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平所土司教育与汉化

添平所土司教育与汉化

1.质朴而少华的添平文化

添平所“旧属蛮荒,榛莽塞途,民居稀少。以前土人习于蛮俗,始与苗徭无异”,“若论风俗,性野而多悍,质朴而少华,狡犷难训,历朝以不治治之”。[19]属未开化的僻壤地区。

2.土司汉化的入学规定

依据“以文化民”和崇儒兴学策略,封建王朝在西南民族地区和各族土司土民中推行中原文化的传播与共享,通过兴办学校,促使土司土民将儒家伦理内化到日常军政活动中,推动中原文化认同与共享,促使土司汉化。明清王朝曾规定土司“崇儒兴学”的义务。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以滇蜀等地的土司设置儒学,谕礼部选教其裔。明成化十七年(1481)“土官入学”规定:“土官嫡子许入附近儒学。”嘉靖二十六年(1547)“批准土司族裔照例送学读书”。[20]明弘治十四年(1501)朝廷下令,凡土司、土官、土酋不入汉学者不准世袭,添平土官子弟纷纷赶往慈利的九溪卫入汉学。

明清王朝鼓励土司兴学,甚至以土司及其族裔子弟入学与否来调控职衔承袭。清沿旧制,重视中原文化传播及儒学教化功能,强令土司子弟入学赴考。清顺治十六年(1659),清王朝规定,年满十三岁及以上的应袭土司子弟必须入学习礼,再承袭土司职衔。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王朝准许土司族裔子弟加入民籍并一体考试,土司文教制度更趋严密,学校教育更趋平民化。[21]因此源出汉裔军将的土司及其族裔子弟的华夏——汉民族身份认同更加强烈坚定。汉民族周边其他少数民族因之形成华夏——汉民族情结,并仰慕、认同和依附,形成我国历史上“由夷入夏,以蛮入汉”现象。元明清王朝利用土司制度,通过“崇儒兴学”,让出身少数民族的土司及其族裔子弟认同元明清国家治统,因而“汉裔土司”就不断发生并巩固下来。[22]

3.建设有竺书院

添平“蛮区”是古代石门县境文化开化最早的地区,添平所更是古代石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添平所“汉化”教育更是走在前列。覃昊于明永乐十七年(1419)袭任千户所职,千户所衙门原居瓦店头,袭职这年迁居留驾坪台宜寨东。十一世祖覃毅宽任职时期,明大学士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前吏部尚书、攸县李东阳为武德将军覃添顺撰写墓志铭。明正德九年(1514)覃毅恭、覃毅宽建设添平所有竺书院,始兴文教。

有竺书院,原义学。所谓义学,即私立学堂,或捐自官,或捐自民,解决子弟就读问题,“公建书院,以教一县”。由于兴建时早,颇有名声,并有岳常澧道何玉棻(汉川人)为之作《记》。《记》云:“厅堂斋舍,规模井井,额曰有竺书院。”由此可见当时规模。后朽毁。同治二年(1863),有覃远佑,捐田租一百三十石,复修。民国时,在有竺书院建立七高,迁至所街下河街,有教室八间,中有厅堂,两端住房八间,为四坡封脊二层砖围木心建筑,一面司檐栏杆。”有竺书院原址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用作所街公社信用社,砖木结构,一进三间并列,二层楼房。二进为平房,为厨房饭堂。书院已全无古貌,仅存遗址。

有竺书院厅堂斋舍,规模宏大,添平土官子弟开始有自己的学校,于是添平文化倡兴,比汉区石门县创“秀峰书院”(1740)早226年。正是汉文化熏陶,添平“蛮区”走出了一批批栋梁之材。可以说,石门最早的文化是添平文化。覃毅宽编集覃氏家训。任职期间澧州华阳王亲笔赐撰《辕门世勋图序》。十二世祖覃善教任职期间建“光裕堂”永贞楼,进士翟荣赐匾,澧州华阳王亦遣官行贺。覃文统作《覃氏义学记》。

4.汉人的不断进入[23]

石门的汉族,原被称为客户,最早于明初定居于石门南乡。石门南乡,原为夏氏土司世袭领地。夏家巷为中心地域,今白洋湖及临澧广大地盘,为夏土司辖区。洪武二年(1369)夏克武降明,建安福千户所,封土官正千户。三年(1370)封子夏得忠为慈利宣慰使同知,安福千户由李谯接任。四年(1371)覃垕反明,撤慈利宣慰使,夏得忠任安福土官正千户。洪武二十三年(1390)夏得忠反明失败,调汉官守御,所部迁入桑植。原地划为九溪卫、永定卫屯田区。官军驻屯于此。“客户”得以落籍。最早迁入石门南乡蒙泉和白洋湖的汉族人是明初江西南昌的梅姓,传五代至梅鹙任内阁侍读,对石门文化传播影响深远。舒姓,由辰州溆浦迁入夏家巷。杜姓于洪武二年(1369)由江西丰城迁入石门白洋湖。洪武时吴姓由安徽合肥迁石门易家渡和吴家厂。明初胡姓由澧州迁石门县城。陈姓由永定迁石门花薮和蒙泉、陈家桥。谌姓由江西高安县迁石门易家渡等。这些汉族一般是随朱明大军征剿“蛮夷”或屯田军垦最后定居于石门南乡的。

石门新关以上统称石门北乡,后来又细分中乡和北乡。新关至皂市、白云称中乡。石门中乡本是邓氏土司世袭领地,因邓义亨曾归附陈友谅,洪武二年(1369)降明后,不委重任,依附添平所,充任土官百户。中乡近邻县城,土司势力又相对薄弱,汉族人亦易于落籍定居。皂市、白云以上就是石门北乡。石门北乡深处荒山险峻之地,历朝为土官世袭。虽经雍正“改土归流”,由于土司未革,汉人深入仍不容易,加上永顺、保靖、桑植、容美诸土司“改土归流”时因武力镇压遣散,一部分苗族、白族、土家族人反流入添平地区落户。所以石门北乡土司势力一直很大,很少汉人迁入。明朝时汉人迁入石门北乡的有两种情况,但都难以定居立足。一种是朝廷委派的汉官,如支俸千户王智,兼任九溪卫指挥使。又如差操千户赵郁,他们进入添平土司主要是监视土司。王姓千户因与覃、唐、陈诸土司婚联,传六代后,免去千户,定居于所街龙坪和黄虎峪。赵姓千户传四代后,由覃姓土司接替,赵氏不知所终。另一种是大胆迁入的外地汉人。明初朝廷严禁深入土司区域,所谓“汉不入境,蛮不出峒”。明万历年间有一梁姓商人由河南深入添平土司衙署附近的马鞭岩经商,并与唐姓土家人结婚。三代后,迁至南圻定居。又有贾姓兄弟三人万历年间同由江西吉水迁至仙阳定居,各出子弟昆仲九人,三代十余口,后为当地诛杀,一孕妇侥幸逃至澧州王家厂。南明永历年间,贾姓转道南圻,欲回仙阳,不敢回而定居上南圻白云桥。直到清代、民国时才有少量汉人落籍北乡。如邵阳杨姓汉人兄弟入籍石门,其一落户望羊桥鹤山。湖北监利杨姓汉人落户燕子山。繁衍为数户、十数户。据不完全统计,清代迁入石门的汉人有39姓,迁入添平土司南界定居南圻的(今皂市白云)有晏、廖、彭、苏、卢、李、龙、谭、刘、王、杨、上官等;迁入新关的有邓、龙、姚、杨、池等;迁入县城二都、易家渡的有胡、潘、刘、池、江、马等。全县汉族人口南乡比例较高,中乡次之,北乡数户而已。

5.添平所“改土归流”

所谓“改土归流”,即废除土司制度,设置府、厅、州、县,委派流官,实行与汉区相同的政权体制。湘西北“改土归流”从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开始,夏得忠反明失败,明政府诛灭九族,改毁夏氏衙门夏家溶(今蒙泉夏家巷),并将夏氏土司安福所西迁桑植,永乐四年(1406)复置桑植安抚司。“属九溪卫,领美坪等十八峒”。而夏家溶则改设流官,划为九溪、永定两卫屯田区,即汉官卫所区。

清雍正十二年(1734),茅岗土司覃纯一纳土,石门添平所,慈利麻寮所,相继请设流官,分其地属石门、慈利、安福三县。清雍正十三年(1735),“兵部议覆湖广总督迈柱疏言:添平所土司覃庆永等六十员,呈请改土归流”。添平所“改土归流”后,地域、人口当时大部划归湖南省石门县。《石门县志》载:“雍正十三年(1735)裁卫所,并九溪卫之添平所地均归石门。”但清乾隆元年(1736),有靠近今五峰边地,划入当时长乐县境内。“邑东出长乐坪以外,半属石门、松滋、长阳等县拨归。”[24]“长乐县,清雍正十三年(1735)置,治所即今湖北五峰。1914年改名五峰县。”[25]最后添平所“改土归流”“所赐田土”并入湖南石门、慈利、大庸及湖北长阳、五峰、鹤峰三县。不过,添平所“改土归流”后,土官仍保留“武德将军”“千总”“把总”头衔,作为某一家族的历史荣誉,世袭不衰,直至民国初年。所以,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还对石门原添平所左贰千总覃圣沫下诏世袭。因而“改土归流”后,添平所土官仍为强宗大族,聚族而居,汉族入境仍不能深入腹地,因此石门土官土民自古至今能长期稳定聚居于添平所里。

《容美土司史料汇编》载[26]:“湖广湖南添平所,原额正千户官一员覃庆永,于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乾隆元年(1736)奉文赏给世袭千总职衔。占籍石门县,长子覃远惠,承袭所辖十隘列后。”又云:“以上两所(另一所指麻寮所)各隘共六十七名官将,俱于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于乾隆元年(1736)奉文,赏给千总、把总职衔,敕封子孙永远承袭,故录此册。”再考上述六十七员土官中,还包括茅岗、上峒、下峒三土司的职官。麻寮所千总、把总应袭35人(实袭32人),添平所应袭千总、把总28人,茅岗上峒、下峒等土官应袭千总、把总7人(茅岗土司为千总,余皆为把总)。终结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新政。

改革土司世袭制度,归入朝廷流官管理。添平所辖地大部分划入石门县行政区,小部分划为五峰、鹤峰等县行政区。

综上所述,添平千户所土司政权自明代洪武二年(1369)诰封设置,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不断发展成长存世近400年,是武陵地区一颗璀璨的历史文化明珠。添平守御千户所土司政权不断发展成长的近400年时间里,坚定地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央朝廷的威权统治,南征北战,从来没有与中央政府进行对抗,成为武陵地区广大少数民族数十个土司政权中的忠诚爱国政权之一,是值得称道的,属于中国历史上民族团结和爱国土司政权的典范之一。正因为如此,“改土归流”后,清政府诰封添平所覃氏由“千户”改为“千总”继续世袭,并保留“武德将军”作为荣誉职衔,世袭至民国初年才予终止。这是添平千户所军政当局为国家、民族所做贡献的历史定位。毋容置疑,这对于石门县乃至武陵山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都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的。

【注释】

[1]本章主要参考《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中“土司制度”,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内部资料,1986年,第131-154页。

[2]鹤峰县委统战部、五峰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编:《容美土司史料汇编》,内部资料,1984年,第455、486页。

[3]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第454页。

[4]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第371页。

[5]左言东著:《中国古代官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33页。

[6]邓祥龙著:《麻寮与添平源流研究》,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11页。

[7]邓祥龙著:《麻寮与添平源流研究》,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10-211页。

[8]邓祥龙著:《麻寮与添平源流研究》,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11页。引《唐氏族谱》卷一。

[9]邓祥龙著:《麻寮与添平源流研究》,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11页。引《九溪卫志·麻寮所隘》。

[10]邓祥龙著:《麻寮与添平源流研究》,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11页。引《九溪卫志》卷三。

[11]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34页。引《明会典》卷121,《兵部四·土夷袭替》。

[12]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34页。引《九溪卫·添平所》。

[13]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34页。引《明会典》卷121,《兵部四·土夷袭替》。

[14]江应梁主编:《中国民族史》(下),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142页。

[15]鹤峰县委统战部、五峰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编:《容美土司史料汇编》,内部资料,1984年,第485页。引《唐氏族谱》卷一。

[16]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42页。引《覃氏族谱·明封武德将军覃宗藩公纪》。

[17]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43页。

[18]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43页。

[19]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35页。

[20]李东阳等著:《大明会典》,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万历内府刻本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21]张廷玉、嵇璜撰:《清朝文献通考》,载《万有文库本》,上海商务印书局,1936年。

[22]彭福荣撰:《国家认同的实质》,载《青海民族研究》2016年第4期。

[23]石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石门县志》,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119页。

[24]鹤峰县委统战部、五峰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编:《容美土司史料汇编》,内部资料,1984年,第408页。引《湖北通志》卷六十九。

[25]魏崇山主编:《中国历史地名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29页。

[26]鹤峰县委统战部、五峰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编:《容美土司史料汇编》,内部资料,1984年,第460页。引《唐氏族谱》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