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土家族生活习俗[17]

石门土家族生活习俗 [17]

生活习俗主要指人们的衣食住行和节日习俗几个方面。笔者在《神奇石门·民俗卷》中对石门生活习俗以及生产习俗等方面都做了研究,本书只对石门土家族有关的比较独特的习俗做简单介绍。

1.干栏建筑

考古资料证明,土家人的居所有一个十分漫长的演进过程。最初是完全的洞居,即住岩洞(石门称岩屋)。后来受中原民居影响,演进为半地穴式居所,后吸收西南民族“干栏”建筑居住特点,最后演进为吊脚楼、“走马转角楼”。这个过程,时间长达数千年。直到20世纪末石门大多民居还是“三间搭一偏”。“三间”即指堂屋、灶屋、火坑屋三间正屋,“一偏”就是偏屋,有人叫它“走马转角楼”,其实就是吊脚楼,石门称“吊楼”。“吊楼”就是西南民族的“干栏”建筑。有人考证,濮人的民居为“干栏”房屋。唐代杜佑撰的《通典》记载“濮人并楼居,登梯而上,号曰干栏”。北齐魏收撰的《魏书》亦载:“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口之数。”现在,湘鄂渝黔土家地区仍然保存无数“干栏式”转角楼民居建筑。

“干栏”的式样大概是:在“三间正屋”的偏坡处,或以自然树木为主柱,或埋木杆为主柱,并在四周埋设辅柱若干,构成上下两层的房架。下层不装壁,全部亮柱凌空。上层则以木、竹铺为楼板,并用竹条、木条捆夹成墙壁以御风寒。四周或两侧挑出屋檐,构成回廊,称为“司檐”。房屋以茅草、树皮、薄石板覆盖,以遮雨避风。当民居建筑演进至转角楼后,楼分两层,人住楼上,楼下安置碓磨,堆放农具杂物;或楼上住人,楼下喂养牲畜。“干栏”的特点是“依树积木,以居其上”,明代田汝成《炎檄旧闻》录:“舍,茅而不涂,衡板为阁,上以栖人,下畜牛羊猪犬,谓之‘干栏’。”正屋与偏屋(吊楼)相连接,构成石门民居特色“曲尺拐”建筑。这些石门称“吊楼”“吊脚楼”,现今研究土家族历史的学者及其著述普遍称为“干栏”建筑。“干栏”一词实际是直接引用的土家语,土家语称“干栏左”或“干栏挫”,“左”或“挫”的汉语义都是“棚”或“屋”。“干栏左”或“干栏挫”连起来译成汉语就是一种称为“干栏”的茅屋。[18]“干栏挫”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地名化石,对土家族的民居历史有着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土家先民由原始的“穴居”阶段演进到楼房阶段。当然直到21世纪石门土家族老百姓才真正住进楼房,随着农村“改厨改厕”政策的推进,此时民居已经革掉了“偏屋”,与城市楼房没有多大区别。

为什么土家族土民多是干栏建筑?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的民居建筑有着严格的等级,所盖住房不能超过土官的,而且土官要求一眼看到土民住房内全部情况。所以土民建设住房只能是干栏建筑,因此平民百姓无论修建何等式样的房屋,其遮盖物都不能用瓦来遮风避雨,人们普遍采用的遮盖物有茅草、稻草、杉木皮,有资源条件的,则以薄石板作瓦来盖屋,有俗语云:“可以买马,不准盖瓦。”大山里不少地方自然生成薄青石板,一叠叠,一层层,蔚为壮观。这种岩板薄如瓦片,长宽数尺,堆积如山。人们将它们取来均匀地叠盖在屋上,独成一方风景,一方风情。如石门有“岩巴渡”、慈利有“岩泊渡”、桑植有“岩巴肚”,“岩巴”“岩泊”就是“岩头”“岩板”的意思,石门等地讲“岩巴”叫“阿巴”,“阿”就是“岩”的意思),“渡”“肚”“度”的汉语义是“盖”。因此“岩巴渡”“阿巴度”连起来直译是“岩板盖”,调换语序结构就是“盖岩板”,即房屋以岩板当瓦盖的地方。[19]

2.石门“封火屋”

《石门县志》记载,土家族建筑还有另一种样式:“上下瓦屋两重,左右厢房,中开天井,谓之四井口。”石门称“天井屋”“封火屋”,也有人叫它“四水归池”,为汉族地主财主居住。有人称石门这种“封火屋”为徽派建筑,但根据民俗的传承性特点,石门可能存在自古就有这种民居民俗。但由于民俗的变异性特点,石门也可能存在不同地方、不同民族民俗的融合。比如上面讲的石门西北乡“曲尺拐”民居式样,就是中原四合院建筑式样和西南地区干栏建筑式样的融合。再比如风雨桥本来就是侗族民俗,但在石门西北乡地区以前也有许多风雨桥。

3.添平所古建筑覃氏祖祠

在这里补充讲述古建筑覃氏祖祠。添平所光裕堂覃氏祖祠位于今天所街乡老街,已经全部毁坏。现存的是位于石门县所街乡文家村的九如堂覃氏祖祠。建于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添平所左贰千户覃添秀后裔覃旦勋,旦吕、旦诏、旦昌、旦商、旦汉六兄弟3股,覃宇祚、宇洪、宇范、宇畴四兄弟2股,覃宇仁、宇俊两兄弟1股,覃宇都、宇国两兄弟1股,覃宙贤1股,覃旦勋又单独出1股,共9股筹资在原址修建而成,祠堂所用材料均取自当地。清道光十九年(1839)由覃氏族人对阁楼及屋面进行整修。“文化大革命”期间覃氏祖祠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后经多次维修,基本恢复原貌。

覃氏祖祠系小青瓦屋面砖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一处清式民间建筑,整个建筑依山势而建,坐北朝南。祠堂台基为长方形,建筑面积537.6平方米。台基四周墙脚及阶檐以长条形青岩铺垫。覃氏祖祠大门正面为四柱三层门楼,高大宏伟,气势恢宏,第一层门檐上饰人物、花草纹样,线条流畅,雕刻精细,第二、三层石雕分别饰以彩绘,均采用浅浮雕手法,构图精准到位,顶部正檐为砖式斗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祠堂大门用青石制作,其抱鼓石分别饰以动物、花卉图案,石雕技艺极为精细,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覃氏祖祠整个建筑共分三进。入大门第一进为厅堂,两侧设厢房,中间置一月塔,从厢房两侧登木楼梯到第二层为阁楼,其棚栏为“卐”字几何图案,横梁局部饰以彩绘。第二进为中堂,次间大部分建筑已毁,仅存基础石及部分梁架,后为天井,材质为大青石,规矩端庄,封闭清静。第三进为拜堂,左右两侧设耳房,拜堂上供奉覃友仁、覃添顺、覃添秀、孔子牌位。

覃氏祖祠是集祭祖、议事、宗法、教育、娱乐等于一体的综合场所,结构严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门楼、山墙、阁楼等既有典型的湖南地方建筑特点,又具有湘西北土家建筑的风格。其石构件和木构件上的雕刻彩绘构图优美,造型逼真,雕工细腻,反映了当代能工巧匠的高超工艺水平,是湖南民间建筑中木雕、石刻艺术的珍品。1989年1月,石门县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6月,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石门土家男女服饰“均皆一式”与崇尚“斑斓服饰”习俗

清乾隆《永顺府志》载:“改土归流”前,石门土家男女平时服饰“均皆一式”。沿袭旧习:“男女垂发,短衣跣足”“男女服饰均皆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刺花边”。到了乾隆二十年(1755),土家民族形象第一次以草图形式在《皇清职贡图》里清晰呈现:此时永顺、保靖等地区的部分土家男人已开始着裤,上衣为圆领短袍,衣长至大腿,包头巾,系腰带,裹绑腿;女人则“高髻螺鬟”,内穿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下着过膝百褶裙,以布缠腿。土家族“男女一式”的百褶裙,保留了远古时代“裳”的遗风。在我国古史记载中,有“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之说。这是最古老的裙子样式,类似围裙的形状,为一帘式样。《来凤县志·风俗志》载:“首缠长帕,辫缀繁缨。”

但土家人在节日喜庆期间则崇尚“斑斓服饰”。《后汉书》记述“武陵蛮”“五溪蛮”“好五色衣”,表明秦汉之后,土家族先民服饰已具有浓郁的民族特征,有喜“斑斓服饰”的审美倾向。到了南宋,在唐代即已蓬勃兴起的织锦业此时已进入全盛时期,同时用五彩华美的织锦制作服饰亦自然成为土家人的最爱。南宋《溪蛮丛笑》对此有描述:“绩五色线为方,文采斑斓可见。俗用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称峒布。”《大明一统志》、同治年间《龙山县志》亦多有记载。土家人崇尚繁丽多姿的服饰习俗,一直延续到清“改土归流”。

5.“改土归流”后土家服饰“俗尚简朴”

“改土归流”成为土家服饰的重要转折点。当时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断对土司时期的习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饰在内。永顺知府袁承宠在雍正八年(1730)颁布“服饰宜分男女也”。保靖知县规定:“限一年,尔民岁时伏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从此,土家族服饰男女一式的外观形式得以彻底改变,男性由穿刺花衣裙而改穿满装;妇女则上穿满装,下着汉裙,即八副罗裙。

这一时期,由于汉人商贾把大批进口“洋布”带入土家地区,洋布质优价廉,逐渐替代了土家人自己纺织的溪布、班布。织锦除了用于被面、祭祀时的披毯或孩子的盖裙外,几乎不再用于服饰。大多数土家民众服饰非常简朴,据湘鄂渝黔部分土家族聚居地方志记载:土家服饰“俗尚简朴”“无奢靡之风”。此时的土家族服饰已不如以前那样鲜艳,喜好“五色斑衣”的习俗逐渐向“尚简朴”演变,就如土家俗谚所云:“好吃不过茶泡饭,好看不过素打扮。”后来石门土家族服饰是这样:婴幼儿多戴凉帽,一种无顶的圈帽,四周绣花,饰以各种缨须。土家青少年多剃光头,称“和尚”;土家少女头扎鬏或留长辫。土家青年男女着大襟衣服,两袖两裤脚均缀三条宽花条,俗称“三根筋”;新娘子外套红衣,称“露水衣”;土家青年女子腰系花围裙,留长辫;土家大嫂头扎花手巾,头后打结;土家青年男子腰扎黑手巾,打绑腿。中老年男人则头扎黑手巾,在左头打结;中老年妇女则头裹丝包头,俗称戴网几儿。

6.土著民族濮人遗风

《贵州民族关系史》记载[20],先秦濮人即唐宋僚人,也即宋元仡佬人。在近代,仡佬族被认为是武陵山区和云贵高原最古老的民族,贵州民间常有“蛮夷仡佬,开荒辟草”之说,故称之为“古族”或“古老户”。宋代朱辅《溪蛮丛笑》叙述了武陵山区仡佬、瑶、苗等民族民俗的情况,其中以记录仡佬的为最多,实因仡佬为当地的原始土著,而且当时在数量上多于其他诸族,尽管在记述上有不尽可靠之处,但对于族群的记载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其所记载的仡佬习俗的主要特征在石门土家族地区都能找到遗风,如:耕田为业,多住平地;长于矿冶,能“以火攻取”朱砂,名曰“辰砂”;精于铸造,不但能锻铁、制刀,而且精于银器制作;善于纺绩,长于蜡染;喜住羊楼,“仡佬以鬼禁,所居不着地,虽酋长之富,屋宇多亦皆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如省民羊棚,杉叶覆屋,名羊楼”;有贵铜鼓、穿通裙、尚打牙、习鼻饮、惯穿耳等习俗;社会已有贫富分化,各部落自推服其众者为首领,名曰“曹首”“随从者如军中行伍,名队小”,“仡佬比瑶苗则妄自尊大,岁时旦望或客至则皆排衙,主要其事者为队公,又其次名在右押衙”,其中所描述的土著首领的生活实况,正是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下的各州峒长官。现今许多地方的仡佬族有“吃新年”的习俗,即在农历七八月新谷成熟之时,仡佬族有权到附近田地里采摘一些新熟的谷物、瓜、菜来祭祀先祖而不受非议。石门县许多习俗与仡佬族相似,可以肯定石门县有古老濮人。农人入冬月,满田浸树叶,谓之压青,至春来,叶烂泥融,可以代粪。

有记载[21]:石门土家族地区实行刀耕火种的添平经济。添平所“山多田少,地瘠军贫”“时至明末,诸贼盘踞,山谷田土恶成荒丘”。土司军民常为“刀耕火种”,用薅草鼓歌协调劳动节奏,过着原始公社生活,种些苞谷、番薯、洋芋果腹充饥,自食其力。土司受职后,均须担负一定义务:夏税、秋粮。添平所税役情况:“本所边地自汉唐及宋元,皆自种自食。明永乐年间正赋免三征七,名曰隘粮,丁税免六征四,名曰隘丁,一应杂税,尽行蠲免,以资无俸无粮之官军。”对中央纳贡,“降香五十斤,枣骝马二匹”。

【注释】

[1]张天夫、杨书凡、唐明哲主编,龙西斌等编著:《神奇石门·文博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70页。

[2]唐明哲著:《古镇秘史》,大众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219-220页。

[3]唐明哲著:《古镇秘史》,大众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243-244页。

[4]张天夫、杨书凡、唐明哲主编,龙西斌等编著:《神奇石门·文博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69页。

[5]本节内容参考张天夫、杨书凡、唐明哲主编,龙西斌等编著:《神奇石门·文博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85-200页。

[6]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128-129页。

[7]《巴人起源地新探》,《土家族研究》2015年第1期。转引潘光旦著:《土家族社会历史调查·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民族出版社,2009年。

[8]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62-63页。

[9]管维良著:《巴族史》,天地出版社,1996年,第173-175页。

[10]戴楚洲撰:《湘鄂西土家族向王新考》,刊《文博之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博物馆主办,内部资料,2020年第1期,第41-45页。

[11]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67-68页。

[12]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50-52页。

[13]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52-54页。

[14]唐明哲著:《湘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64-66页。

[15]张天夫、杨书凡、唐明哲主编,唐明哲著:《神奇石门·民俗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75-113页。

[16]桑植县政协民族宗教文史委员会编:《桑植地名典故》,《桑植文史》第11辑,2014年,第41页。

[17]张天夫、杨书凡、唐明哲主编,唐明哲著:《神奇石门·民俗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32-168页。

[18]桑植县政协民族宗教文史委员会编:《桑植地名典故》,《桑植文史》第11辑,2014年,第191页“干栏”。

[19]桑植县政协民族宗教文史委员会编:《桑植地名典故》,《桑植文史》第11辑,2014年,第191-192页“岩巴肚”。

[20]柴焕波著:《湘西古文化钩沉》,岳麓书社,2007年,第101页。转引侯绍庄、史继忠、翁家烈编:《贵州民族关系史》,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

[21]唐明哲著:《湖北土家族探秘》,凤凰出版社,1993年,第35页。引《九溪卫志·添平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