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黄册和官场迎送
仔细拜读这部写在三百多年前的特殊县志,字里行间处处体现出的批判意识,其实就是刺向封建专制朝纲的匕首投枪,即使按照正统儒家孔孟之道而言,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也已经完全悖离了他们自己所提倡的礼教纲常,理论和实践的极大差距,使得统治的外衣和里子早已千疮百孔,所谓“仁者爱人”和“民本”思想早已成为欺骗民众的幌子而失去诚信,也就失去人心和失去执行力。尤其是冯梦龙这种充满济世情怀的底层官员知识分子,他们处处以正宗理学纲常来衡量现实,就处处充满着悯世怜人的悲愤情怀。
作为政权构成的最底层官吏,冯梦龙在三年知县的实践中对于体制的弊端看得非常透彻,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下的制度运作带来极大麻烦,可以说是积重难返,很难匡正,陈规陋习已然形成结构性腐败。
他在《待志·里役》篇中对于政府征收赋税纳粮都在里甲(也有称作图甲)设有专门征收粮草解压赋税的吏员,称为粮官或者税官,而且官府还有额外的无偿摊派,这就是分派一定的农夫乡民充当衙门的役使,这被称为里役,都是政府对于民众的巧取豪夺,这在县级政权其实都是相沿成习的陋规。
冯梦龙在《待志》中予以无情揭露痛加批判,无疑这是得罪官场大部分官员的言论。这些征用人员和所需费用在里(图)甲中十年一轮替,是凡征集解送粮草、迎送官员出入的费用,全部要在年内落实。征收包括雇人经手催收报告落实情况,解送粮食须落实粮户脚力;迎送官员则要准备轿夫和沿途饭食等。而有时衙门公馆修理的费用不足,也需要通过费用摊派办理。他特地在向上级报告条陈中,痛陈编造黄册和迎来送往为基层民众带来的灾难。
黄册制度是太祖爷开国时期制定的一项政策性举措,根本目的在于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控制,保证政府赋役的征调,明初在全国进行了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洪武十四年(1381年)老朱命令全国各府县编户口总清册,层层上缴至户部,因为上缴的清册必须以黄色纸张为封面,故称为黄册。编制方法是110户为一里(也有称为图的),每里之中推荐丁粮多的为里长,其余100户分编为十甲,每甲有一甲首称为甲长。规定男子16岁到59岁为成年丁壮,成丁必须服役。每年有一值年,里长率领成年丁壮服公家劳役,各甲十年轮一次,应役之年称为“排年”。黄册登记了本里各户的姓名、籍贯、丁口、年龄、宅业、家产等等,并按各户丁粮多少排序,鳏寡孤独不能应役者,附在册后,称为“畸零”。编好后一份上缴,一份留底,户部将全国的黄册全部收藏在南京玄武湖后湖的湖心小岛上,一直到明亡,明政府历年的黄册都保存在这里,为正确反映实际情况,朝廷还规定每十年重新造一次黄册,称为“大造”。
明末朝纲坠落,法制松弛,这项常规性工作的黄册编制工作和对里役的摊派,在有些地方已经流为形式,或者成为增加民间负担横征暴敛,进行巧取豪夺的手段:
图(里)民有两大费用,往往轮到可能导致家庭破产。其一为大造黄册。黄册十年一造,也即十年中乡(区)、里(图)、甲各类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寿宁有二十二图二百二十甲,各甲的负责人不一定熟悉这些业务,必然要雇专家进行,或者承包一甲,或者连包数甲,而汇总抄录的两名完成全稿。在未成全稿前,先期费用、纸张、油烛的费用需要垫付,而这些费用还不包括犒劳酬谢。及至需要通稿时,不到一两天,各人就携带黄册回家了,完成日期,任意拖延,借口是工钱和饭食均无着落,借故敲诈。如崇祯五年应该编造的黄册,卑职于崇祯七年八月到任尚且没有任何动作。十月中旬,卑职再次来到团局,督促这项工作的落实,将那些编撰者分别封闭在各个分司之内,才在两个月内拿到各个分册的草稿。凡延误时间的一律处以惩戒,如果发现册内有差错的还要追究罪责,费用依然由各图(里)分摊,汇总和计算的人有利无害,所以在加工稿件校勘差错时全部不用心,及至正册报送到部,尚且还有京城被驳回需要重新加工的银子分摊到各图(里),如此追索往年的冷债,所派费用如同敲诈勒索。确实是全县二十二图的公共大费,加之于民间的苦难。
如果说黄册编制只是一项对于户口赋税数字的汇总加工的统计报表,对于各项数据进行分析都属于公共事务,帝国竟然没有专门队伍专项经费完全依靠民间拼凑和集资进行,有些不得已,且全部在朝廷正常税赋征集之外而加之民间额外的苛捐杂税。
那么冯梦龙以下所痛陈的迎来送往的各项官场用度和费用,完全是官场陈规陋习的沿袭,而且是从上到下直到各级的办事人员在内均有利可图的集体腐败行为。这些所谓按照潜规则行事的惯常做法,因层层盘剥这项招待费用完全是无底洞。这对于一个边区贫困小县是一个十分沉重的经济负担。
冯梦龙在《待志》[11]中的无情披露就是向整个官僚体制宣战,向官场习以为常的腐败宣战。如同唐·吉坷德向风车挑战,他在官场的不得连任,恐怕和他那嫉恶如仇的秉性有关,因而不见容于整个官僚体制。请看他的描述:
如果说每年因为公务而外出,次数不多而且去的地方也比较近,所需费用有限。唯有县令离任到任,所雇佣的轿夫仆役多者至百余人少者也有数十人。而在本境内沿途必须按照惯例准备饭菜接应,各服务的仆役都认为系公差,索要酒食贪得无厌,此项费用皆出自于每年的里役,凡乡图不敷支出承应的,亦必要有包办之人,免不了用一开支双倍的,或者开到三四倍的。费用虽然用在一时,筹集起来很不容易,先到城中乡绅家中去借贷,遇到不够支出的,还要增加。等到筹集归还资金时,往往比预算多出双倍。更有可怪的事情,每更换一任官员,则要重新修理衙门一次。衙内原来所准备的床铺、屏风、桌椅、橱柜之类,具由包办之人抬价出售聚敛。等到官员离任之日,每每滥充赏钱赏给相关人员。甚至窗櫊也被衙门里的人所取去,又累及新坊里重复修理造办,所需的费用和过去一样。比如崇祯七年二月,尹知县去任,罗、何两位照磨(掌管钱粮、文案的属吏)连着换了衙署的印信,至八月份卑职到任,三送三迎,都在一年之中,耗费巨大。至今所欠的官债尚未及还清,屡屡见到投诉的文书。而图里民众甚至发生典卖妻、子而不能偿还的事情。本官所用有限,而里役之派无穷。这些都是几年来官员轮换所需巨额费用造成的苦难。
针对这两项劳民伤财的弊政,冯梦龙本人看到百姓这些苦难,亟欲思考拯救,他提出自己的建议:
对于造黄册,他已经责成本县二十二图(里)各自申报所属户口,依照户口登记名册,如果有应该推送、应该收取的费用,随时加以改定。以后再遇到十年一次造册,只需审查人口数量,不需再查产业,已经省去大半工程。再论及图民选择熟悉乡里习惯、有能力造册的人,才能允许承包。既然出了工钱和伙食费和稿酬,尚有延误工期和出现差错,皆有承包造册之人负责,不再派工到图民,如此则总编辑、算账的会计皆有了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制约和纪律。不至于责罚太多的人。而全县二十二图的困于摊派的难处或可缓解。
针对官员迎送带来的巨额开支,他提出的建议过于理想化,且涉及数百年来专制体制难以解决的弊端,谬种流传至今官吏的以权谋私导致的结构性腐败,对于民众利益的侵害,没有法治规范下的民主监督和制约,恐怕很难从道德和纪律的约束上在根子上解决,为了以古为镜,不妨全文翻译三百多年前具有儒家理想主义风范的廉吏冯梦龙建议如下:
至于迎送之靡费,所以免不掉,原因在于偏颇累及多年,亦有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而费用没有使用定额,使得奸诈之徒得以肆意收取聚敛,在去任的人实在难以说是遗爱乡间,在新任者还未履行公务就先已经播毒人世,使得有良知的人心中不安。如果没有酌情规定新任者应该发给路费若干,离任者应该给予路费多少,并做出明确规定,去全县平均摊派,全数交给本官自行安排办理,此外不许索取分毫。如此本官费用出于自己手中,必然自己能够做到自行裁员节省开支,而平均摊派全县则开支透明,民众易于举报观察,各级筹备办理的衙役无所容他们染指。其中本衙门中原来的装修和置办的家具等等,卑职预先拟于离任之时,造成一册申报道府,在交付衙官明白。前官所遗留物品,自然足额交付后官使用,稍有不足,补办少许。如此多年所积累的困难又可舒缓不少!但是卑职人微言轻,能够自律,安能律人?必须得上峰颁布规定,且勒石为戒,才可能永远遵守,上峰裁定也才有了标准。
梦龙老县令的建议报到了府衙,知府批复曰“嫌于私派,仰县再酌”,等于没有批准他的建议一推了之,再也没有下文,于是陈规陋习依然故我地在体制中普遍运行着。这种迎来送往其实是帝国从中央到地方难以疗治的痼疾,是依附于官僚体制运行的寄生之物,官员微薄俸禄其实就是诱导各级官僚从民间巧立名目盘剥补充官俸,进入官场就意味着颜如玉、千鈡粟、宝马簇、黄金屋,金钱美色都在“学而优则仕”的幌子下滚滚而来,不从民间盘剥,又从何处来?
帝国官员的财富之道,不可能明确立法加以堵塞,那还有谁来为帝国效劳。虽然帝国对于从首辅到县令数量远高于官俸的养廉银子,且京官还有地方冬、夏两季孝敬的碳敬和冰敬,京官或者省官、道府官员依然热衷于向下跑,美其名曰调查研究查访违法乱纪之事,也有借机敲诈敛财的,这种迎来送往的弊端,早在崇祯四年(1631年)冯梦龙的老朋友当时的河南道御史祁彪佳就已经上书皇帝指出这是帝国弊端之一,被称为“窝访”也即一窝蜂地向下跑接受地方官员的贿赂和馈赠。有的督抚大员的子侄也甚至打着老爸旗号一路招摇着敛财,使得地方不堪重负,如闽浙总督胡宗宪的儿子就是打着老子旗号在淳安敛财时遭到县令海瑞公然抵制,甚至还遭到羞辱并直接致书胡宗宪公开加以谴责。这也就是海瑞,但是大明朝有几个海瑞?
帝国的官员都是非常实际的,他们读书做官的动力来自于对于天下美色和财富的巧妙占有,不如此只能像是二品大员前督察院右佥都御史海瑞那般在饥寒交迫中穷困而死,而海公是不受官场待见的。自然七品芝麻官冯公也就更不受待见了。你所需要的立法立规其实是就是砍断了中央到地方以权力所构筑的利益链条,运行在这个链条上官员和吏员哪怕是轿夫衙役都是根据官场中的所处的位置利益共享共沾的,就如同当今吸附于官场驾驶员、办事员一样是“官本位”体制运作本身的动力源,动一发而牵动全身,整个利益链条的砍断就是帝国崩溃,官场分崩离析的开始。
而对于民间的盘剥只有控制在民众忍耐的极限值中,才能防止民怨沸腾下的怒火延伸到皇权本身,有时也会惩治一些贪官抄家没收财富,安慰民众,多半也是官场政治洗牌的手段,皇家巧取豪夺的幌子,民众又能得益多少呢?这是民间和官方互动牵制的两个方面,两方面的平衡点难以把握,帝国就只能无可挽回地走向灭亡。这里其实是没有什么标准可遵循的,因此才有了明末宫廷、官场、社会的普遍贪腐和后来农民起义如同燎原烈火那般烧毁了整个大明帝国。
冯梦龙气愤地在《待志》中责问道:
让从来县官能够不迎不送乎?送迎能够不费者乎?既无额设公费,有能不责之里役乎?若不通县公派,势必累见年,上酌定一规则,送官自办,尚可救靡费之大半也。余平生做事不求名而求实,故详及之。
详细揭露官场其中秘密,提出改良建议的冯梦龙怀揣济世救民美好理想只干了一届四年的知县,便永久地离开官场了。这就是末世官场“择劣汰优”马太效应的恶性循环,循良之吏难以立足,这是王朝灭亡的前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