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才放下电话,挡风玻璃的左前方就出现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在这条宽阔却有着与之不相称的平静的马路上,显得孤寂。
尽管那件橘黄色的外衣在没有阳光的冬日盖过了周边的各种色彩,也盖过了他所遮蔽的躯体之上的脸庞,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L同学。
八年前,我们从同一间寝室各奔东西,L 去了Z 省的A 县,而我去了J省的N 城。这些年,我俩一直没有见上面,QQ 上的头像也始终黯淡着,仅存的拜年短信,也在维持了两年后消失。直到不久前,我与一个同乡闲谈,聊到他单位有一个我的校友,一问,同系,S 省人,但年龄比我大两岁,“应该比你高两届”——这是同乡的判断。虽然每届学生人数众多,但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院系,上下一两届的男生即便不那么熟识,也至少有所耳闻。可我在脑海中仔细搜寻了一番,这样一名地域相隔千山万水的“学长”似乎进入了盲区。可能是他记错了吧。正当话题转移之际,我突然想到了L,那个剃着光头、有点愤世嫉俗的室友。对啊,比我大两岁,S 省人,怎么光往前几届想了呢?可是他怎么会跑到这儿来呢?同乡说:“老婆是这儿人,跟着老婆一起考过来的。”随即我打了一通电话,约定今日见面。
头天晚上,我居然有点莫名的激动。八年了,人生又有几个八年呢?不过还好只有八年,有的同学毕业后就没了音讯,八年真的不算长。久无睡意,突然手机一震,是L 发来的微信:“八年未见,同学别来无恙?心情微妙难言,知否?”纵使久未谋面,彼此的默契居然还在。他现在长什么样了?会不会变得不认识了?仍然剃着锃亮的光头?……
中午下班,我开着车出发,这些问题又蹦了出来。待在这座城市的年头儿不短了,可会面的地方却是一片陌路。我按着他发来的位置导航。冬日的肃杀愈发浓郁地袭来。我拐到指定的大马路,看见左边一排小餐馆大门紧闭,不知营业与否。电话确认了位置,L 便出现在其中一家小餐馆门前。
从透过玻璃传进的信号看,他还是他,即使把他放进茫茫人海,我也能一眼认出来。下了车,依然是爽朗的笑声先至:“你没怎么变嘛!”“你也是老样子啊!”一个大大的拥抱,算是正式拉回了八年的时空距离。这一刻,我被自己的“俗套”震住了。我才瞬间明白,电视剧里那些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见面时的场景,并非多么的空中楼阁。
坐下,桌上的腾腾热气扑面而来,两个陶制盘子分别盛着黄丫头烧豆腐和小青菜,另有一份韭菜鸡蛋汤安静地躺在青花瓷碗里。饭馆很小,顶多五十平方米,紧凑地摆放着六套桌椅,用墙隔出一侧约莫十平方米的厨房,楼上还有一个小储物间,标准的小本经营。从两扇玻璃门投射进来的自然光稍显微弱,但屋内并没有开灯。左边和后面各有一人,身形魁梧,留着浓密的黑发和拉碴的胡须,就着一份“花荤”,把大碗的米饭往嘴里囫囵塞去,不小心流到胡子上的汤汁,总被那双粗壮的大手抹去。N 城就是这么封闭,“盖浇饭”这个名词还很是稀罕。厨房里还坐着一个中年妇女,系着沾满油烟的围裙守候着,随时准备应和隔壁的叫唤。她身兼数职:老板、厨师、收银员、服务员、清洁员。应该有些年月了,她在不同角色间的转换已娴熟得流畅自然。或许是不想占用本就逼仄的空间,或许是给顾客留有纯净的谈话氛围,或许是不屑聆听家长里短的琐事,她知趣地躲在一旁,望着空荡的窗外。
灌下一碗热汤,咕噜叫唤的肚子才给我注入凝神观察的精力。虽然轮廓依旧,但岁月的沧桑还是在L 身上刻下了繁杂的印痕:光头不见了,代以细薄的板寸,这是否意味着对现实世界的妥协?透明的眼镜增加了变色的功能,说是为了抵挡烈日的刺激,缩减了三分之一的镜片竟使愣愣的目光变得炯炯有神;白皙的皮肤上多了一排淡淡的八字胡;橘色的Jack Wolfskin 羽绒服敞开着,一件白色衬衫从藏青色的鸡心领毛衣上探出头来。是的,衬衫,这种以前被他鄙夷诟病的服饰,如今穿戴在身上,并没有比当年那副放浪形骸的装束来得怪异,甚至再自然不过。我猛然间发现:他变了,刚才被许久不见的亲切感萦绕下的判断实在太武断了。
菜出乎意料地美味,烧出了浓郁的地方特色。拿几万元月薪的酒店大厨,尽管花样繁多,菜品看去赏心悦目,可口味却未必胜过路边小店的农妇。这个观点再一次得到了证实。
起初,L 吐字平缓,抑扬顿挫,显然带有职业要求的谨慎。说着说着,谨慎感随着话闸的打开逐渐减弱。他时不时地微微颔首,把眼睛从眼镜上方透出来,盯着我好一会儿,又说到得意处了,还是这个标志性动作。我面露微笑地倾听着,仿佛回到了当年,回到了谈论契诃夫,谈论托尔斯泰,谈论卡夫卡的寝室,回到了谈论诗歌,谈论海子、北岛、顾城的氛围。入住寝室的第一个晚上,L 就和另一个室友夜谈到凌晨两点,萦绕在他脑海里的,是终于摆脱工科学校的束缚,终于不用起早贪黑在工地上采矿作业,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热爱文学,终于不是“另类”而投身志同道合者怀抱的彻头彻尾的满足感。他如饥似渴地读书,要把前几年的欠账全补回来。他爱上了写诗,乐此不疲地在校园BBS 的POEM 版贴诗,评论他人的诗作,参加各种诗歌论坛、版主聚会,甚至以被贴上“诗人”的标签为荣。他的装扮也诗人化了——剃去了仅有的一点儿板寸,纯色的T 恤配上蓝色的牛仔裤,天气冷了再加件深色的夹克或棉袄。每晚两三点钟,那盏浅蓝色的台灯准还散发着微弱的白光。“深夜才有写诗的灵感”,这是他当夜猫子的第一理由。
他的声音愈发激昂,似乎要把这些年郁积的情绪一股脑挥散出来。旁边的食客换了几拨,都是独来独往的,从下单到开吃,到熟练地丢下几张人民币起身离开,基本悄无声息。满屋子都是L 的论断。“当年去A 县,我以为要一辈子待在那儿了。”是啊,如此重要的人生岔路口,他也要文学地抉择。离毕业不到一年,某个文学场合,他结识了一个同系的师妹,很快陷入热恋,早出晚归。在这段外界定义为“黄昏恋”的感情氤氲下,他拒绝了大城市的众多offer,义无反顾地选择A 县的一家小企业。世事难料,牵线搭桥的文学最终成了分手的罪魁祸首。重新成为“A 漂”的他,一度彷徨失落,直到遇上现在的妻子,才再度迁徙千里之外的N 城。尽管谈不上颠沛流离,倒也少不了折腾。尤其是那一大书柜的书,别的都可以扔,只有书是一本不能少,十多个沉甸甸的大纸壳箱,把健壮的搬运工都压得步履蹒跚。
这下可好,又回到文学上了。什么唐诗、宋词、汉赋、元曲、小品文,都被他翻出来数了个遍。此时的眉飞色舞,卸下了他仅存的最后一层矜持的伪装,仿佛岁月涂抹在他脸上的铅墨瞬间褪去。我又陷入了迷惑:这不还是原来的他吗?
临走,L 很自然地叫来“老板”。尽管她有多重身份,但这么叫总是更容易受到欢迎。至少从效果上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她一手拎着老式烧水壶,一手握着一打一次性塑料杯子,快步上前,倒了两杯热腾腾的开水,满脸堆着笑。这份笑容是司空见惯的?还是对这两个异质性明显的生客所特有的友善?抑或是耳膜受了一中午文学语言的震动而引发的共鸣?
在开水的温润下,他终于跳出了文学。“我的孩子过两个月就要出生了。”他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噢,还有他的父亲,当了几十年普通工人的父亲,终于出场了。这名当时已在我们寝室享有“盛名”的中年男子唯一爱的依然是酒,爱得时常酩酊大醉,爱得对儿子无端打骂,塑造了令人恐惧的权威。“不过我以后还是要接他过来的。”这句情理之中又意料之外的话,若在十年前,是无论如何不会从他嘴里吐出的。
目送着L 穿上外衣、骑着电瓶车远去,我打开他的微信朋友圈,只有一条内容:《左传译注》《道教史丛论》《管锥编读解》的封面,以及“新到书三本,好味道,慢慢啃”的一句注释。
一顿两菜一汤的便餐,一个多小时的聚会,让我原本平淡的中午变得生动而难忘。返程途中,我依然沉浸在怀旧的情绪里。“在他眼里,我有哪些变化?”一个念头倏然闪过。我突然一激灵,想起了那副变色眼镜。这副眼镜,不就是一面棱镜吗,一面映射时间在我身上的雕琢的棱镜吗?就像他的举手投足在我的眼镜里留下的印记一样。他觉得八年后的我产生的变化,我不得而知,但它们都会被架在他鼻梁上的那面棱镜所吸纳,反射。的确,我们总有百般忙碌的理由忽略着老友的成长厘革,甚至连我们自己发生了什么变化都难以察觉,有的人以愈发浓厚的妆扮自欺欺人,可这些变化在一面面棱镜中却展露无遗,无论如何想隐藏,无论采取何等高级的装束掩饰,都终究逃不过棱镜的照耀。
而且,棱镜透露的不仅仅是变,还有不变,以及变与不变相互作用下的独特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