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调整

(二)第二次调整

SS镇的第二次区划调整发生于2013年3月。这次调整的直接背景是F市在2012年将F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以下简称“F高新区”)的核心园迁入N区,并初步明晰F高新区N核心园、N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区,以下简称“N高新区”)和SS镇的管理架构和职能分工,基本实现了多个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

2010年,N区的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东、中、西三大片区的发展理念。在三大片区中,中部片区属“重点开发区”,包括SS镇及周边区域。其中SS镇的辖区面积最大,发展基础最雄厚,因此是该片区的核心力量。

基于SS镇的优越条件,N区萌生了申请独立的国家级高新区的念头,并将此想法上报给了F市。但F市认为,市里已经有一个国家级高新区了,即F高新区,因此不太赞成其提议。F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属于很早的国家级高新区,但发展状况不甚理想,在2011年4月G省对省内国家级高新区的考核中,列全省倒数第一。另外,F高新区采取的是“一区五园”发展模式,在这5个园区中,N园(依托N高新区和SS镇)实力最强,且与SS镇“园镇融合”效果良好。因此F市认为可以把F高新区的核心园迁入N区,既满足其对国家级高新区平台的诉求,也能借助其力量加快F高新区发展。

经过权衡,N区接受了F市的提议。因此F高新区核心园于2012年顺利落户N区,成立N核心园,与N区的省级高新区合署办公。事实上,F市只是把F高新区核心园的牌子挂到了N区,N核心园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沿用了原班人马,且架构基本一致,形成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格局。此外,由于SS镇党委书记兼任N区常委、F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N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使得N核心园与SS镇也形成了较好的对接。

F高新区核心园落户N区后,N核心园范围达400平方公里,由SS镇及其周边区域组成。2013年3月,为促进N核心园发展,巩固优势地位,N区再次提出扩大SS镇区划范围,并获得了F市的同意。此次调整后,SS镇面积从256.09平方公里增加到330.6平方公里,其面积在F市所有镇(街)中高居榜首,成为G省屈指可数的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