机以刑案索取贿赂进行敛财,而这些特务机关基本为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所控制,成为迫害持不同政见官员的屠宰场。上行下效,从省、府、州、县的各级衙门,几乎无不使用酷刑以断案的,此类根据主刑官员的基本判断来进行邢鞫,是最简单的逼供破案手段,期间又是办案人员接受贿赂的大平台,那么朝廷仅存的一点公平正义,也就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在办案中基本就是“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其中的人情往来,权钱交易铸就了司法腐败的利益链。

当朝一品大员辽东经略熊廷弼受到巡抚王化贞掣肘丢失宁远被朝廷追责,主要责任人王化贞在使出银两后保住了性命,大太监魏忠贤在熊家允诺给予贿赂,未能兑现后,联想到东林党人也可能收受熊家钱财,故而以满朝文武尽皆贪贿的思维定式,企图嫁祸东林党人。魏忠贤的推理模式是建立在当朝政治腐败基础上的有罪推定,在制造经济借口打击政治对立面。为了栽赃东林党人因而对熊家人严刑拷问,试图诬陷东林党人杨涟,除去心头大患,刑讯逼供,制造冤案,成为政治斗争的残酷伎俩。

对于东林党人杨涟的酷刑拷掠,由此可见一斑。据明代学者计六奇所著《明季北略》记载[8]:杨涟,万历三十四年进士,曾担任常熟县令,迁户、礼、兵垣给谏,后升任礼科都御史。历事三朝。以熹宗朝“移宫”一案为群奸所嫉恨。天启四年两次弹劾魏忠贤和客氏(天启帝奶妈、魏忠贤相好)二十四大罪。此时南北两京所有科道官员上疏弹劾魏忠贤的奏章,皆被老魏隐瞒不报,并开始了对杨涟等人残酷的打击报复,在未经内阁讨论,直接伪造皇帝手敕下达礼科,宣布将杨涟削职为民,押解镇抚司拷问,时值炎夏,锁链铁铛加身,惨如炮烙。京城的士民数万人拥道哭泣,争先抢夺官旗而救杨公。杨涟分别向四方围拢的士民,晓之于君臣大义,民众才散去。他被押解镇抚司,由东厂头目许显纯亲自审问,严刑逼问“移宫案”和接受熊家贿赂的问题。

许显纯“密承珰意,异刑酷拷,肉绽骨裂,坐赃二万,五日一比,髓血飞溅,死而复苏。许显纯竟将头面乱打,齿颊尽脱;钢针作刷,遍体扫烂如丝。公骂不绝口,复以铜锤击胸,肋骨寸断,仍加铁钉贯顶,立刻致死……延七日始得领埋之旨,赤炎蒸暴,蛆蝇填集,止存血衣数片,残骨几根,以恶木敛之。老仆比赃身死,三岁幼弟惊死,亲戚朋友囹圄,家财产业席卷扫卖完赃。”

以经济贪贿案件为手段,行政治报复铲除政敌为目的,不惜制造冤假错案,司法腐败莫此为甚。朝廷大员如此,更何况天下百姓。

这些社会现象在冯梦龙的传奇小说中也有着十分生动的描述,在他的小说中,凡遇开庭审案,无不先以大刑伺候,甚至在公差衙役办案过程中也是贿赂公行,私刑拷问,先逼取口供,再上公堂拘审。

《沈小霞相会出师表》中对于沈鍊及其家族的政治迫害如此,济宁知州老贺对于两个陕西保安派遣的公差张千、李万也是如法炮制,可谓以制忠臣之道还制走卒之身,可见闻氏作为一介女流对于世事的洞悉之透彻,固有如此妙计而致夫妇脱险,就是巧妙地利用了体制的疏漏,也可见酷刑滥用的普遍性是司法结构性腐败的体现,是冤假错案滋生的土壤,和政治体制的朝纲坠落法治松弛密不可分。

在《警世通言》中冯梦龙写了一个《金令史美婢酬秀童》的故事。[9]苏州府昆山县管理县库的令史,类似县银行行长的小官。县库里突然少了200两银子,知县限十天破案,一直没有眉目,只得自己变卖财物冲抵县库失银,私下里将侦办案件的捕快们召集饮酒,许诺凡侦破此案赏银20两。令史先是听了道士的胡言乱语怀疑自己的童仆秀童窃取了银两,私自沟通捕役密捕金秀童绑到郊外偏僻处,私刑拷打,获取口供。先是铁尺拷问,后上极刑脑箍夹头,秀童熬刑不过,承认偷银,但是人已经奄奄一息,被打残了。直到捕快去取赃银一无所获,才知是屈打成招,冤枉了秀童。年初,老门子陆有恩来拜年,在接受了金令史金耳扒后告知实情,邻居胡美和芦智高有偷银嫌疑。几经周折抓获疑犯,起获赃银,此案才算水落石出。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金令史将自己的美丽的婢女嫁给了秀童,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再看一篇充满传奇色彩的精彩故事去一窥衙门里的阴暗,这就是《醒世恒言》中脍炙人口的《秋翁遇仙记》。说的是仁宗年间江南平江府长乐村老花农,养得一手好花,辟有一片花树繁茂的花圃园林。平江城内有一衙内张委平时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觊觎秋翁花园,先是上园打闹,破坏花木,大打出手,后是企图霸占园林。由于秋翁得到花神保护落花得以返枝,张委一时无法得手。于是勾结官府将秋翁诬告为妖人,企图借政府之手霸占花园。衙役进园抓捕秋翁,张委在村口接到公差用银子打点停当,衙役一条绳索将秋翁捆上押到平江府,大尹不分青红皂白先要大刑伺候,只是花神暗中作法使得大尹头痛难忍,秋翁才免去一顿暴打。这是苦难深重的老百姓因无法忍受官府的欺压,才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仙法力而惩恶扬善,花神暗助秋翁得救,张委等黑恶势力遭到严惩。这是童话里的美好想象冲淡了现实中的无边黑暗,借助神的力量为苦难的百姓申冤,而现实远没有想象的那样美好。

冯梦龙在《喻世明言》的《沈小官一鸟害七命》中揭露的现实,官府中的从上到下的司法审判状似地狱,简直惨不忍睹。宋代宣和年间,是杭州海宁郡的织造锦缎之家,似乎属于专为皇家服务的织户,老板沈昱育有一纨绔儿子沈秀。此君娇生惯养,只爱玩画眉鸟。凌晨在柳林遛鸟,一时小肠气发作,痛苦难忍,鸟儿被路过箍桶匠张公夺走,本人又被杀害,脑袋被割下塞入树洞。张公在鸟市将画眉卖予药材商人李吉。命案报到府衙,沈家和官府均悬赏捉拿凶手,有地痞黄老狗一家贪图赏钱,父亲老狗提议两个儿子大保小保将自己杀了割下头颅,冒充沈秀脑袋,骗取巨额赏金。如此这般,果然官府和沈家均被欺骗,大保小保骗得赏钱1500贯,从此改变贫困命运,但是凶手缉拿一直无果。数月之后,沈昱作为皇家注册织户,领命前去东京交付织锦绸缎。完成任务后闲逛禽鸟御用监房,巧遇自家画眉,想到被杀害的儿子,大呼小叫痛哭莫名,被校尉押解到大理寺。于是沈昱申冤,大理寺立案调查。此案好查,此鸟乃京城商人李吉进贡。人犯立即抓捕归案,嫌犯不老实交代,推脱说是那鸟儿是向一路过花鸟市场的箍桶老儿买的,姓名不知。这分明胡说八道,愚弄官府,于是一顿苦打,皮开肉绽之际,屈打成招,承认杀人夺鸟,被问成死罪,开斩以后,头颅示众。同行去杭州采购药材的商人觉得李吉冤枉,开始在杭州暗访真凶。于是箍桶匠张公落入法网,在交易现场两名商人指证下,依然嘴硬,拒不交代,大刑之下,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夹棍伺候,只得交代,此案水落石出。沈秀头颅被从柳树洞子取出。于是大保小保杀父冒功骗钱之罪行暴露。二人被官府吊打半日,不肯招供,再遭烙铁烫全身,打得二人死去活来好几次,只得招供。

全案真相大白,知府大人对此等杀父骗钱之行为,实在深恶痛绝,于是一阵乱棍狠打,最终张公、大保、小保被凌迟处死,剐割二百四十刀,分尸五段。大理寺官员被撤职查办,李吉平白冤死赏金钱一千贯,免除全家子孙官派差役。尾声非常光明,符合冯梦龙一惯的因果报应大团圆喜庆结局。故事讲述的朝代在宋朝,但是生动的细节描绘逼真的场景描绘却是穿越时空来到了明朝,证明刑讯逼供在本朝作为办案的手段却是常态。

酷刑拷问在明代衙门办案几乎是常态,就是明代著名清官况钟也不能幸免,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况太守断死孩儿》一案,也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支助的刑讯逼供,酷刑逼供,支助在被夹棍夹昏的情况下才不由自主地如实招供。况钟审完该案得意洋洋地亲自撰写了文采飞扬的判决书:

审得支助奸棍也。始窥寡妇之色,辄起邪心;既乘弱仆之愚,巧行诱语。开门裸卧,尽出其谋;固胎取孩,悉堕其术。求奸未能,转而求利;求利未厌,仍欲求奸。在邵氏一念之差,盗铃尚思掩耳;乃支助几番之诈,探箧加以踰墙。以恨助之心恨贵,恩变为仇;以杀贵之后自杀,死有余愧。主仆即死无论,秀婢已杖何言。唯是恶魁,尚逃法网。包九无心儿遇,腌孩有故而啼。天若使之,罪难容也!宜坐致死之律,兼追所诈之赃。

一篇法律文书,况爷以四六骈文书写,可谓言简意赅,对仗工整;起承转合,无不妥帖分明;案情分析,丝丝入扣,精到准确;一案三命的来龙去脉解剖得清清楚楚。使旁听的知县,自知才力不及,惶恐无地自容。

然而,其中透露的信息,却是王朝末期的法治瓦解,时时处处的严刑逼供,有可能侦破案件,但也可能屈打成招,导致冤案发生。如是只能是冤魂遍地,民怨沸腾,礼法尽失,司法腐败成为政治腐败的象征,而使统治基础动摇,朝堂还会安稳吗?茅盾文学奖得主格非在他评论《金瓶梅》的专著《雪隐鹭鸶——金瓶梅的声色与虚无》有一段对于晚明政治和法律的剖析非常经典[10]

当时明代经济和工商业的发展,导致了商业和消费文化的泛滥。世风尚利,人情日伪,整个社会陷入纵情声色的享乐主义氛围之中,在商业利益面前,传统的礼仪道德对个人的约束力日渐衰微,而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尚未建立,这会的政治、法律及原有的制度设计,出现了空前的危机,社会逐渐陷入无序状态。

此类无序从上到下形成连锁反应,锁链捆绑和绞杀的就是帝国本身的生态,死神的乌云即将聚拢而遭遇雷电的轰劈,王朝的生命也就戛然而止了。

【注释】

[1]《冯梦龙全集第一卷·古今小说·沈小霞相会出师表》,江苏凤凰出版社,第613页。

[2]《明史卷二百九·列传之九十七·沈鍊》,线装书局,第1144页。

[3]《明史卷三百七·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佞幸·陆炳传》,线装书局,第1680页。

[4]《明史卷三百八·列传一百九十六·奸臣·严嵩传》,线装书局,第1685/1687页。

[5]《明史卷二百九·列传之九十七·沈鍊传》,线装书局,二十五史第十三卷第1144页。

[6]《明史卷九十四·志第七十·刑法二》,线装书局,第596页。

[7]《明史巻九十三·志第六十九·刑法一》,线装书局,第590页。

[8]《明季北略·杨涟惨案》,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47页。

[9]《冯梦龙全集·卷二·金令史美婢酬秀童》,江苏凤凰出版社,第196页。

[10]格非:《雪隐鹭鸶——金瓶梅的声色与虚无》,译林出版社,2014年8月第1版,第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