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设计
本文选择县级人大代表为研究对象,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两个考虑,一方面,由于调查渠道所限,本研究难以对全国和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进行调查;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发现,人大代表层级对于人大代表的角色认知和履职行为具有影响,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往往能更积极地反映民意[42]。
本次调查在2013年9月到2014年1月间完成,是目前唯一的全国县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在前期定性访谈和预调查的基础之上,我们委托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贵州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的合作者协助完成具体的问卷调查。由于与其他精英调查一样受到调查渠道和方式限制,问卷调查全部在县区人大的允许和协助下进行,并最终通过三种途径发放,即县区人代会开会期间、县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期间以及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专门组织代表填写完成问卷。大部分问卷实行当场发放和当场回收,部分在人代会开会期间发放的问卷,由人大代表带回住宿地填写,开会时返回。五所大学派出调查员负责问卷发放,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派出的督导负责控制问卷调查质量。为了避免官方问卷调查渠道所造成的问卷填写中的自我审查问题,我们在问卷首页明确提示,除了调查机构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法开启问卷信封并获取相关问卷信息和数据。
本次调查的抽样过程如下:
第一,抽样框建立。由于无法获取县区人大代表数的基本数据,我们根据县区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估算各个县区人大代表数(最少120名,人口每增加5 000人增加人大代表1名,最多不超过450名,以各县区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推算出每个省的县区级人大代表总数。
第二,抽样。本调查采用分层三阶段PPS抽样。按国家相关规定,将省级行政区(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分为东、中、西部省份三个层次,然后在每层中独立采用三阶段PPS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具体操作如下:第一阶段,在每一层首先以省作为第一抽样单元(PSU),各省按照GDP(2011年)排序,将各省累计县级人大代表估算数作为抽样依据等距抽取两个省;第二阶段,将所抽取出来的省份下辖县区按照非农人口比例排序,将各县区县级人大代表估算数作为抽样依据等距抽取三个县(或区);第三阶段,从每个中选县(或区)人大代表中随机抽取代表70人。由于西部省份里中选的内蒙古自治区因故无法实施调查,所以设计样本覆盖了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5个省级单位的15个县(或区),共1 050个样本。
第三,加权。考虑到实际执行的情况,加权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层内加权。对每一层而言,如果第三阶段在抽取具体的人大代表时都抽取70人,则由PPS抽样的特点可知,层内每个样本的中选概率是相同的,不需要加权处理。实际操作中,为保证有效样本数在70以上,需要用随机抽样抽取高于70的样本,甚至全查,以保证有效样本数。这样去掉拒访的样本,基本可以保证回收样本数达到70人的要求。但这样操作实际上改变了样本的中选概率,因而需要加权来校正样本的代表性。在这种情况下,将每一中选县区的样本个数加权至70个样本的代表性,因而可以确定层内中选县区中选样本的权值为:iw=,mi表示中选县区收回的有效样本数。第二个需要考虑的是层间加权,由于每层独立进行三阶段PPS抽样,每层累计的人大代表总数不同,导致层间的样本中选概率不同。为此,需要在层间进行样本加权处理,以校正样本的代表性,从而保证数据分析在整体推论上的科学性。层间加权的权值如表2-1。根据以上分析及权值计算,总体推论需要的综合加权值可由如下公式计算:tw=iw×hw。下文使用的数据是经过加权处理的结果。
表2-1 层间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