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观的“四法界”与“三圣圆融”说
一、 “四法界”说
“四法界”是华严宗的重要思想之一,它既是一种哲学世界观,也具有作为宗教修行的观法之意义。就后一意义而言,观法就是观想真理的方法,是一种佛教的实践行为。它是华严宗独具理论特色的观法,是区别于其他教派的独特教法之一。如《大华严经略策》所示:“法者,轨持为义。界者,有二义。一约事说界即分义,随事分别故。二者性义约理法界,为诸法性不变易故。此二交络成理事无碍法界。事揽理成,理由事显。二互相夺,即事理两亡。若互相成,则常事常理。四事事无碍法界,谓由以理融彼事故。” (26) 理法界和事法界为同一事物的两个层面,俱存共生。法藏曾在《华严发菩提心章》中提出了真空观、理事无碍观和周遍含容观三观,以此作为法界观的主要内容。法界观在澄观那里被确定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法界四种观法,这就是著名的“四法界”说。宗密在《注华严法界观门》中说:“统唯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然心融万有,便成四种法界。” (27) 这“一真法界”在万有中表现出来的四种法界,反映着佛教修持者对理事关系的认识过程,构成禅观的内容。
澄观的“四法界”具体如下:
一、 事法界,是说宇宙万有的事相,千差万别的现象界,反映的是事物的个性和差别性。
二、 理法界,是指宇宙万物虽千差万别,作为真如之理则平等无二。或理解为事物的共性和普遍本质。
三、 理事无碍法界,即“理彻于事”“事遍于理”,是指事物的本体和现象同时并存,交相融合,圆融无碍。
四、 事事无碍法界,是指现象界的一切事物,因以同一的真如理体为共同的本性,所以事与事之间称性融通,相即相入,一多无碍,重重无尽。
依澄观所言:“理四句者,一无分限,以遍一切故。二非无分,以一法中无不具故。三具分无分,谓分无分一味,以全体在一法而一切处恒满故,如观一尘中见一切处法界。四俱非分无分,以自体绝待故、圆融故。二义一相,非二门故。事四句者,一有分,以随自事相有分齐故。二无分,以全体即理故。大品云‘如色,前际不可得,后际不可得’,此即无分也。三俱,以前二义无碍,是故具此二义,方是事故。四俱非,以二义融故、平等故、二相绝故。” (28) 与此相应,法藏在《华严发菩提心章》中说:“事无别事,全理为事”;“谓诸事法,与理非异,故事随理而圆遍,遂令一尘普遍法界;法界全体遍诸法时,此一微尘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 (29) 就是说,事相相碍,大小不同,其性各异;但事理则包遍一切,如空无碍,以理融事,全事如理。由于诸事含容一理,所以万有之间就构成“相即相入”、圆融无碍的关系。由此可见,澄观的“事事无碍法界”是在法藏思想上进一步强调由“理”的无碍而达事的“无”碍,与法藏所解的理事圆融已有所不同,这一点已有学者指出。 (30)
二、 “三圣圆融”说
“三圣圆融”说也是华严宗特有的观法,成为华严宗重要的修持实践理论。华严三圣,虽三实一,圆融相即,故称三圣圆融观。李通玄在《新华严经论》中已经有通过“三圣”来把握华严思想的意图:“说此一部经之问答体用,所乘之宗大意总相,具德有三。一佛、二文殊、三普贤。” (31) 综合来看,李通玄以三宝、三智、三方面因果来说明三者的关系。 (32) 而明确提出这一理论、使之更趋思辨化的则是澄观。此观法具体表述出自澄观的《三圣圆融观门》:
三圣者,本师毗卢遮那如来,普贤、文殊二大菩萨是也。大觉应世,辅翼尘沙,而《华严经》中,独标二圣为上首者。托以表法,不徒然也。今略显二门。一相对明表,二相融显圆。且初门中,三圣之内,二圣为因,如来为果。果起言想。且说二因。若悟二因之玄微,则知果海之深妙。然二圣法门略为三对。一以能信所信相对。谓普贤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缠如来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众生皆如来藏”,普贤菩萨自体遍故。初会即入如来藏身三昧者,意在此也。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经》云“一切诸佛皆因文殊而发心”者,表依信发故。 (33)
华严三圣各有所象征,如来为佛果,菩萨为信因,修因而得果。而普贤、文殊二大菩萨又分别代表修行中相对的两种内容:文殊表能信之心、能起之解、能证之智;普贤表所信之法界、所起之行、所证之理。这与《华严》的法界缘起中的理性、行性、果性分别对应。三圣圆融观即是说明这些不同特性本是相圆融的。
圆融的第一重意义是二圣法门各自圆融,即文殊所代表的信、解、智是前后相贯、相融相即的;普贤所代表的法界、行、理同样具有依理起行、由行证理,理外无行、由理显行的相融相即关系。第二重意义是二圣法门互相圆融,即“能信”与“所信”的相互对应。文殊、普贤各自所代表的能信所信不二、解行不二、理智不二。“以文殊二智,证普贤体用。”②因此文殊的信、解、智三事相融即普贤的法界、行、理三事相融。最后,如能达二圣法门相圆融,即是“普贤因满,离相绝言”③,是名毗卢遮那如来。
在这三重对应关系中,普贤菩萨表示所信的法界,即生死烦恼缠缚之中的如来藏,正是一切众生本自具足的。而文殊菩萨代表众生的能信之心,正与如来藏互相印证。文殊、普贤二圣所表示“解”与“行”的相应,恰似中国传统思想所述的“知行合一”,由深知而力行,由力行而得真知。在“理”与“智”的相互对应中,普贤表示修行者所证得的法界如实之理,也即众生从生死缠缚中解脱后的清净无染的如来藏;文殊表示修行者能证清净如来藏的大智,也正是佛之所以为佛的理之所在。 (34)
三圣圆融观中含有的因果相融、能所相融、解行相融以致终极圆满思想,是华严思想圆融特性的最后完成。澄观所言:“然上理智等,并不离心。心、佛、众生无差别故。若于心能了,则念念因圆,念念果满。” (35) 如果从佛教思想脉络看,这里华严宗的思想与禅宗的“即心即佛”、当下解脱,已经只是毫厘之差了。
从李通玄到澄观,“三圣圆融”说得到完善和发挥,在宗教社会学意义上促进了文殊等宗教崇拜形象的树立,而在宗教实践角度则具有促进禅观修习的作用。在教理开展方面它成为表达华严圆教的论说方式,同时使《华严》思想的思辨性更趋精细高超,进一步奠定了华严宗一乘圆教的地位。