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条 是否这些品位的级别都得到了合适的规定?

第6条 是否这些品位的级别都得到了合适的规定?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6条。

异议:似乎这些品位的级别没有得到合适的规定(assignentur)。

理据1:因为领导的品位是最高的品位。但是,主治天使、统率天使和掌权天使这些名称都带有领导的意思。因此,这些品位都应当是最高的品位。

理据2:还有,一个品位离上帝越近,其地位就越高。但是,“上座”这一品位天使离上帝最近,因为没有东西能够比宝座离宝座的主人更近。因此,上座天使的品位是最高的。

理据3:还有,知识领先于爱,而且理智高于意志。因此,切鲁宾的品位似乎要高于撒拉弗的品位。

理据4:还有,格列高利在《福音书注》第2卷第34篇中把统率天使天使置于掌权天使之上。因此,这些品位是不能被直接置于总领天使之上的,就像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9章第1节中所说的那样。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6章第2节中指出,在最高等级的天使中,撒拉弗居于首位,切鲁宾居于中间,上座天使居于最后;在中间等级的天使中,主治天使居于首位,异能天使居于中间,统率天使居于最后;在最低等级的天使中,统率天使居于首位,总领天使居于其后,奉遣天使居于最后。

我的回答是:天使之品位的级别是由格列高利(同上)和狄奥尼修斯(同上)两人确定的,除统率天使和异能天使外,他们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狄奥尼修斯把异能天使置于主治天使之下和掌权天使之上,而把统率天使置于掌权天使之下和总领天使之上。然而,格列高利则把统率天使置于主治天使和掌权天使之间,而把异能天使置于掌权天使和总领天使之间。这两种规定都声称它们有使徒的话作为依据,使徒在依次介绍天使的品位时说过(《以弗所书》1:20—21):天主“叫他”,即基督,“在天上坐在自己右边,超乎一切率领者、掌权者、异能者、主治者”。在这里,使徒把异能天使置于了掌权天使和主治天使之间,而这正是狄奥尼修斯的《圣经》依据。然而,《哥罗西书》第1章第16节却写道:“或是上座者,或是主治者,或是统率者,或是掌权者,都是藉着他并在他内受造的”。在这里,使徒率领天使置于了主治天使和掌权天使之间,正如格列高利所做的那样。

让我们再来考察一下狄奥尼修斯的理由,对此,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第1条)的那样,最高等级的天使会关注那些直接与上帝有关的东西,中间等级的天使会关注普遍的原因,最低等级的天使则会关注这些原因的特殊结果。由于上帝既是天使服侍的目的,又是整个创造的目的,所以,考察这种目的是适合于最高等级的天使的。适合于中间等级的天使的事情是对应当去做的工作的普遍安排。适合于最低等级的天使的事情是落实达到这种结果的安排,也就是去完成这项工作。因为很显然,在任何一种活动中都同时包含着上述三个因素。因此,狄奥尼修斯才在讨论各个品位的名称所代表的属性时,把那些从与上帝的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名称,即撒拉弗、切鲁宾和上座者归给了最高等级的天使,把那些用来表示一定种类的普遍性管理和安排的名称,即主治者、异能者和掌权者归给了中间等级的天使,又把那些用来表示完成工作的名称,即率领者、奉遣天使和总领者归给了最低等级的天使。

就目的而言,有三件事情可以考虑。因为首先,我们要考虑目的;其次,我们要获得关于目的完满的知识;最后,我们要专注于目的。其中,第二点是对第一点的补充,第三点又是对前两点的补充。正如上帝作为受造者的目的,一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第12卷第10章中所说的将军是一支军队的目的一样,[2]我们在人类社会中也能找到某种与天国中的品位相类似的品位。例如,有些人之所以能够赢得尊敬,是由于他们有机会接近国王或将军;另一些人之所以更受尊敬,是由于他们除此之外,还拥有了解国王或将军的秘密的特权;还有些人之所以比前两种人的地位更高,则是由于他们与国王或将军住在一起,关系非常融洽。我们也可以沿着上述思路来思考属于天国中最高等级的那些品位的先后次序。上座天使,在直接认识存在于上帝中的事物类型的意义上,升高到了能够亲自亲密地领受上帝的地步;但是,这一点是所有属于最高等级的天使都能做到的。因为切鲁宾能够出类拔萃地了解上帝的奥秘,撒拉弗则能够超绝地与上帝本身密切结合。因此,就对上帝工作类型的直接了解而言,所有属于最高等级的天使都可以称为上座天使;而就天国中所有神灵所共有的东西而言,他们又都可以称为天使(奉遣天使)。

就管理而言,其中也包含三样东西。首先,是对应完成的工作的指定,这是主治天使的职责;其次,是对完成这些工作的能力的给予,这是异能天使的职责。第三,是引导其他天使去完成这些已经下令或决定的工作,这是掌权天使的职责。

天使服侍的实施在于宣布上帝的事情。然而,在任何活动的实施中,都离不开它的发起者或领袖;就像合唱离不开指挥,战争离不开将军或者军官一样,而这正是主治天使的职责之所在;其他天使仅仅需要完成布置给他们的任务,而这便是天使(奉遣天使)的职责;还有一些天使是前两种天使的中介;而这些天使就是总领天使,正如前面所解释过的那样(第5条答异议理据4)。

对天使的品位所作的这种解释是相当合理的。因为在低级品位中地位最高的天使总是接近于在更高品位中地位最低的天使,就像最低级的动物总是接近于植物一样。然而,最高的品位是上帝的位格,上帝的位格终止于圣灵,圣灵乃运行着的爱,第一等级的最高的品位与圣灵关系密切,故而用爱火来命名他。第一等级中最低的品位是上座天使,这个品位的天使与主治天使非常类似。因此,上座天使之所以称为上座天使,正如格列高利所说(同前书),“是由于上帝要通过他们来施行审判”,因为他们能够以某种方式直接启迪属于中间等级的天使,而后者的职责就是安排对上帝的服侍。掌权天使的品位则更接近于统率天使。他们的职责是向那些服从他们的天使下达命令,而这种命令活动能即刻在统率天使的名义下明白无误地表达出来。因为统率天使,既然主持着对人民和王国的管理(他们在上帝的服侍方面占据着首要的和主要的地位),在服侍上帝的实施方面也就是首要的。“因为一个城邦的善比一个人的善更神圣。”[3]所以,《圣经》上才会写道:“波斯国的魔君(统率者,亦即护守天使)却拦阻我”(《但以理书》10:13)。

格列高利对于天使品位的处置同样是合理的。因为既然主治天使可以指定和安排那些属于上帝服侍的事情,服从他们的天使便可以根据那些上帝的服侍在其中受到影响的事物的倾向予以安排。此外,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3卷第4章中还说过:“物体会在一定的秩序受到管理,因为低级的物体总是服从于高级的物体;而所有的物体都要受到精神受造物的管理,邪恶的神灵都要受到善良神灵的管理。”因此,仅次于主治天使品位的之所以为统率天使,乃是由于他们甚至可以支配那些善良之灵。接着便是掌权天使,因为掌权天使可以压制邪恶之灵,包括那些有世俗的权柄做后盾的邪恶之灵。对此,在《圣经》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罗马书》13:3—4)。在这些品位之后的,就是异能天使的品位,因为这个品位的天使在奇迹的产生过程中有能力超出形体的本性。最后,是总领天使和奉遣天使的品位,他们既能向人宣示超乎理性的伟大事物,也可以向人宣示理性范围内的细小事物。

答异议理据1:天使对上帝的顺服大于它们对低级事物的管辖,而且后者也是来源于前者的。因此,这几个品位的名称之所以带有管辖的意思,不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管辖是最高的和第一位的,而是由于他们的名称与上帝的接近和关系使然。

答异议理据2:虽然上座天使的名称带有接近上帝的意思,但是,切鲁宾和撒拉弗的名称同样带有这种意思,而且正如前面所说,他们能够以一种更密切的方式接近上帝。

答异议理据3:正如前面所解释的那样(问题27第3条),认识发生的根据在于所认识的事物存在于认知者之中;但是,爱发生的根据却在于爱者与所爱的对象的结合。然而,高级的事物在自身之中的存在方式要比其在低级事物中的存在方式更高贵些,而低级事物在高级事物中的存在方式要比其在自身之中的存在方式更高贵些。因此,对低于自身的东西的知识要胜过对它们的爱,对高于自身的东西,尤其是对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爱则要胜过对它们的知识。

答异议理据4:只要认真比较一下狄奥尼修斯和格列高利对天使品位的区分,就会发现两者的差别不大甚至没有差别。因为格列高利认为,统率天使的名称意味着“对善良神灵的管理”,但异能天使的名称同样带有这种意思,因为后者意味着将能力赋予低级天使,从而使他们能够实施对上帝的服侍。此外,格列高利所说的异能天使与狄奥尼修斯所说的统率天使似乎是一回事。因为行奇迹之所以在上帝的服侍中居于首要地位,乃是凭借这种方式就为总领天使和奉遣天使的传报作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