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土家族族称追求与调查

石门县土家族族称追求与调查

土家族在1957年被证实确定为单一民族。但许多边缘地区的县市没有进行民族成分的调查和认定,直到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许多县区开展了民族成分的调查与恢复工作。石门县在1980年12月召开石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上有代表正式提出要求恢复土家族的提案。下面我们介绍石门人对土家族民族成分的追求与调查情况。

1.与湘西鄂西同宗同源的添平所姓氏[2]

石门县境内原有覃、唐、田、向、陈、郑、曾、盛、王、丁、文、伍、邓、夏诸土司,其中覃氏为最大土司,控制沿袭时间也最长。覃、唐、田、向姓与湘西鄂西土家族有直接族源关系。添平所覃氏与鄂西南土家族有直接的族源关系,前文已经充分论述,这里简述添平所覃氏与湘西土家族的直接族源关系。

添平所覃氏与湘西茅岗司覃氏同宗同源。石门添平土司与湘西茅岗土司覃氏都是覃友仁后裔。早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覃友仁由湖北红土迁居石门金鸡观,生子绪祖、福祖。元仁宗延佑四年(1317)绪祖归元缴印,准承父职,受封石门“蛮区”,建衙门磨岗隘邓家坪,生四子添顺、添明、添廷、添启。福祖为西茅岗土司长官,生独子添佑。绪祖长子添顺于洪武六年(1373)授添平所正千户,领武德将军职衔,建添平所土司,生子文孙、贤孙、彬孙、玉孙。后由文孙袭职,累时传袭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覃祚昌改土归流。福祖的独子添佑,随添顺招抚铁门关回籍时,恰值慈利州安抚使覃垕与茅岗诸蛮“作乱”,“率兵往征,招抚酋领,屡著奇功,授为茅岗安抚使,封开国镇夷将军,令世守其地,是为茅岗土司之祖。”其后袭职十三代至雍正十二年(1734)覃纯一。

现在张家界、桑植、永顺等县覃福祖之后裔,均称祖先由石门迁入。永顺砂坝乡有茅岗安抚使覃仲春之墓,墓志铭:“公名仲春,覃氏其姓,先世自石门所街迁来,世袭大庸茅岗司。”茅岗覃氏堂号与添平所覃氏堂号同称“光裕堂”。永顺砂坝乡覃德森家有祖神对联,联头贯“光裕”二字:“光昭祖先恩德,裕及后代福禄。”桑植赤溪乡覃德润家有祖神对联:“添平世袭锦万祀,安抚勋名纪三朝。”张家界教子垭区土家老人覃遵周1982年专程到石门所街朝祖,并赋“晚年来到祖居游”的《颂所街》诗。

石门唐氏同麻寮唐氏同宗同源。“唐氏世居西蜀,献帝初平元年(190)调征荆楚,开平五溪三苗之辟土,永镇于是……世职世守,以镇边疆。”石门唐氏与麻寮唐氏同为唐显贵之后。唐显贵生二子,唐堡、唐祥。唐堡之子唐国政永袭麻寮(今鹤峰、桑植一带),唐显贵次子唐祥为石门唐氏之祖,唐祥孙子唐宗原及宗原长子唐禄孙为添平所磨岗隘百户,唐宗原次子唐胜孙为添平所镇抚司百户。可见石门唐氏与鹤峰、桑植、慈利唐氏同宗同源。

石门田氏七千余人,分布在泥沙区、磨岗隘、太平街区,其源为容美土司田姓。石门向氏一万四千人,以子良坪、水田岗、易家渡、磨岗隘为聚居区,为八耳古鼎后裔。石门仙阳区有一支向姓供向老官人像,立向王庙,为向宗彦之裔,与《溪洲铜柱》所记“检校太子宾客向宗彦”相符,与桑植土家族向氏同源。

2.强烈的族称追求[3]

石门土家族人有强烈的民族意识,他们用各种方式表达着对自己民族的感情,特别“在乎”自己的族称。现在石门土家老人都了解自己的民族族称叫“毕兹卡”,或叫“毕氏”“溪里卡”“七里卡”“七里军民”。他们认为“毕兹卡”就是“一家人”的意思。他们都口耳相传着一些凄凉而悲壮的故事:说是从前“长毛”造反,他们的祖先逃到了石门,当时石门古木森森,荒无人烟,他们来此开天辟地,人烟稀少,十里八里才有一户人家,所以他们不管十里二十里,不分张姓李姓,统称一个族,叫“毕兹卡”,即“一家人”的意思。中国历史上,“大顺农民军(民称长毛造反)余部在湘鄂渝连接地带坚持抗清十六年,湘鄂西土家族人纷纷加入李来亨领导的抗清队伍”。石门土家人的传说故事与文献记载大不相同,但石门“蛮人”都知道自己不是汉族,“毕氏”“毕溪”“七里”都是“毕兹卡”的名称范畴,是土家语言发音不同而造成的。至于族称的含义,“卡”,汉语译为“家”或“族”,但“毕兹”是汉语中的何词何字,目前没有定论,有的说可以指“本地人”或“土生土长的人”,也有的人说是当地“最早居住者”或“土著”。其实,土家族族称1949年以前人们很少知道,土家先民都被侮称为“蛮夷”“土蛮”等。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第一次把他们称为“土家”,说他们是历史上居住在湖广和川东南一带的地方土司的旁系后代。

早在1964年,石门县九伙坪乡湖坪老红军覃正玉就在自传履历上写着:“我们不是汉族,覃姓在百家姓中没有这个姓氏。湘西覃家聚居很多。”可是这种意识受种种“左”的影响,人们的心理要求受到极大压抑。历史的车轮旋转到20世纪末叶,恢复民族成分的要求愈来愈强烈。商溪乡黄沙村民郑安谓说:“哪怕我年纪79岁,快钻土眼了,这个‘土家族’我还是要的。”在“文化大革命”急风暴雨的破“四旧”浪潮中,许多土家族村民冒着生命危险保存了民族服装和民族工艺品。罗坪乡寨垭村民覃九明就千方百计保留了民族服装。她说:“我死后,就要用我们土家自己的衣服妆死。”“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神像涤荡一空,但是石门土家“七里公王”“土王公”“土王母”等土王神像却保存完好。听说落实民族政策,村民奇迹般地完整无损地亮了出来。民国时期,添平所赶公王会,给所署赠的匾“民族之光”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保存完好。很明显,这个“民族”指石门“土家族”。中南民族学院教授、国家民委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理论研究学会理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彭英明到石门考察后说:“所街那里有一个‘民族之光’的匾,我们不管它的民族概念如何,但至少他们认为这些人是一起的,而且覃添顺就是民族之光,这个民族就是土家族,说明这里的民族意识是很强烈的。”

3.“族非灭绝,民不出境”的界碑[4]

石门县位于湘北边陲,是湘鄂渝黔根据地的一部分,地处崇山峻岭。石门东以澧县为邻,南接桃源、慈利,西界桑植,北连湖北鹤峰、五峰、松滋,全县面积3973平方公里,其中石门县皂角区、仙阳区、太平街区、磨岗隘区、泥沙区、苏家铺区、新关镇等六区一镇基本属添平所土司;易家渡镇、城关镇、二都乡基本属麻寮所土司靖安隘。石门土司土官管辖区面积为3537.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9.04%。当时土司封疆的大小,都有界碑标记,所辖溪峒土民,不能越雷池半步,即“蛮不出峒,汉不入境”,更不得任意搬家迁移,土民子民世世代代做土王的农奴,生活十分穷苦。今发现添平所土司封疆界碑两块。添平所土司西南有一块泉坡路碑,碑文标志是:“当慈石毗邻之地,实汉夷化服之界。”靖安隘东南夹山寺中夹山纪寺碑,碑文清晰可辨:“此地及古三苗五溪之界,世风不古,廉耻道丧,村中童稚,不识衣冠。”添平所土司的封疆界碑正划定了石门土司辖区范围。根据明清时代土家族共同地域的最后形成及添平所明清时代民族状况说明:石门新关以北的地区是一个土家族聚居区,而新关以南夹山纪寺碑的范围是汉土杂居的地域。

界碑以内民不出境。据《清同治石门县志校注》载[5]:“同治五年(1866)县署册开土著民人共计三万五千九百六十五名,户内大男七万四千六百三十七名,大妇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二口,小男四万四千七百零八名,小女二万七千九百五十六口,通共二十万零一千零一十三丁口。”当然这些“土著民人”不一定全是土家人,但绝大多数是“蛮夷”后裔,这是不容置疑的。

几百年来,界碑内族非绝灭,民不出境,今天的广大石门人正是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石门“蛮夷”后裔。这里的土家族人与湘西鄂西两个自治州的土家族兄弟同宗同祖、同流共源;这里的山山水水与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境的群峦诸流数千年同视为“蛮夷之地”,历史地结成同一民族的共同地域。2006年笔者陪张家界市政协几位同志到鄂西考察民族文化,鹤峰政协几位研究土家族的专家说:“我们是山同脉,水同源,民同俗,人同族。”这里“改土归流”前的社会制度与川黔湖广土司是同一的“军政合一”土司制度;这里的土家人同以“毕兹卡”为族称,也同样被侮称为“蛮”“夷”“土”“山蛮子”“山估佬”,石门人有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却由于历史和多方面的原因,百余年来没有得正当表达。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各项政策落实,世居石门的土家人,也纷纷提出落实民族政策的要求,如原所市公社麻纳口大队社员覃章森,于1979年7月6日与原磨市公社铜鼓大队覃道阶到县委宣传部要求恢复土家族成分。1980年12月召开石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又有代表提出要求恢复土家族的提案。

4.石门县民族成分的调查[6]

石门县世为少数民族聚居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石门县全县有17个民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石门县全县有27个民族。其中万人以上的民族2个,即土家族和汉族。超过百人的有苗、回、白、佤4个民族,其中,苗、回、白3个民族均散居于石门各地,大多在近百年迁入。佤族原为“辰州蛮”,清初转迁石门,有独特语言和习俗,民族意识较为强烈,自称佤乡;在民族识别中,开始单列,全县两千多人,一部分居住于九伙坪株木村,一部分居住于杜家岗、维新场镇交接处,一部分在太平街,一部分在原商溪乡辰州台和磨岗隘大福村;中央民族部门的结论认为佤乡为古汉人一支后,通过宣传教育,一部分根据血缘关系登记为土家族,但仍有近三百人,坚持登记为佤族。

石门县百人以下的少数民族还有壮、蒙古、维吾尔、满、布依、侗、瑶、畲、傣、彝、朝鲜等11个民族,他们多是1949年后由外地迁入。除此之外,石门县有一多半人要求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因为清乾隆前,石门县境内出现了添平所土司,另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个土司,实行土司制度,“不张官,不设吏,以土官治土人”,到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存续了近400年。他们自称是“毕兹卡”“溪里卡”“七里卡”“七里军民”的民族,属古巴人、“廪君蛮”、“板凳蛮”之后裔,是湘、鄂、渝、黔土家族的一部分。可以说石门县是少数民族特别是“毕兹卡”民族聚居区。20世纪90年代,经认真调查和核实,江永、会同、绥宁、石门、慈利、沅陵6县少数民族人口均超过全县总人口一半。2003年湖南省政府发文明确“比照民族自治县执行优惠政策的待遇”。

5.石门县少数民族姓氏调查[7]

据调查,石门县境内自称“毕兹卡”“溪里卡”“七里卡”“七里军民”的民族,以覃、唐、郑、陈、曾、丁、文、伍、盛、柳、王、田、向、邓、夏、邢诸姓氏为主。在历代正史中,这些姓氏多被称为巴、蛮、夷,先后被称作“武陵蛮”“五溪蛮”“澧中蛮”“天门蛮”“石门蛮”“溪峒蛮”,明清称“添平所土司”。《后汉书》记载,陈、覃、田、向诸姓,早在东汉初年就成为当地强宗大族。覃、曾、盛、邓、唐等五姓族谱明文记载,他们均系五溪土人,受诸葛武侯之封,世为峒长。明洪武二年(1369),建立辖地4000平方公里的添平所土司,编为一千一族,辖两关十隘,共二十八土司,继续施行“军政合一、亦农亦兵”“无俸之官、无饷之军”“生杀自掌,子孙传承”的土司制度。雍正十三年(1735)土司覃永庆申请“改土归流”。雍正、乾隆分别旨谕“从请”。乾隆二年(1737),完成“改土”,保留二十八土司的世袭制度,直至民国初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当时特殊情况,于土司腹地磨市设西北办事处,管理石门今北五区政务。人民公社化后撤销西北办事处,统纳全县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