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沿革考略
石门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东连澧县、临澧,南接慈利、桃源,西毗桑植、鹤峰,北邻松滋、五峰,总面积3973平方千米。古代石门的西北乡为“蛮”地,文献古籍多称其为“澧阳蛮”“天门蛮”“石门蛮”“澧中蛮”等,延至明清时期,石门县境内有最大的添平覃氏土司,它周边还有麻寮土司、容美土司、茅岗土司、深溪土司等其他土官。但石门县名在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才正式称名,而且一直沿用至今。那么石门县沿革是怎样的呢?笔者追溯如下。
1.商周时期属黔中郡
石门县位于湖南西北边陲,澧水中游。分析石门区位,除东部地区外,其他三面均属鄂西南、湘西地区。早在夏、商、周三朝石门属荆楚之域,春秋战国时期石门属楚国管辖。有文字可考者,是战国周赧王三十七年(前278)、秦昭王二十九年(前278)置黔中郡,郡治在今沅陵县西,辖今贵州大部,湖北的施州,湖南的辰州、靖州、常德、澧州等地。这里的澧州就是今天的永顺、张家界、桑植、慈利、石门、临澧、澧县及湖北公安、松滋等澧水流域各县市。[1]
2.楚秦时期属黔中郡慈姑县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三十六郡,仍置黔中郡,郡治仍在沅陵县西,置慈姑县。慈姑县辖今澧水流域永顺、张家界、桑植、慈利、石门、临澧、澧县、安乡等县市及公安、鹤峰、桃源的一部分。县治在今慈利官塌坪。就是说楚秦时期石门属黔中郡慈姑县。
3.西汉东汉时期属武陵郡零阳县
西汉高祖二年(前205)(《慈利县志》载为高祖五年)罢黔中郡,置武陵郡;废慈姑县,分设孱陵、充县、零阳三县。武陵郡郡治在湖南溆浦县南;武陵郡辖地比黔中郡稍小,即今贵州东北部,湖南沅、澧流域及湖北西南部;分设的孱陵即今公安,充县即今桑植,零阳包括今慈利、石门、澧县、津市、临澧及张家界的一部分,零阳县治在今慈利县东的白公城。就是说西汉时期石门属于武陵郡零阳县。
东汉武陵郡治移到临沅(今常德武陵西),隶属荆州。王莽改制时期武陵郡改为建平郡;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王莽败,又恢复武陵郡。汉献帝建安十四年(209),刘备领荆州牧,武陵郡属蜀;建安二十四年(219),孙权命吕蒙袭取荆州,武陵郡属吴,仍隶属荆州。东汉时期,石门仍属武陵郡零阳县。[2]
4.三国时期属天门郡零阳县
三国吴景帝永安六年(263),武陵郡澧水流域嵩梁山(今湖南省张家界市天门山)崩裂,“高峰孤耸,素壁千寻,望之苕婷,有若香炉,忽洞开如门,高三百丈,广二百丈,门角各生一竹,倒垂下拂,谓之天帚,孙休以为嘉祥”[3],遂分武陵郡西北境置天门郡,从此开始沅水流域和澧水流域分治局面,即三国时期沅水流域属武陵郡,澧水流域属天门郡。天门郡郡治在零阳(今慈利),分零阳、充县(桑植),设溇中县(慈利三官寺)。三国时期,石门属澧水流域天门郡零阳县。
5.两晋时期属天门郡澧阳县
石门县名来历传说不一,主要有三:一曰县城城东红土坡发掘一石碑,碑上刻有“石门”二字;二曰县城城西杨岭岗与新街口附近之石山,隔河对峙似门;三曰县城西北7.5公里处有岩门口。三者虽方位、距离不同,但都说明“石门”系地形特征而得名。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天门郡而后改石门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晋帝司马炎将天门郡溇中县分设临澧县(今张家界市、桑植县境),将零阳县分成零阳(今慈利)、临澧(今石门、澧县、津市)、渫阳(今石门北乡)三县。此时渫阳县在今石门县维新镇古城堤村,此地当时称“土蛮地区”,不久即废。西晋太康四年(283)天门郡撤渫阳、临澧合并为澧阳县,设置零阳、溇中、充县、澧阳四县,其中澧阳县治在今石门县城,天门郡治也由零阳迁至澧阳县治(今石门县城)。[4]《荆州记》天门郡:“崇山在澧阳县南七十五里。”注云:“崇山,山名,在湖南大庸县西南,与天门山相连,相传舜流放欢蔸于崇山,即此。澧阳,古县名,西晋置,为天门郡治,宋齐梁因之。在澧水北岸,即今石门县治。”[5]石门真正作为一个独立的县级行政单位是西晋太康四年(283)天门郡的澧阳县。
6.南北朝时期属石门郡澧阳县
南北朝南朝陈武帝永定二年(558)(也有说陈文帝天嘉二年即561年),后梁肖察在江陵即皇帝位,“罢天门郡为石门郡”[6],郡治仍在今石门县城,即石门郡治、澧阳县治均在今石门县城。
总结说石门县在西晋太康四年(283)到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共300多年一直是澧水流域各县中心。
7.隋唐至清属澧州石门县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隋帝杨坚废郡设州县,沅水流域置朗州(州治在今武陵区),澧水流域置澧州(州治在今澧县),二州先后隶属江南西道、江南东道。此时废石门郡,设石门县,属澧州。[7]从此作为县级行政单位的“石门”,历隋、唐、宋、元、明、清,直到现在,县名一直没有变化。
两宋时期,澧州改为澧阳军州,辖石门、慈利、澧阳、安乡,隶属荆州湖北路。只是此时石门的台宜寨(今所街),慈利的索口寨、安福寨,临澧的敖山寨与石门、慈利、澧县三县平等,为少数民族土司寨所。
元朝澧州改为澧州路,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路,领柿溪州、安定州、慈利州、石门县、澧阳县、安乡县,同时辖上下桑植土司和台宜寨。[8]
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添平所、麻寮所、桑植安抚司、安福所、茅岗司、大庸所、澧州及澧水流域各县(当然包括石门)隶属岳州府。沅水流域隶属常德府。常德府、岳州府均隶属湖广布政使司。
清初,湖南布政使司分置岳常道,领常德府、岳州府,驻澧州(今澧县)。这一时期澧州称散州。清雍正八年(1730),“诸土司纳土归流”,澧州升为直隶澧州(州治在今澧县),管辖原澧水流域诸县,直隶澧州由湖南布政使司直辖。同年岳常道改为岳常澧道,领常德府、岳州府、直隶澧州。常德府(沅水流域)、直隶澧州(澧水流域)平行分治直到清末。[9]
8.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后属常德地区石门县
石门县在民国属湖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常澧专区,1950年属常德专区,1980年属常德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属常德市。[10]
石门,古为荆楚之地,秦隶黔中郡慈姑县,汉属武陵郡零阳县,三国属吴天门郡零阳县,晋属天门郡澧阳县,南北朝属石门郡澧阳县,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属澧州管辖的石门县。自此,虽隶属有变,但县名未易。石门县名已有1400多年历史。
但隋唐直到明清“改土归流”,石门县与安福所、台宜寨(后为添平所)一直是并行分治的几个行政组织。考察台宜寨、添平所、安福所的势力范围,发现当时石门县是以土司为主的少数民族县,除去土司地域,汉区石门县的范围很狭窄,仅相当于今天新关以下至南乡(除蒙泉的安福所地区)这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