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测量的三个维度

(一)腐败测量的三个维度

通过对腐败测量理论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对腐败进行评估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在已有的腐败测量研究中,很多成果由于忽视了信息不对称,将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置于一个评估体系中,从而得出了一些难以解释清楚的结论[35]。为此,本文提出一个以腐败状况、反腐败绩效、腐败风险三个维度为主的腐败测量体系,这是一个具有系统性的理论框架,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腐败与反腐败的整体状况。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看,腐败与反腐败是既具有联系,又有明显界限的两个不同评价客体。具体来看,一个地区的腐败状况与反腐败绩效之间存在紧密关系,但是两者之间却不是简单笼统的对应关系。从长期看,腐败与反腐败存在一定正相关关系,一般比较廉洁的地区,其反腐败绩效水平通常比较高。但是从短期看,腐败与反腐败并不一定呈现正相关。例如,我们不能认为某个地区在一段时期内腐败案件多发,反腐败绩效水平就低,有时正是因为反腐败力度加大,才使得腐败都被揭露出来;同样,我们也不能认为腐败案件低发的地区,反腐败绩效水平就一定高,有时可能是因为这个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比较廉洁[36]。如此看来,我们既不能用反腐败绩效水平直接评价腐败状况,也不能用腐败状况直接评价反腐败工作。如果不将两者区分,腐败测量的结果就陷入无法解释的悖论当中。

在腐败与反腐败评价基础上,还应对腐败风险进行评价。潜在的腐败风险很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现阶段显现出来,但会影响地区未来的廉洁水平。腐败风险是腐败行为发生的不确定性,其形成过程是治理水平低下和制度漏洞不断积聚的结果,同时腐败的信息不对称性对腐败风险的生成也具有一定作用[37]。腐败风险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治理水平的评价,因为腐败与治理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38],治理愈落后的地区,其腐败滋生的风险愈大[39]。可见,治理水平低下是腐败产生的隐患,通过治理水平测量对腐败风险进行评估和预判,进而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确保潜在腐败风险不转化为实际的腐败行为[40]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从腐败状况、反腐败绩效、腐败风险三个维度进行腐败测量,这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地区腐败治理水平。这三个维度作为子系统不是孤立地存在,每个维度在整体评价目标中处于不同位置。具体来看,腐败状况是对已经发生的腐败感知及其变化的评价,属于过去时评价;反腐败绩效是对当前反腐败工作有效性的评价,属于进行时评价;腐败风险是未来发生腐败可能性的评价,属于将来时评价。在腐败测量中,三个维度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腐败和反腐败的总体水平,但是在具体应用中并不合成为一个结果。三个评估维度构成的整体评价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腐败测量的科学性、真实性,有效降低隐秘性和敏感性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从而对腐败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的判断,并制定更加有效的反腐败政策。

图9-1 腐败测量的三个维度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