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区对商议权的主动利用和“零正嵌套”策略

(一)N区对商议权的主动利用和“零正嵌套”策略

在SS组团的重点开发区地位被确定后的几年,该组团及其所在的N区迅速发展。2010年,N区在党委、政府换届后,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将全区划分成东、中、西三大片区的新发展构想。SS镇所在的中部片区属“重点开发区”,而SS镇辖区面积最大,经济基础最雄厚,成为“重点开发区”中的核心力量。依托迅速成长的发展条件,N区产生了以SS镇为基础申请设立一个独立的国家级高新区的想法,并汇报给了F市。由此推动了上下级间的新一轮协商博弈。

与上一轮博弈不同,这轮博弈的方案首出方是下级政府。N区的积极态度和以下背景有关:一是该区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在F市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二是该区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新官上任新作为的政府逻辑带来了激励和压力;三是N区在F市的主要竞争者S区于2009年8月被G省批准实行综合改革试验,F市已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赋予了S区很多地级市管理权限。

第三个因素有必要作进一步交代。S区成为G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后,F市于2009年先后两次向S区大范围下放行政审批权限:10月下放了第一批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同年12月的第二批下放了238项。这些权限涉及F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等23个职能部门,基本涵盖了地级市所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按照F市的文件要求,上述行政审批权限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交由S区独立行使。我们注意到,自2010年后,G省政府或省直属部门在发布官方文件的时候,其抬头均改为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S区人民政府”或“各地级以上市XX局,S区XX局”。官方文件抬头的悄然改动表明,此番放权改革后的S区已经不再是F市的一个普通市辖区了,其权限和地位明显提升。这种形势强化了N区提升位序的紧迫感。我们通过对N区区委书记的访谈了解到,N区之所以要争取国家级高新区平台,一是希望获得部分地级市管理权限,二是需要在对外交往时拥有更高的谈判地位,尤其要增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知名企业的吸引力。

从策略角度看,N区有关在该区申请一个国家级高新区的方案,形式上依然是前述“以内博外”策略的再次运用:通过在内部建立高新区,以提升本区与其他位序竞争区的相对地位。但是,在第一轮博弈中,位序提升虽然是N区试图实现的目标,但在策略上N区选择了暂时回避;在本轮博弈中,独立申请国家级高新区的要求一经提出,提升位序的目的就十分明显了,这必定引起和N区有位序竞争关系的其他市辖区的关注。

因此,这里存在三方——即N区政府、F市政府、与N区有位序竞争关系的其他区政府——之间的博弈。围绕位序提升的博弈,在同级政府中带有零和博弈的特点,其中伴随着摩擦。而N区在把申请国家级高新区作为发展本区经济、提升本区位序的策略提出时,却同时带入了另一个性质的博弈,即可以带来双赢结果的正和博弈(该博弈是在N区政府和F市政府之间以协商博弈的形式展开的)。N区政府预计,如果申请国家级高新区成功,不仅对N区发展有利,对F市政府提升区域影响力也有好处。由此可知,N区提出申请国家级高新区这一策略,带有“零正嵌套”的特点。“零正嵌套”策略,可以弱化与同级政府间的潜在冲突。在N区政府提出申请想法的环节上,三方博弈格局可以通过矩阵2说明。

矩阵2 高新区申请中的博弈

在矩阵2中,N区政府有两个策略:申请高新区或不申请。和N区有位序竞争关系的其他区政府的策略包括:支持N区政府申请或不支持。F市政府也有两个策略:同意N区政府的申请或拒绝。a、b、c分别表示F市政府、N区政府和位序竞争区政府的预期净收益。

对N区政府来说,其重要的收益关系有这样几点:如果申请国家级高新区的提议F市政府同意,而位序竞争区又支持,即预期净收益为b1,那是再好不过的;如果提出申请想法,F市政府同意,位序竞争区不支持,预期净收益将为b2,且b2<b1,但比不提申请的收益高,申请仍然值得;如果提出申请要求,F市政府拒绝,位序竞争区又反对,则此时的收益比不提出申请时还低,即b6最小,那就不如不提。这里的关键是F市政府的态度。所以,N区政府在是否提出申请问题上,需要估计F市政府同意与否的概率(p)。当p·b2+(1-p)·b6>b7时,N区便会向F市提出申请国家级高新区的想法(这里我们假定N区政府将位序竞争区不支持其申请的概率估计为1)。事实上,N区政府的确向F市提出了申请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