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土家族民族成分恢复的工作过程
1.民族成分恢复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安排和省民委直接领导下进行
应石门土家族人的强烈要求,1981年6月,石门县人大派员赴省民委汇报石门民族问题。1982年2月,省湘潭会议上,石门又带去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汇报。3月,国家民委来石门,石门县委汇报了群众要求派人鉴别的请求意见。4月,省民委来石门县,时任县委副书记龚伦杰汇报了石门的少数民族问题。5月9日,省民委领导到常德召集石门、慈利民族鉴别会议,传达《四省座谈纪要》。1984年9月,省民委到石门部署民族调查工作。10月,石门县委重新组建调查组,开始民族调查登记和民族成分恢复工作。12月15日,石门县委向地委汇报了民调试点结果,时任地委副书记符鸿基同志做了“先汇报请教,不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灰心”的指示,并认为石门是土家族聚居区。12月26日,石门县委领导带队一行10人去省民委汇报,省民委认为:“石门材料扎实,可以拍板定案,质的问题已经解决,主要是量的问题,到底有多少?”并建议去桑植、永顺、大庸(今张家界)和湖北长阳学习取经。1985年1月,石门县“民调组”第二次赴省汇报,省民委指出:“石门的情况,一次比一次深,一次比一次新,越来越清楚,民族意识明显,有语言,有特点,根据纪要精神,明显可定。”3月,国家民委领导赴石考察,认为材料很扎实。3月19日至4月2日,省民委考察组来石门县考查,并研究了土民后裔识别标准。4月10日,省民委指示石门县增加调查人员,扩大调查面。随即,调查登记铺开到26个乡镇,并对皂市、蒙泉两区等17个乡镇全面摸底。登记结果为289514人,摸底结果为427137人。“民调组”赴省民委汇报了调查结果。7月25日,又根据省民委意见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委请专家鉴定。鉴定结果认定“石门材料扎实,条件符合,积极上报,早早筹备自治县的工作”。9月5日,石门县人民政府以〔1985〕石政报字9号文形式,报常德地区行署并转报省人民政府抄报省民委等单位。
2.紧扣《四省座谈纪要》和国家民政部〔1981〕民政字601号文件精神,宣传政策,开展自报,组织公议
按省里安排,于1984年10月开始着手工作。为了准确掌握政策,石门民族工作人员一边请示省民委,一边给地委汇报,一边赴鹤峰、五峰、长阳、湘西、大庸、桑植等州县学习取经。之后,开始举办骨干培训班,认真学习《四省座谈纪要》和601号文件,明确了进行民族成分普查工作的步骤、做法,即宣传政策,群众自报,小组公议,村组求证,乡村审定,报县批准。抽调县直单位调查专干20人,在添平土司管辖区内的各区、乡(镇)、村(居)层层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培训调查专干,区级共35人,乡级130人,村(居)级共1647人,前后3年时间,共动用1832人,分别进行了重点调查、分片普查和全面调查登记等工作。要求开好群众会、村民委员会和小组长会、村民小组会。要求村民小组会进行3个晚上传达精神,介绍土家族状况、特点,再开展自报、组织公议。严格遵照国家民政部〔1981〕民政字601号文件和国家民委〔1982〕240号文件精神,定出“四不”的原则,即不以姓定族;不单凭族谱方志记载定族;不以申报要求代替民族意识;不混淆汉官后裔与土民后裔界线,逐村逐户了解登记。据不完全统计,村级申请要求有40000多份;口头申报及指印代章者无数;均造册登记由乡村入档。召开评议会8540余场,使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具有高度的群众基础。
3.依靠群众,求证溯源
全县共查各氏族谱1584套,7506本,各类碑刻1638块,其中影响较大的土司人物墓碑有覃友仁、覃添顺、易淑贞、陈天锡、陈文宾、王添宝、陈义柏、覃拳甫、覃正寅、覃添秀、陈恩炽、文大秀、文彦、盛华、伍彦材、曾广、邓均忠、唐紫林、覃绳武、覃继勋等40余冢,遍布6区10镇。查出向王宫、向王殿、向王天子庙、七里公王庙、夏氏一郎庙、夏氏二郎庙、夏氏三郎庙、夏氏四郎庙、夏氏五郎庙、郑土王庙、陈土王庙、文土王庙共58处。向王庙分布6区,覃土王庙遍布全县。还有白虎洞敬白虎神之俗。走访老人共34963人次,撰写各种调查纪录3647份,收集各类民歌20000多首,史料、采访纪录、总结、各类文字材料共263万字。为了弄清族源,1984年10月至12月统计了全县各姓氏人口,全县共401姓,以土家族为主体的姓氏,万人以上的有:覃姓46142人、陈姓40362人、王姓29105人、唐姓24642人、向姓14002人、黄姓11686人、伍姓10539人、郑姓10704人;千人以上的有:吴姓9304人、文姓9055人、邓姓8141人、丁姓6640人、曾姓5780人、盛姓3787人、万姓2717人、夏姓2064人、邢姓1584人、柳姓1154人。另外同姓不同民族的主要大姓有:李姓26335人,其中土家族12666人;张姓26376人,其中土家族12418人;田姓6938人,其中土家族3132人;彭姓4278人,其中土家族1589人。全县土官26姓,有民族特点和意识者共253721人。这一系列的求证溯源,为民族登记和审批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