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土家族婚姻习俗[15]

石门土家族婚姻习俗 [15]

1.中古夷俗“配合自由”

《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第374页记载,清中叶前鄂西南湘西北土家族妇女仍旧秉承“中古夷俗”“配合自由”的观念,在文化习俗方面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少,其婚姻形式以姑舅婚、收继婚、同姓婚为主。《鹤峰州志》乾隆版记载,鹤峰知州毛俊德《文告》记载:“旧日土民妇女,以夫家贫寒,或以口角细故,背夫逃回。而女家父兄不加训诫,以女为是,收留经年累月,纵其所为,甚至背义毁盟,妄称改嫁……娶妻不论同姓,又异性姑舅姊妹,罔顾服制。”鄂西南湘西北男女婚恋形式较为自由,婚姻关系也较为松散,且女性在社会生活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

2.唱情歌寻爱人

前面讲过,石门土家族族源就是濮人。濮人爱唱情歌。吕思勉在《中国民族史》一书中说:濮人之裔聚居地“俗多游荡,而喜讴歌”。元明清土司时期,土家先民盛行以歌为媒的婚恋习俗,清代《乾隆永顺府志》记载:“土司地处万山之中,界连诸苗,男女服饰均皆一式,头裹刺花布帕,衣裙尽刺花边,与红苗无异。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途相遇,不分男女,以歌声为婚恋之媒。”清代有首“竹枝词”记载了湘西北土家人“挑葱会”的习俗:“映山红放女儿忙,岭上挑葱葱味香;歌唱相恋凭木叶,娇音吹断路人肠。”每年春天,土家姑娘、小伙到山上挑胡葱(石门叫野藠果),相遇之后就唱歌、谈爱,俗称“放敞”(又称“放活”)。鄂西南土家人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举行以歌为媒的“女儿会”应该说就是濮人以歌为媒的遗迹。

如果进一步探索某些土家语地名的“来龙去脉”,还会有更多意外收获。如,桑植河口乡的“座洛月”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土家语地名,也是一个承载土家古老风俗——“抢亲”习俗的地名。[16]“座洛”是“洛嘎妮”的别称,译成汉语就是“妻子”“已婚女人”的意思;“月”是“叶”的误记,是“抢”的意思;“座洛月”,汉语义为“抢妻子”的倒装句,俗称“抢亲”。“座洛月”这一化石般的地名,远远超越了它本身作为地名存在的历史价值。

3.鄂西南及湘西北土家女性婚姻自由

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存在着众多女神崇拜传说,如史书记载:“盐水女神对廪君说:‘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由此可以看出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史前时代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能动作用,妇女地位较高,敢于主动追求男性等文化遗存在当地具有长久影响,为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女性自由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动力。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素有“年小月半大、鬼神也有三天假”的说法,女儿会与月半节正好为同一天,女性借赶集来幽会情人,久而久之成为民众默认的文化现象。据同治《恩施县志》记载:石灰窑集场属于鄂西南恩施东南隅十三集场之一,是周边地区民众物资交换和流动的场所,更是民众人情往来的重要平台。在集市上,借贸易为名,未婚男女趁机寻找配偶,互赠定情信物,约定再次相会的时间。石灰窑地处恩施、建始、鹤峰、宣恩四地交叉地带,是往来恩施与鹤峰的要道。“改土归流”后,随着各种关禁相继取消,国家鼓励外来移民来此垦殖,石灰窑一带的移民和流动人口逐渐增加。作为流动人口,由于离开以往生活环境,脱离了原来社会文化的监督和约束,容易接受鄂西南地区较为开放、自由的婚恋形态,因此集市不仅是石灰窑周边民众商业买卖交换的场所,同时也成为男女自由婚恋的公共空间之一。石门县与鄂西南和松滋、宜都地区相连,石门姑舅婚、同姓婚,以歌为媒,嫁儿招婿等婚姻习俗多与鄂西南地区相似,而湘西女性放蛊、种情毒的习俗在石门没有传说。

4.土家姓氏与婚姻禁忌

“改土归流”后,前面讲的习俗渐渐消失,代之以汉族传统的婚姻制度,主要表现,一是“改土归流”后同姓不能开亲。但石门土家族中添顺祖覃氏与文家村添秀祖覃氏可以开亲。是说当时湖北长阳人覃琮在元朝明宗至顺三年(1332)任湖广常德府武陵县知县,义子马添秀随父迁居湖南石门,改为覃添秀,此后一直没回归本宗,后与覃添顺拜为兄弟,助覃添顺作战有功,受封添平所副千户,传袭十余代,到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裔孙覃宙魁同世袭添平所正千户覃祚昌纳土归流。所领赐土划归石门县水南渡乡文家村,为覃氏文家村之祖。世称“添平所左贰千户覃添秀”。所以覃添秀与添平所覃氏为“同姓不同宗”,可以婚配。“改革开放”后,同姓之间只要出“五服”(五代)也可以婚配。

二是土家姓氏与婚姻禁忌至今存续。土家族姓氏来源有不同传说,许多异姓不能婚配。比如向姓是大姓,尚姓是小姓,向姓如果腊月二十九日过“赶年”,尚姓就在腊月二十八日过“赶年”。向、尚二姓原是两兄弟,“尚”是从“向”变来的,所以向、尚二姓不能开亲。再比如“九节牛角田”“八耳锅向”二姓,传说在一场灭身之灾来临时候,田、向大家庭的成员不得不分开各自逃生。为了将来辨认谁是同姓,就用分别时留下的信物来认族,田姓把一节牛角分成九段给九个兄弟保存,这九个兄弟后裔就称“九节牛角田”;向姓把一口八耳锅打成八块分给八房保存,以后这八个兄弟的后裔就称“八耳锅向”。日后他们见面必须将信物补合后才能认定同族。据说田、向二姓在大逃亡时都是结盟认定的同族,互相之间不能婚配。据说覃添顺的三夫人“搭奶夫人”用计杀了田土王,所以覃、田两家不能开亲。覃文孙用计杀了夏五郎,所以覃、夏两家也不能开亲。听说石门南乡陈姓被吴三桂追杀,是一条大蛇救了他,从此改姓佘,所以陈、佘两家实际是一家不能开亲。当然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交通的便利与“打工潮”的兴起,选择婚姻对象的范围从村内外、乡内外,变成省内外,乃至全国,婚姻的选择更加自由。土家族或汉族的各种婚姻禁忌也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