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巩固治疗

2.巩固治疗

经治疗后月经恢复正常或月经来潮但周期仍未正常者,均应巩固治疗,以防病情反复。巩固治疗阶段均按上述周期治疗的治法方药及临证加减进行,一般以3~6个周期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