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作 宋·宋祁
薄暮歌钟宴平乐[1],黎明车骑过宜春[2]。身长六尺饥将死[3],唯是平原厌次人[4]。
题解:
载《宋景文集》。
笺注:
[1]歌钟,泛指歌乐。[2]车骑,车马。宜春,即宜春院。《新唐书·礼乐志十二》:“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音,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院。”后泛指歌舞之地。[3]身长六尺,指成年男子身高。[4]厌次,今山东惠民县一带。
析义: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此之谓也。贵者宴平乐,昼夜行乐,歌舞升平。贫者行将饿殍,奄奄一息。贵贱之别,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