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反腐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科学评估反腐败绩效是提高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不同地区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程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评估的结果应当能够反映出这些差异[46]。反腐败绩效主要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估:(1)反腐败投入:反映反腐败人员、财政或法律制度建设的投入状况;(2)工作机制:反映反腐败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的状况;(3)廉洁教育:反映开展廉洁教育宣传活动情况;(4)惩治腐败:反映在办案方面的投入和案件查办情况;(5)预防腐败:反映在制度建立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6)权力监督:反映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7)反腐败成效:反映公众的满意度、信心度等方面的情况。从这七个方面的内在逻辑来看,反腐败投入和工作机制属于反腐败外在投入和内在运行机制层面;廉洁教育、惩治腐败、预防腐败、权力监督属于反腐败工作职能层面;反腐败成效属于工作成效层面。这几个层面由工作设置到职能履行,再到工作成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规律。

图9-3 反腐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