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 管理的效果是“一”还是“多”?

第4条 管理的效果是“一”还是“多”?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4条。

异议:管理这个世界的效果(effectus)似乎是“一”(unus),而非“多”(plures)。

理据1:因为所谓管理的效果就是在被管理的事物中所产生的东西。这就是“一”,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存在于秩序之中的善;这一点,我们在一支军队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到。所以,对于这个世界的管理只能有一种效果。

理据2:还有,“一”只会自然地出自“一”。但是,这个世界,一如我们已经证明的那样(第3条),只受一个管理者管理。所以,这种管理的效果也只能是“一”。

理据3:还有,假如管理的效果不能因为管理者的统一性而成为“一”,那么,那就必定是由于所管理的事物的“多”而成为“多”的。但是,所管理的事物多得数不胜数。所以,我们对于管理的效果是无法指出一个确定的数字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12卷第2章中却说过:“上帝包含万有,并且以他的运筹和全善充满万有。”但管理也属于一种运筹。因此,上帝的管理存在有一些确定的效果。

我的回答是:任何活动的效果都可以由它的目的来加以判断;因为目的达到是藉活动产生出来的。然而,管理世界的目的乃本质的善,一切事物都倾向于分有和模仿这种善。因此,管理世界的效果也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理解。首先,从目的本身来看;在这种意义上,它只有一个效果,即类似最高的善。其次,对于管理世界的效果,还可以就那些使受造物借以造得类似于上帝的事物方面来考虑。就此而论,一般来说,存在有两种管理的效果。因为受造者可以在两个方面类似于上帝:首先,是由于上帝是善,所以受造物可以由于其是善的而变得与上帝相似;其次,是由于上帝是别的事物的善的原因;所以,受造物也是藉推动其他事物成为善的而与上帝相似的。因此,存在有两种管理效果,即保存事物处于其善的状态,以及推动事物达到善。第三,我们还可以从个体事物来考察世界管理的效果;而在这种意义上,它们就是无数的。

答异议理据1:宇宙的秩序既包括上帝所创造的不同事物的保存,也包括这些事物的运动。而在这两个方面,我们都可以发现事物之间的秩序,例如一个比另一个更好些;以及一个为另一个所推动。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就能够一并答复了该异议的另外两个理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