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3 基于多维调控手段集成的调控方案拟订原则

9.3.3 基于多维调控手段集成的调控方案拟订原则

根据对各种调控手段增加供水或减少需水的投资与效果(效益)的初步分析,本次黄河流域水资源多维临界调控方案拟定的基本原则是:首先考虑挖潜、水价调整调控、治污等措施,然后考虑新增供水工程。调控手段组合生成调控方案的原则是实现水资源供给侧与水资源需求侧双向多维调控。

通过对黄河流域众多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筛选,除各规划研究水平年的初始方案外,最终确定了83个水资源调控方案进行深入详细的研究。

从调控方案设置中的供给侧来看,其调控手段主要是水利工程(包括大型调蓄工程、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流域内调水工程、污水资源化工程等),这些工程都是经过了流域规划或工程规划设计的反复论证和比较才提出来的,前期工作的基础比较好,而且工程条件也比较好。在各调控方案的不同规划研究水平年选择这些水利工程时,综合考虑了工程的前期工作程度(即投入运行的现实性)、工程的供水规模与某单元或某些单元在不同时期需水规模的协调性、整个水资源系统中工程和供水能力分布的合理性和代表性以及区域性或跨地区大型水利工程论证的需要性。

在调控方案设置时,重点考虑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性,本次研究着重控制所有方案都尽量不要出现用水量大于可利用量;坚持适当的污水处理与回用,避免水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坚持地下水不超采;满足生态环境(包括重点保护对象)最基本的需水要求。因此,所有水资源调控方案都尽量使其具有可持续性。

调控方案设置时还需坚持的原则有:一是资源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原则,即在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入境及过境客水,适当考虑外流域调水;二是社会经济环境可行原则,即建设规模和建设次序必须考虑每立方米水投资、社会经济效益及投资经济风险。各种工程的单位供水量投资规模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节水工程投资最小,污水回用工程和当地水资源开发工程投资次之,外流域调水工程投资最大。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同时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