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试探是否是魔鬼所特有的?

第2条 试探是否是魔鬼所特有的?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似乎试探(tentare)并不是魔鬼所特有的。

理据1:因为《创世记》第22章第1节谈到了上帝的试探,“上帝要试探亚伯拉罕。”此外,人还会受到肉体和这个世界的试探。同时,人也会试探上帝,并且会试探其他的人。因此,并非只有魔鬼才会试探。

理据2:还有,试探是无知的一种表现。但是,魔鬼知道发生在人间的事情。因此,魔鬼不会试探。

理据3:还有,试探是犯罪的途径。但是,罪恶寓于意志之中。因此,由于前面已经证明了(问题111第2条)魔鬼不能改变人的意志,所以,他们不会试探人。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帖撒罗尼迦前书》第3章第5节却写道:“恐怕那诱惑人的到底诱惑了你们。”而这段经文的注释者也补充道:“这意味着魔鬼的作用是试探。”

我的回答是:确切地说,试探就是对某个东西的考验。而我们考验某个东西的目的是为了知道关于它的情况。因此,任何试探的直接目的都是知识。但是,有时候,获取知识是为了达到另一个目的,这种目的或是善的或恶的;例如,当一个人为了增进知识或者德行而试图了解另一个人的类型时,他的目的是善的;而当他为了欺骗或者损害别人而企图了解另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目的便是恶的。

由此我们便可以发现不同的存在者是如何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试探的。因为人之被说成是在试探,有时仅仅是为了了解另一个东西;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试探上帝便是一种罪。因为人是由于其不确知,才放肆地试验上帝的能力。有时候,人的试探是出于帮助人或者伤害人的目的。然而,魔鬼的试探却总是为了伤害人或者诱惑人犯罪;在这种意义上,只有魔鬼才有试探的作用。因为尽管人有时候也会进行这样的试探,但是,他这么做是受到了魔鬼的役使。而上帝之所以被说成试探他可能知道的事情,是为了让这个人为其他人所了解的缘故。因此,《申命记》第13章第3节写道:“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有意试探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否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不是。”

肉体和这个世界之所以可以被称为试探的工具或者质料,是因为试探者可以根据一个人是听从了还是压制了肉体的欲望,以及他是否藐视了世俗的利益或财富来了解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而这些东西同样也可以被魔鬼用来进行试探。

以上论述已经清楚地答复了该异议的第一个理据。

答异议理据2:魔鬼知道人的外在表现,却不知道人的内在倾向。因为只有上帝才能“审查心灵”(《箴言》16:2)。然而,正是这种倾向决定了人更容易犯这样的罪或者那样的罪。因此,魔鬼试探人的目的是为了知道人的内在倾向,以便引诱他去犯他最容易犯的罪。

答异议理据3:魔鬼虽然不能改变意志,然而却可以像前面所说的那样(问题111第3条),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人的其他低级能力:凭借这种能力,意志虽然不可能受到强制,但是却可能受到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