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方案的评价

三、数学教学方案的评价

(一)数学教学设计方案评价的意义

评价是指对人、事、物的作用或价值做出判断。数学教学设计方案评价是指对数学教学设计方案做出肯定或否定判断,并加以修改和完善。不但在数学教学设计过程中涉及多种因素的评价活动,而且在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贯穿着评价活动。

1.数学教学设计方案评价是数学教学设计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评价活动是渗透在教学设计过程之中的。由于受传统观点的影响,一般认为评价活动是独立的一个设计环节,甚至是独立于教学设计过程之外的。现在,这种认识已受到许多研究者的反对。在实际工作中,评价活动贯穿于教学设计的各个环节,在实施的时间上没有严格的先后次序。

2.评价使数学教学设计及其方案更趋有效

评价可以诊断数学教学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教学设计人员提供决策信息。决策过程按性质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划性决策,如根据人、物(学习资源)、社会需求等信息对数学教学设计的过程、方案进行初步规划;另一种是优化性决策,如依据教学设计方案实施的结果、有关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对初步制订的教学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就教学设计整体过程而言,设计过程每向前推进一步,都要先对先前完成的工作进行评价,以避免工作的重复、浪费,以此来提高设计工作的效益,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3]

3.评价能激励和调控数学教学设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与创造热情

数学教学设计是一项富有创造性和改革意志的实践活动,要使教学设计人员保持积极的工作情绪与极富创造性的思想。必须对他们的心理进行调控,激发其创造的欲望和改革的动机。对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评价可以及时反映教学设计工作的效果与质量水平,是对设计者关于工作方案的价值观念和其创造性才能的认同,能使教学设计工作者在心理上获得满足和成功的体验,从而进一步激发其工作动机和向更高目标努力的积极性。而通过评价揭示的问题又使教学设计人员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从而为他们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创造思路提供客观依据。

4.评价能提高数学教学设计研究的水平,推动数学教学设计理论的发展

评价本身就是一种教育研究活动,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即成为数学教学设计研究要解决的课题,而为评价所肯定的成绩经过研究又可成为一种教学设计理论,从而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数学教学设计理论。

(二)数学教学设计方案评价的类型

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评价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评价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对数学教学目标设计的评价、对数学教学内容处理的评价、对数学教学方法、模式、策略选择与运用的评价、对数学教学媒体、材料的选择与运用的评价以及对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评价。按照评价分析方法的不同,又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这里择要略做介绍。

1.诊断性评价

这种评价也称设计前评价或前置评价,一般是在某项设计活动开始之前,为了使教学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对实施设计活动所需的条件进行评估。目的在于摸清数学教学设计的基础,为教学设计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例如,该教学设计活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人员的配备是否足够?人员是否需要培训?资金是否足够?时间是否充足等。

2.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取得更佳的效果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因而可据此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形成性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用得最频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学生进行的都是自我建构的学习,对于同样的学习环境,不同学生学习的内容、途径可能相关不大,如何客观公正地对他们学习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变得相当困难。

3.总结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又称事后评价,一般是在教学活动告一段落后,为了解教学活动的最终效果而进行的评价。学期末进行的各科考试、考核都属于这种评价,其目的是检验学生的学业是否最终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建构主义所说的考试、考核与以往不同,它更注意学生个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是从量的角度运用统计分析、多元分析等数学方法,从复杂纷乱的评价数据中总结出规律性的结论。在数学教学设计成果评价中由于涉及人的因素和教学系统变量及其关系的复杂性,为了揭示数据的特征和规律性,定量评价的方向、范围必须由定性评价来规定。事实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互为基础、互相补充,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数学教学设计成果的质量水平。

5.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是对评价数据做“质”的分析,是运用分析、综合、比较、分类、归纳、演绎等逻辑分析的方法对评价所获取的数据资料进行思维加工。分析的结果是一种描述性材料,数量化水平较低甚至没有数量化。

(三)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评价

数学教学设计方案是数学教学设计活动的终结性成果,它可以是一份新的课堂教学方案,即通常说的教案;也可以是一套新的教学材料,如教科书、教学录像、课件、学习包。或者是一份新的培训计划、课程标准等。这些设计成果在推广使用之前,最好先在小范围内试用,测定它的可行性、适用性和有效性以及其他情况。

对数学教学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是对整个教学设计工作的全面总结和肯定。因此,它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从制订评价计划、选择评价方法、试用设计成果和收集资料、整理和分析资料、写出评价报告等都要做出耐心、细致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必须根据数学教学的规律和特点,按照一定的要求来进行,具体来说,即应贯彻以下原则:

1.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即在评价时,要对组成教学设计方案的各方面做出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而不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这首先要求评价标准要全面,尽可能包括教学设计工作的各项内容,防止突出一点。其次要把握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在决定教学质量的主导因素和环节上花大力气;三要把前面的各类评价结合起来,过程与结果并重,定量与定性结合,相互参照,全面准确地判断教学设计方案的实际效果。

2.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即在进行教学设计方案评价时,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以科学可靠的评价技术工具为保障来取得数据资料,并做出实事求是、公正严肃的评定。

3.指导性原则

指导性原则是指在进行评价时,不能就事论事,而应把评价和指导结合起来,不仅使教学设计人员了解该教学设计方案的优缺点,而且为以后进行教学设计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