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水资源分配现状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生产、生活用水大量增加,对黄河水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总量超过了黄河的供水能力。为缓解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统筹考虑沿黄省区引(提)黄用水问题,198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的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方案明确了沿黄各省区年耗黄河水量指标。具体方案见表7-3。
表7-3 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 单位:亿m3
该方案是以1980年实际用水量为基础,在研究了各省区工农业发展对用水量的增长以及黄河大中型水利工程兴建的可能性,考虑了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的最大可能供水量而制定的黄河正常年份年度水量分配方案,作为各省区利用黄河水资源的基本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对黄河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促进节约用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该方案是多年平均来水情况下的宏观分配指标,仅适用于对正常年份水量进行控制,而对年际年内水量分配作用有限,对年内时段用水缺乏约束力,因而也就避免不了年内用水高峰期的河段争水问题。为此,1998年在上述分水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设计用水和实际耗水过程,黄河水利委员会又制订了正常来水年份各月水量分配方案,并经国家计委、水利部批准颁布实施,以作为年度分水的控制指标,见表7-4。但该方案仍是一般来水情况下的分水方案,对不同年份,尤其是枯水年份的水量分配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需根据实际来水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时分水方案。
表7-4 正常年份黄河可供水量年内分配指标 单位:亿m3
目前,对于供水期黄河流域水资源分配,主要采用以上游和中下游分别进行的水量分配宏观控制为主的经验调度方法:上游龙羊峡、刘家峡水库采取协商的方式,每年11月,由黄河上中游水量调度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当年供需预测信息,考虑下游防凌、供水和西北电网要求,协商制定刘家峡非汛期出库流量;下游三门峡、小浪底水库由黄河防汛总指挥部直接负责,按照“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每年10月底编制下一年月用水计划,供三门峡、小浪底水库调度参考。但是,限于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尚不能对中长期的入库径流、用水需求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报,按这样的预测信息制订的调度计划必然难以反映系统的实际运行状况,只能作为原则性的调度方案,在实际调度中作为参考,不能直接用于实时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