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 上帝能否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

第3条 上帝能否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3条。

异议:似乎上帝不能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nihilum)。

理据1:因为奥古斯丁在《83问题集》问题21中说过:“上帝并不是使任何事物趋向非存在的原因。”但是,假如他把一个东西化为虚无,他就将成为这样的原因。因此,他不能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

理据2:还有,上帝的善是事物得以存在的原因,因为正如奥古斯丁在《基督宗教学说》第1卷第32章中所说:“由于上帝是善,所以我们存在。”但是,上帝不可能不是善。因此,他不可能导致事物停止存在,即他不能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

·理据3:还有,假如上帝要把一个东西化为虚无,就会通过他的活动来实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活动的终点都是某种存在。因此,甚至毁灭事物的原因的活动也会以某个事物的产生作为其终点;因为当一个东西被产生时,另一个就会经历消亡。所以,上帝不能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耶利米书》第10章第24节写道:“上帝啊!求你从宽惩治我。不要在你的怒中惩治我,恐怕使我归于虚无。”

我的回答是:有些人曾经认为,上帝把存在赋予受造者的活动是出于其本性的必然性。假如果真如此的话,上帝就不能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因为他的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但是,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问题19第4条),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违背了公教会的信仰,即相信上帝通过自由意志创造事物,就像《诗篇》第135篇第6节中所说的那样:“一切都随上帝的意旨而行。”因此,上帝把存在赋予一个受造者是出于他的意志;他也不会保持事物的存在,除非不断地赋予它们以存在,这一点已如上述。因此,正如在事物得以存在之前,上帝可以自由地不把存在给予它们,并且因而不去创造它们;也可以在把它们造出来之后,自由地不使它们继续存在;从而它们便不再存在;而这也就是使它们化为虚无。

答异议理据1:非存在并不具有直接的原因;因为任何事物都不能成为一个原因,除非就它们具有存在而言,而存在本身本质上也就存在着的某件事物的一个原因。因此,虽然上帝不能够引起一件事物趋向非存在,但是,一个受造者却自行具有这样的倾向,因为它原本是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但是,上帝能够间接地成为使事物化为虚无的原因,因为他可以撤销他对事物的活动。

答异议理据2:上帝的善之为事物的原因,不是出于其本性的必然性,而是出于他的自由意志,因为上帝的善并不依赖于受造者。因此,他可以在无损于他的善的情况下不把存在赋予事物,并且因此在无损于他的善的情况下不再保存这些事物的存在。

答异议理据3:假如上帝要把任何东西化为虚无,他并不需要进行一个活动,而仅仅需要终止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